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務員被判緩刑後,之前繳納的醫保,社保,養老保險都作廢了嗎
妥善處理參加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七,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地域不同,處理辦法也會有相應變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發文單位,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文 號:勞社廳函[2001]44號 發布日期,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 2001)5號)收悉,現答復如下。經研究: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② 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
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是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主要負責鄉鎮勞動就業指導、培訓、辦理失業登記及其他社會保障類工作。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1、宣傳貫徹執行《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勞動保障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依法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負責管理轄區內勞動保障信息網路建設,掌握本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離退休人員狀況,建立失業人員跟蹤服務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帳」:
即:高校畢業生台帳、下崗職工台帳、失業人員、就業困難對象、用工單位、離退休人員資料庫、下崗失業人員及就業困難對象就業安置、用工信息、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小額擔保貸款等台賬)。辦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來、外出人員情況。
3、安置大齡就業困難對象,組織實施社區就業項目,動員組織下崗失業人員及新生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組織開展就業服務。
4、為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退休人員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及時發布各類用工信息,並按時組織下崗失業人員及農村富餘勞動力參加每月的用工洽談會,並及時協助區勞務辦做好轄區內社區、各村勞務輸出的組織宣傳工作,建立社區服務平台。
5、指導社區勞動就業組織開展工作,核發《再就業優惠證》,協調落實相關優惠政策,辦理小額貸款。跟蹤調查領取《再就業優惠證》及申領小額貸款人員的再就業情況。
6、負責轄區內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在離退休人員中建立健全黨組織,開展文體活動。
7、負責本轄區內勞動力資源和流動人口管理統計和基本信息工作。
(2)察縣社保局擴展閱讀:
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除了勞動就業方面的工作職責,其社會保障的范圍主要有:
1、做好鄉鎮居民、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對低保對象的審核上報、審批,對申請對象進行入戶調查,發放低保金;
3、負責對低保人群廉租住房的申請上報工作;對申請對象入戶調查,填寫帳,卡、冊,建立上報人員的電子、手工檔案,一年一大審;
4、負責轄區內失業人員及低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工作,進行入戶調查,審核審批上報,填寫各類帳、卡、冊,建立參保人員的電子、手工檔案等。
③ 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訂相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文檔、政務督查、政務信息、宣傳報道、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等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信息化建設規劃和項目管理規劃;承擔信息項目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綜治、計劃生育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局有關基建重大項目的申報和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後勤管理服務等項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工作計劃、總結等文字綜合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政策宣傳、輿情監督和引導工作。
(二)就業促進科(定西市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市就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交流開發工作,制定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城鄉勞動者創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預決算草案;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各級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范服務管理;負責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監管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考核、培訓和業務指導;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擇業指導和安置服務工作。
(三)公務員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調任、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研究起草並組織實施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擬訂全市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實施意見,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完善全市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並組織實施。
完善本市公務員交流制度,參與擬訂公務員調任、轉任、掛職鍛煉政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政府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調任審批事宜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調配等工作。
實施全市公務員考核制度,配合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效能評價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完善全市公務員培訓制度,擬訂公務員培訓和實習的規劃、計劃和標准。組織市級機關公務員培訓。指導全市公務員培訓工作。
完善全市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承辦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申訴和控告事項。
負責政府行政獎勵、表彰工作,擬訂公務員獎懲細則並指導實施;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人選,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
負責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及信息統計管理和分析工作。
(四)軍轉幹部管理科(定西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完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制度;擬訂實施營以上軍隊轉業幹部和技術幹部安置計劃;擬訂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配偶、子女安置和有關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的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五)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的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鄉土人才的選拔、培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軍轉幹部和新考錄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上崗培訓;推進實施國家職業資格制度、職業技能鑒定製度、就業准入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擬訂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監督管理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完善職業技能競賽制度,組織實施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承擔市重大人才專項的有關工作;負責職業能力建設相關統計和分析工作; 承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和市職業技能開發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
