A. 社保局臨時工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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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動法》及相關配套政策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必需依法給所用臨時工簽訂勞動(勞務)合同,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所用人員必須參加社會保險。
必須參加社會保險。說明是強制性的,如果單位還是不給辦,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去舉報啊。
B.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干什麼的待遇如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貫徹執行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置和職數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上報、登記工作。
(三)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促進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服務工作,擬訂並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就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工等級考核工作;指導管理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工作;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七)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八)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
(九)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發展規劃、方案及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訓、獎勵、辭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規;綜合管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考核和錄(聘)用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懲戒工作(監察機關立案調查並直接給以處分的除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管理和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考核和聘用制度;負責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十)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家屬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政府獎勵、表彰的綜合管理;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事宜;負責報送上級機關表彰、獎勵單位和人員的審核;承辦法定人事任免事項。
(十二)貫徹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十三)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四)負責人才交流、人才引進、人才開發和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回)區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地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待遇 是 國家 公務員 的待遇!
C. 社保局公務員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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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是行政機關,但在裡面工作的不都回是公務員,如答果是參加省公務員進去的,是屬於行政編制公務員,如果是事業單位考試進去的,屬於事業編制公務員,如果是招聘進去的,屬於合同用工,簽用工合同,聘用制,不屬於公務員!
D. 社保局和人社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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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1.人社局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簡稱,負責用人,招工,部隊退伍轉業安置,職工調轉,晉升,就業,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2.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專門負責社會保險工作,貫徹執行本地區養老保險政策,在人社局的直接領導下,對於本地區的社會保障事業,進行管理。
3.負責有效監督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審核退休,支付退休人員的退休金,運行養老保險基金,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審批職責。
4.一般來說,社會保險事業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規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從事社會保險擴面繳費、待遇審核發放。
5.人社局是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制訂政策。待遇方面參照公務員管理和公務員沒什麼區別,主要是行業調動、職務晉升上會有一些限制。
E. 統計局與社保局待遇那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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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平均工資點都不科學,是不是生產總值除以人數?說出的平均工資大多數都沒達到那個水平。那麼這些錢到哪裡去了?被集中到極少數人手上去了。平均工資的數據影響到對那個民眾生活水平的評估。購買能力的高估。
F. 長春社保局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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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事業單位。
社保局是人社局下屬版的二級局,改革後被定為公益權一類,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規依據不足,二是編制太大,沒有辦法置換成行政編制。
從以下的定義中也能辨別出社保局是屬於事業單位:
1、行政單位的定義:行政機關是指依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設置的,行使國家行政職權,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指揮的國家機關。如公安局、工商局、稅務局、人社局等。
2、事業單位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並以非盈利性為主的社會服務組織。同時部分事業單位也同時是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如醫院、學校等。
G. 社會保險服務局 待遇
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是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下屬部門,一般一個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底下有多個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兩者的區別在於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是對社保政策的制定規劃、實施、監督的部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是政策的執行部門。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主要職能:(一)負責貫徹執行《勞動法》及有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監察。
(二)宏觀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協調指導勞動力的合理流動,負責國家政策性安置勞動力工作。
(三)宏觀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對各類職業
技能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就業
前職業技能培訓和再就業培訓工作。
(四)對全區勞動者的工資總量及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理。
(五)對用人單位用工、勞動合同簽訂、勞動條件、工作時間、工資收入、繳納社會保險金、職工福利、勞動保護、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並定期對各類經濟組織進行書面勞動年檢;負責市屬企事業單位、個體私營企業的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和勞動信訪的接待、處理等工作;負責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六)制定全區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事業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社會保障政策,編報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負責全區社會保險事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養老金、失業救濟金的發放工作,負責參保人員離退休待遇的審核、審批和調整工作。
(七)負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核定和給付工作,並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
(八)管理和指導就業服務中心、勞動力市場的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要功能承辦人力資源開發、勞動力技能培訓與轉移、就業、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優撫安置、社會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服務性工作。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就業崗位信息,開展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勞務輸出等就業服務,引導人力資源多渠道、多形式實現再就業;負責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用人單位和人員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縣級授權業務辦理及轄區內各用人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情況的督查;貫徹落實地方政府各類社會保障補貼、救助政策;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徵收工作;負責轄區內勞動保障信息網路建設基礎數據採集,建立基礎台帳和資料庫;運用勞動保障信息資源,做好轄區內勞動保障信息化服務工作;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統計和其他勞動保障統計服務工作;負責做好民政資金的收繳、發放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的收繳,審核報銷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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