(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定西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督促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推行博士後制度並負責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制度、資格考試制度、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協調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標准;負責全市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推薦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工作。
擬訂全市留學人員、博士後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負責全市留學回國人員、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引進、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全市留學人員相關工作。負責國(境)外專業技術高層次人才的引進、招聘與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吸引留學回國人員來定工作和回國專家來定定居工作政策;協調指導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工作;負責有關科研經費資助工作;承擔國(境)外機構在本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工作。
(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考核獎懲制度;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市直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調配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考核獎懲等工作。
(八)勞動關系科
擬訂全市勞動關系政策、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落實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指導全市勞動標准制定工作;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辦國有企業員工的流動備案事宜。
(九)工資福利科
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生活福利和津貼補貼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綜合計劃管理和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認等、培訓、頒證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工作並組織實施。
(十)養老失業保險科
統籌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全市企業職工離退休(職)審批工作;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並監督實施;擬訂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
(十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科(定西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醫療、工傷保險、勞動能力鑒定、生育保險政策、規劃、標准、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市直醫療和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休人員醫療費統籌政策調整和監督檢查;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醫療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支付范圍及結算辦法;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工傷保險定點服務單位的管理及費用支付等辦法;擬訂工傷保險、勞動能力鑒定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及監督管理;負責定點服務單位的確定、監督、考核和獎懲;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員工工傷認定以及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承擔工傷保險、勞動能力鑒定政策的宣傳、培訓、咨詢及指導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農村社會保險科
擬訂農村社會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村幹部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整頓規范各項農村社會保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三)社保基金監督科
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和運營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擬定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規則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本市專項經費的管理;承擔下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
(十四)調解仲裁管理辦公室(定西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擬定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按照管轄許可權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組織開展庭審活動;承辦上級仲裁機關授權委託以及外地仲裁委員會委託處理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仲裁案卷的整理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和政策,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人民群眾申訴勞動、人事信訪事項。
(十五)勞動保障監察科
擬訂全市勞動監察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監督檢查中央、省屬在定國有企業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情況及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勞動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依法行政各項政策並負責監督實施,規范執法行為,對局機關各項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核;負責行政訴訟及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的辦理。
(十六)人事科
負責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有關事宜,辦理提請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配合市委組織部進行幹部考核、考察,以及市委組織部討論決定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任免政府工作部門和單位科級及其以下幹部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直屬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相關年報統計、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考核獎懲、選拔任用、政審等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職工教育培訓、法制教育和執法檢查工作計劃;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七)引智項目管理科(定西市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來定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負責外國專家及境外人員來定工作認證許可事宜;負責企業和中等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國(境)外專家單位資格的審批;承辦政府對外國專家的獎勵事宜。承辦相關國際和港澳台交流與合作事宜。負責機關的外事接待工作。
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負責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負責全市引進國外專家項目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引智計劃;承擔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和市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成果評估推廣。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的管理及年度培訓計劃的編制。
四、人員編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38名,事業編制14名(含後勤人員編制7名,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事業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市調解仲裁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市引智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科級幹部職數27名。
五、其他事項
(一)關於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定西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幹部職數11名。
1、主要職責
(1)擬定中心工作人員任職資格、上崗標准、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范和內部自律制度;擬定中心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開展社會保險費征繳以及辦理社會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的辦事程序與操作規范;擬定中心管理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業務工作規范並具體組織實施。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
(2)匯總編制在安定區范圍內中央、省屬單位、市屬單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及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提出業務經費計劃,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
(3)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使用,參與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
(4)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本資料庫的建立、維護、使用。
(5)具體承辦市屬企業和中央、省屬在定企業養老保險業務工作。
(6)具體承辦市直事業單位、企業及中央、省屬在定事企業單位失業保險業務工作。
(7)具體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中央、省屬在定單位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業務工作。
(8)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稽核規則,建立健全防範瞞報少繳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9) 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10)負責完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內設機構
市社會保障事業管理中心設6個內設機構:
(1)綜合科
負責管理中心有關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檔案管理和信訪工作;擬定中心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監督檢查;參與擬定社會保險統計制度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規定編報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編制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參與擬定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規范和業務規劃;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2)養老保險基金科
負責中央、省屬在定企業、市直企業單位養老保險登記、繳費基數確認和養老金發放工作。開展基本養老金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委託銀行、郵局等社會服務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執行上級社會保險待遇異地支付管理辦法,建立異地支付協作網路並組織實施;管理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規范和管理個人帳戶的建立;認真執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辦法,做好統籌基金的歸集和調劑工作;協同綜合科編制本中心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及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貫徹執行基本養老統籌項目、費率調整、待遇標准政策。負責本險種個人帳戶的建立和管理。
(3)失業保險基金科
負責本中心失業保險經辦事務的管理工作。組織失業保險登記,繳費基數確認等事務性工作;參與市級失業保險調劑金的建立和調劑工作;協同綜合科編制本中心失業基金預決算和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及統計報表;負責執行在安定區范圍內中央、省、市企業、事業、機關人員失業保險享受條件、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政策和個人繳費記錄的建立和管理及社會保險關系的接續工作。
(4)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科
負責在安定區范圍內的中央、省、市企事業、機關單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登記、繳費基數確認、費率調整和待遇補償工作。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范圍、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參與擬定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訂立和執行有關協議的工作規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定生育保險待遇的申報、審批、支付管理辦法;並辦理生育登記、變更、稽核和待遇申報、支付事宜。協同綜合科編制本中心醫療、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和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及統計報表,做好醫療、生育保險個人帳戶的建立和管理。參與擬定工傷統籌保險待遇的申報、審批、支付管理辦法;並辦理工傷登記、變更、稽核和待遇申報、支付工作。協同綜合科編制本中心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和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及統計報表。
(5)稽核科
貫徹執行社會保險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關於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的有關部署,研究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的管理辦法、業務規范和年度工作計劃;依法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檢查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的情況和效果;嚴格執行國家的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撥付、上解、結存等基金管理制度,規范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具體業務,規范基金財務及會計核算制度。
(6)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建立全市退休人員信息資料庫;掌握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生存流動狀況,開展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提供社會保險查詢服務;協助死亡退休人員家屬申領喪葬補助費等事宜;組織企業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指導縣區(社區)搞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三)定西市勞務工作辦公室。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幹部職數3名。
1、主要職責
編制全市勞務輸轉事業發展計劃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勞務輸轉管理、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加強鄉鎮勞務工作站建設,促進勞務經紀人協會規范發展;負責全市勞務輸出對外聯絡工作,加強勞務基地開發、管理,建立全市勞務輸出基地信息資料庫;負責收集、篩選、考察和處理勞務用工信息,搞好全市勞務輸出洽談招聘會的組織;負責勞務培訓、組織輸轉、跟蹤管理、勞務糾紛協調處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等項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市勞動力資源信息資料庫;負責駐外勞務工作站績效考核,承擔全市勞務勞務工作目標考核工作。
2、內設機構
市勞務工作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1)綜合科
編制全市勞務輸轉事業發展計劃和規劃;擬定勞務工作辦公室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市勞動力資源信息資料庫;負責辦公室文檔管理和各項報表統計分析上報工作;負責會議組織、信息宣傳報道、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擔總結、領導講話、匯報材料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組織輸出科
負責全市勞務輸出對外聯絡工作,加強勞務基地建設,收集處理勞務信息,組織輸出勞務人員並建立信息資料庫;會同市人力資源交流開發服務中心搞好全市勞務輸出洽談招聘會的組織;負責搞好外出務工人員跟蹤管理和勞務糾紛協調處理及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勞務勞務經紀人協會等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
(四)將定西市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副縣級)和定西市就業促進中心整合組建為定西市人力資源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副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縣級)、副主任2名,其他科級幹部職數3名。
1、主要職責
負責收集、整理、儲存、傳遞、發布人才供需信息,非在職大中專畢業生的聘錄用工作,管理企業工作人員、聘錄用人員和流動人員檔案,籌辦全市性人才技術交流洽談活動等工作;負責全市失業職工、下崗職工的職業介紹和有序流動,綜合管理本市勞動力市場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的具體規劃、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信息系統網路建設,組織上網信息資源並在網上發布信息;負責市級資料庫的建設及數據維護、系統安全保密工作。
2、內設機構
市人力資源交流開發服務中心設3個內設機構:
(1)就業失業登記科
負責普通院校大中專畢業生、下崗職工就失業登記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失業職工、下崗職工的職業介紹和有序流動,綜合管理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2)人事代理科
負責收集、整理、儲存、傳遞、發布人才供需信息,非在職大中專畢業生的聘錄用工作,管理企業工作人員、聘錄用人員和流動人員檔案,籌辦全市性人才技術交流洽談活動等工作。
(3)信息科
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的具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組織上網信息資源並在網上發布信息,組織實施各業務軟體的推廣應用;負責市級資料庫的建設及維護、系統安全保密工作;開展信息調查、分析預測,提供信息服務和決策支持;承擔向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推廣計算機應用軟體的審核和技術管理工作,承擔局內辦公自動化的技術服務及工作人員的計算機培訓等工作。
(五)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4名,科級幹部職數2名。
主要職責是:准確行使好「監察指令、通報批評、媒體曝光、停產整頓、經濟處罰、移送立案」等勞動保障監察手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監察規定》和省人民政府頒布的《甘肅省勞動監察暫行規定》,負責對中央在甘、省屬企事業單位,以及凡經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記的《三資》企業及其它用人單位,依法糾正和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並負責審核糾正與《勞動法》相抵觸的企業自訂的管理規定和辦法。針對用工管理、持證上崗制度推行,工時、工資執行情況,社會保險費收繳,養老、失業兩金發放,職業介紹市場以及作業場所勞動保護設施等重點工作,實行調度會和現場督導制度,及時准確地制訂出監察實施方案,不斷提高查處案件的准確性和權威性。
(六)定西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5名,科級職數2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鑒定業務指導,提供教材、標准、信息和業務咨詢;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有關問題研究;具體組織協調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組織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推動全市職業技能競賽活動。負責鑒定資料的整理工作。
(七)將定西市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所(副縣級)和定西市就業訓練中心整合,組建新的定西市就業訓練中心。副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長副科長4名。
1、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全市有關勞動就業和職業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就業訓練、轉業訓練的教學與實習;開展教學研究,編寫教材和教學資料;組織開展面向全體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2、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工作職責,定西市就業訓練中心設2個內設機構。
(1)綜合科
負責開展教學研究,編寫具有地方特色的教材和教學資料,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負責捕捉培訓生源信息,聯系培訓業務;負責實訓器材管理,整理健全培訓資料;負責就業訓練中心日常事務。
(2)就業培訓科
負責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理論教學與實習;組織開展創業培訓;負責培訓資料的整理工作。
(八)定西市職稱考試中心。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技能考試、職稱考試、職(執)業資格考試等工作。
④ 判過緩刑的人 單位在繳納社會保險的時候會不會知道
繳納社會保險抄並不會審查襲個人的人事檔案,而且不轉檔案的話,如果個人可以隱瞞,公司在當時也不會察覺。
隱瞞公司一時容易,隱瞞長久就很難。世上沒有不通風的牆,公司會通過其他渠道了解。而且公司員工的信息會向駐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報備,公安機關會給公司反饋職員的情況。
在緩刑期間,外出需要要公安機關進行報備,公安機關就會聯系緩刑人員的工作單位以方便了解。這種情況下,想隱瞞公司是很難的。
如果不事先告知公司,在公司自行了解到的情況下,公司會認為個人屬於欺騙行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事先告知的話,能被公司錄取的機會又很低,其中的平衡需要自己拿捏,最好是能給人傳達積極向上、洗心革面的信息,讓公司能體會到你的決心給予機會。
⑤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包括哪些事業單位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下屬部門或單位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安全保密、目標管理、財務和後勤保障等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參與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草案,參與立法論證等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工作。編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承擔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
(三)錄用調配科
承擔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承擔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工作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承擔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按規定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人員調配事宜。
(四)考核任免獎懲科
負責組織全市機關公務員培訓;實施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制度;指導協調全市非領導職數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市直行政機關非領導職數相關管理工作;承辦公務員考核、獎勵、表彰事宜;承辦市人民政府有關幹部任免事項;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管理政策。
(五)職稱科
承擔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強化執業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制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承擔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外來專家和出國(境)人員培訓工作。擬定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就業促進科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並督促檢查;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安就業管理政策;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人力資源服務中介機構的審批,並實施指導、管理和監督。
(七)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科(安順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計劃;承辦轉業軍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隨軍調(遷)家屬的安置工作;實施省內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八)工資福利科
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規劃和調控管理政策;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實施和工資統發工作;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制度;協調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手續辦理工作。
(九)職業能力建設科
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激勵政策;推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監督實施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
(十)勞動關系科(農民工工作科)
貫徹落實國家勞動關系的政策法規;實施指導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訂立、集體合同(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合同)的審批;監督實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貫徹執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辦理勞動關系轉移手續;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負責特殊工時制的審批和監督執行;指導和監督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定發布全市企業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貫徹執行企業工資指導線;參與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十一)勞動監察科
綜合管理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組織勞動監察機構檢查用人單位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雙方執行、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企業內部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備案審查工作,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工作。
(十二)事業單位管理科
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辦高級專家延聘工作;指導監督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公開招聘、聘用及崗位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機關工勤人員聘用工作。
(十三)養老失業保險科
貫徹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擬訂相關工作制度;擬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完善市內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辦理市本級統籌管理單位職工退休和市內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手續。貫徹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和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規劃;擬定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
(十四)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科
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政策,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監督管理;完善全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管理工作制度;負責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組織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並監督實施;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基金監督科
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及其他資金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市內相關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六)調解仲裁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爭議、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勞動爭議、人事仲裁製度的實施規范,指導全市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爭議、人事仲裁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及相關協調工作。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製度。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工資福利變動相關工作,承擔幹部職工考察、任免、調配、離退休人員工作;擬定本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⑥ 報到證簽往單位是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檔案的郵寄地址是當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01 人事檔案是什麼
官方的說,人事檔案是個人身份、學歷、資歷等方面的證據,與個人工資待遇、社會勞動保障、組織關系緊密掛鉤,具有法律效用,是記載人生軌跡的重要依據。
02 人事檔案的組成部分
一般來說,人事檔案由以下十大類的內容組成:
第一類:履歷材料 就是各種跟個人履歷相關的履歷表、簡歷表,也包括修改姓名相關材料。
第二類:自傳材料 就是自己寫的報告個人經歷、家庭情況、社會關系有關事項的材料,一般入黨的時候會寫個自傳。
第三類:考察、考核、鑒定材料 一般是你所在的組織(從學校到工作單位)在各個階段形成的對你考察、考核材料,最常見的就是年度考核登記表。
第四類: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科研學術水平的、教育培訓材料 這個包括你從初高中開始到大學期間各種登記表、成績單、學歷學位授予材料,職稱評審材料、培訓經歷材料,其實就是跟學歷資歷相關,比較好理解。
第五類:政審材料 一般就是入黨、升學、考公務員等過程中政審流程形成的材料,也包含更改自己的一些民族、籍貫之類的基本信息的材料(注意更改姓名材料是第一類),可以理解為組織對你的過去的審查認定相關材料。
第六類:黨、團組織建設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不多說,就是入黨入團的那些材料。
第七類:表彰獎勵材料 也不說啥,就是各種獎勵申報表、表彰文件、證書之類。
第八類:涉法違紀材料 行政的、黨內的各種處分處罰材料,也沒啥好說的。
第九類:工資、任免、退(離)休、待遇等材料 這個也好理解,從勞動合同到升職加薪到退休的都在這,公務人員出國(境)也在哈。
第十類:其他可供參考的材料 體檢、工傷、報到證、人事爭議仲裁、幹部人事檔案報送審核相關的等等材料
03 人事檔案的形成過程
人事檔案形成過程,作為個人基本上是不知道的,都是你所在的組織再幫你收集歸檔材料。比如你上學的時候自己填的很多材料都是學校要放入你的檔案的,有的老師會友情提醒你一下,讓你好好填,要歸檔的。大學畢業後,如果進入一個自己管人事檔案對的單位(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大型國企),你的單位也會做跟學校一樣的事情;如果你進入一個不管人事檔案的單位,分兩種,一種是單位託管在人才中心,一種是你自己託管在人才中心,前者也會有一些簡單材料形成歸檔,後者基本上就停滯在你大學畢業的狀態了。以上的形成過程決定了完整程度,所以你的單位管不管人事檔案對你來說還是有一定重要性的。
04 人事檔案的流轉
在大學畢業前,每個人的檔案都是學校之間直接轉遞的,所以個人基本上不會有人遇到這個問題,但是畢業了參加工作時會遇到,即畢業後檔案去向及保管問題。
畢業後的檔案去向及保管,這個問題比較常見,單獨說兩句。大學畢業後,如果進入一個自己管人事檔案對的單位(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大型國企),那你的單位會開具一個調檔函給學校或者就業的 三方協議上就寫明調取你的檔案,這樣你的檔案就通過學校直接進入你的單位了,日後由你的單位保管;如果你進入一個不管人事檔案的單位,你首先要跟單位確認,單位時候有在人才中心辦理託管,如果辦理了,你就盡量讓單位通過人才中心開具調檔函從學校調到該人才中心並將你的檔案掛在該單位名下,如前文提及,這樣日後你的檔案完整度會相對高一點,若沒辦理託管,你就需要自己去聯系自己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 的人才中心,讓他們開具調檔函,從你的學校把檔案調過去,由他們保管。
強調兩點,一是所有的檔案流轉過程都是通過單位與單位之間的機要通道,個人不能自己拿著檔案到處跑(雖然現實很多自己拿著的,但是盡量不要這樣,這是違規操作)。二是不論何種保管方式,你個人都是不需要支付一分錢費用的,國家有規定,別被騙!
05 人事檔案的利用
在第一條里說過,人事檔案是個人身份、學歷、資歷等方面的證據,與個人工資待遇、社會勞動保障、組織關系緊密掛鉤,具有法律效用,是記載人生軌跡的重要依據。所以它最大的用途就是來證明你各方面的信息的真實性。舉個例子,如果你的畢業證或者什麼職稱的證書丟了,你需要向別人證明你的學歷和職稱的時候,檔案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需要用到人事檔案里的相關信息的時候,找到你檔案的保管單位,按照單位的查借閱制度辦理相關手續即可。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人不能直接查借閱自己的檔案,只能通過相關管理人員為你提供你需要的部分證明材料。
06 人事檔案的補檔
這個問題大多出現在換工作的時候,到一個新的單位(具有檔案管理許可權的),他們在審核你的檔案時發現缺材料,常見的就是缺勞動合同、離職證明之類的,這個時候就需要你去聯系原來的單位把缺的材料補起來,也就是補檔。一般來說,按照單位要求,缺什麼補什麼,補不了的建議跟單位友好協商,看有沒有其他材料可以輔佐證明,或者不要這些材料會有什麼影響綜合考慮決策。
⑦ 請問一般縣城各個局一般工作人員的人事任命權在局裡還是組織部還是人社局
縣級各職能局屬於科級單位,除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任命由組織部門考察任命外,縣級局屬部門內設機構如各股、室、所等負責人均為股級幹部,不屬於領導幹部范疇,其選拔任用不適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這部分幹部的任命不需要通過組織部或人事部門考察任命,由局級部門黨委或黨組根據擬任命人員的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年齡等因素進行綜合考察後,通過黨委或黨組集體討論直接任命,也可以採取競爭上崗形式選拔任用。
(7)察縣社保局擴展閱讀:
人事局,公務員局和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這三個其實是一個 ,統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它是人事局跟勞動局合並的,公務員局是其下屬的一個辦公室, 負責公務員招錄管理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說來其實是組織部的一個下屬,但實際給人感覺他們是平級。
組織部是管理幹部的,像什麼幹部選拔、幹部任免都是組織部在管 ,但是像選調生,選派生我們這里也是歸組織部在管,職位調劑的時候就看各個地方的實際情況,一般是人社局自己搞,但是有時候組織部也會插手,沒辦法組織部權利比較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的中國國家權力機構。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組建,同時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⑧ 中牟縣社保局醫保中心
養老保險連續繳費15年就可以享受待遇,它和醫保是兩回事,不沖突。只是你沒繳納醫保退休後就享受不了醫保待遇了。是可以領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規范交納比醫保早得多,醫保每個城市要求交納的時間不太統一,一般在2000年左右才陸續實施,只到近兩年才五險合一,以前是養老和醫保分開交的。
單位只交養老不交醫療的監督力度不是很到位。
醫療保險交納至退休年齡也要交滿15年(各地要求不一),才能享受。如退休時不足要求年頭,單位要一次性補齊退休時才能享受,至於補多少錢,各地政策不一樣,建議你直接向當地醫保經辦部門咨詢。
現在交五險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如果你的單位夠人性化,你不想一次性繳15年的保險金,商議一下讓單位給你些補償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單位比較強硬,也可以適當可以勞動稽察大隊告他們的,能得到些補償的。
⑨ 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機構
1、南昌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
南昌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成立於1979年7月,其前身為南昌市勞動服務公司(副縣級事業單位),1989年12月更名為南昌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全處內設6個職能科室:辦公室、勞動力市場管理科、培訓就業指導科、社區就業管理科、就業辦、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市就業處增掛牌子,合署辦公,洪編發[2003]18號)。
2、南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
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宣傳中央、省、市和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關於養老保險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
2、負責全市企業及其職工、非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的徵集、管理和發放。
3、檢查、指導、監督各縣、區、開發區社會保險機構開展養老保險業務。
4、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和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撫恤費的審核支付工作。
5、按有關政策辦理退休職工待遇核定,並按規定支付退休待遇。
6、負責四城區范圍內民辦非企業新參保單位的養老保險登記審核及養老保險人數、繳費基數的稽核工作。
7、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養老保險會計、審計、統計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和健全全市養老保險會計、審計、統計報表制度,按時上報有關報表。
8、認真做好全市養老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及宣傳工作。
9、加強全市社會保險機構的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認真接受審計、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10、辦理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社會保障制度基本內容:
(1)社會保險
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綱領,起到補償勞動者收入損失的功能。
(2)社會救助
其目的是幫助社會成員獲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條件,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低綱領。
(3)社會福利
一個國家的社會福利狀況,是其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最高綱領。
(4)社會優撫
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特殊綱領。
(5)社會互助和個人儲蓄積累
社會保障體系的補充綱領。
3、南昌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
南昌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於1994年成立,是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副縣級單位。
主要職責是從事省、市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其臨聘人員、人才掛編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等養老保險工作。
4、南昌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南昌市人才市場)
南昌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職能工作:
1、 為人才流動提供中介服務。
2、 負責人才開發、流動、保編存檔、培訓、測評、鑒證等服務。
5、南昌市企業經營者評價推薦中心
主要職能:
一、開展省、市引進重點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申報及認定。
1、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洪發[2007]30號)的要求,為各類企事業單位做好引進重點高層次人才計劃申報及認定工作。
2、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文件要求,為南昌市各類企業單位做好高層次人才和海外人才引進工作。
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1、以國內外著名高校、培訓機構、大型公司為依託,採取專題研修、考察交流、跟班學習、專題講座等方式,實施「211」 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程。
2、建立「211」 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程業績檔案,跟蹤更新「211」 企業經營管理人選所在企業發展狀況。
三、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取聘用的辦法,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考考務工作。
四、對人才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獲得資格進行考試、發證。
五、為我市各類企業搜尋、評價、選拔廠長(經理)和「三總師、中層管理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服務。
六、提供培訓服務。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含廠長、經理、「三總師」、中層管理人員)進行上崗前的任職資格培訓、任職過程中的知識更新培訓,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含領導幹部)及企事業單位經營者赴國外或國內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培訓;接受各類企事業單位或相關部門委託,開展各類專門培訓或個性化培訓的服務工作。
七、提供擇業服務。根據各類經營管理人才的意願,通過搜集、評價、培訓、推薦等途徑,為其提供擇業成長服務。
八、提供技術服務。受企事業單位或其他部門委託,對各類經營管理人才進行評價、鑒定,頒發任職資格證書,提供人才評價、資格鑒定等技術服務。
九、提供管理服務。為企業提供咨詢管理顧問性服務工作,向管理工作薄弱的企事業單位輸出管理,幫助企業建立企業文化。
6、南昌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處
主要職能:
1、負責辦理我市城鎮職工、高校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參保登記工作。
2、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卡和發放工作。
3、負責引導參保人刷卡就醫,對醫療費用進行待遇審核支付。
4、負責縣區居民醫保工作的業務指導工作。
5、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進行監督和管理。
6、負責對工傷職工進行探訪、調查工傷事故、進行事故預防、處理工傷亡事故、支付工傷亡待遇的工作。
7、負責支付育齡參保職工的生育待遇,審核報銷生育費用。
7、南昌市職工失業保險管理處
南昌市職工失業保險管理處為具體承辦市本級失業保險工作的經辦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主要職責:
1、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和檔案等管理工作;
2、按照規定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
3、按照規定核定失業保險待遇,開具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補助金的單證;
4、為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提供免費咨詢服務;
5、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
6、國家規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職責。
8、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
主要職責:
負責本轄區城鎮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以及原農村養老保險經辦工作。
9、南昌市職業技能實訓考核鑒定中心
主要職能:
(1)初、中、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考核鑒定;
(2)承擔政府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10、南昌市勞動監察局
工作職責如下: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2、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考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4、組織協調全市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5、承辦同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
11、南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南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宗旨:公正及時地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主要職能:
1、 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管理及所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審理;
2、 負責仲裁員及兼職仲裁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3、 承擔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 承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12、南昌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南昌市人事考試中心職能介紹:
開展人事考試范圍、專業、職位和人事考試客觀規律的研究探索,進行考試方法的改革,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試制度。承擔全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業務指導與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全國職稱外語考試、經濟考試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執業資格考試,負責我市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以及事業單位招收錄用考試南昌市考區的考務工作;承擔省和市本級新開設的人事考試考務工作。協助局有關處室,承擔我市組織的有關人事考試的組織、考試大綱,用書證訂、發行及試卷命題等考務工作。拓寬考試工作服務領域,向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各種考試的命題、組卷、制卷、考務和咨詢等系列服務。
13、南昌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中心
南昌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全市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和實施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的各種規章制度。
2、接收安置上級下達給我市安置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辦理他們的報到和接轉等手續。
3、負責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的統計、預算、申報、審核、發放和調整等工作。
4、負責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公費醫療的管理與監督,公費醫療手續的承辦、醫葯費的審核報銷等相關工作。
5、協助辦理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計劃生育費、取暖費、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因私申請出國(境)等相關手續。
6、負責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檔案接轉、存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7、指導和協助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就業和培訓,為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提供就業、培訓信息,並對就業、培訓情況進行跟蹤了解。
8、關心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生活、思想情況,適時組織開展適合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特點的活動。
9、負責對縣、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的指導。適時到縣、區了解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思想、學習、日常生活和就業等情況。
10、協調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的其它工作。
14、南昌市專家服務中心
南昌市專家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
1、對全市每位專家在工作、學習和生活等方面提供幫助、協調有關單位解決他們遇到實際困難。2、承辦各類專家學者的學術、技術交流工作,積極開展專家科技成果推介服務,積極引進各類專家來昌工作。3、舉辦高層次人才及專業技術人才研討(修)活動,積極培養(培訓)後備專家工作。4、做好歸國留學人員的服務工作。
5、做好一年一度的專家休假和體檢工作。6、積極開展送醫送葯送農業技術下鄉工作。7、承擔享受政府特貼專家變化的跟蹤服務工作,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為政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8、辦理全市專家國貼、省貼的津貼發放工作。9、主辦南昌市「專家活動日」工作,積極開展各類的聯誼活動。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5、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
2、負責全市人力資源業務、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的信息調查分析及發布工作。
16、南昌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南昌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原南昌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是隸屬於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從一九八九年十月成立以來,累計介紹就業70多萬人次,為南昌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先後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示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全國勞動保障系統「三優文明窗口」等榮譽稱號。
17、南昌市技術工人開發交流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為企業招聘技術人才,為技術工人合理流動提供中介服務;
2、為企業和個人託管人事檔案、代理人事關系,辦理相關勞動保障事務。
18、南昌市工人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南昌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基本職能:
1、負責組織全市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工作,指導各縣區鑒定中心的考核鑒定工作。
2、負責本市的全國新職業統一鑒定及全省統考組織工作;
3、本市專項職業技能的開發與考核鑒定;
4、負責本市鑒定站(所)考評人員管理、培訓
5、負責國家、省、市題庫的管理以及本市題庫的開發;
6、全市職業技能鑒定網站的建設與管理;
7、受行政委託核發初、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負責本市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查詢。
8、負責承擔本市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實施的技術指導。
9、受行政委託負責本市職業技能競賽、評選、表彰的組織工作。
19、南昌市職業培訓中心
南昌市職業培訓中心於1985年經市人民政府(洪政廳字[1985]6號文)批准成立唯一一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定編10人,已成立26周年,並被評為江西省優秀就業培訓中心及全國重點就業培訓中心的稱號。在崗人員20人,聘請專業教師18人,退休人員4人。中心自成立以來,共培訓各類學員25萬餘人,為南昌市的再就業工作和社會的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中心教學場地設在章江路31號。有辦公室5間,傳達室兼教師辦公室1間,教室10間(汽車、摩托車模擬、電子電工、數控、計算機、製冷制熱模擬、語音教學、縫紉裁剪、烹飪、電算化會計、信息編程)。
20、南昌市勞動就業介紹服務中心
南昌市勞動就業介紹服務中心,成立於1996年,位於子固路12號(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樓),現有職工31人,主要工作有職業介紹、勞務輸出和輸入、勞動人事社會保障委託代理(勞務派遣)、獵頭服務、家政服務等勞動保障部門公益性服務機構。
21、南昌市創業指導中心
主要職責和工作范圍:
1、為全市有志創業人員提供免費創業培訓。
2、為全市有志創業人員提供免費創業實訓;
3、通過多種途經收集、發布創業項目,為有志創業人員提供創業項目;
4、提供融資輔導、小額擔保服務;
5、提供創業自我測試平台,綜合評估創業能力;
6、提供創業專家預約咨詢、指導服務;
7、提供創業見習崗位服務;
8、提供開業辦證、後續跟蹤服務;
9、多種途徑全面宣傳成功創業者事跡及創業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