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疫情期間單位說不能補2019年以前未交的社保是真的嗎
我認為可以補。
如果有社保糾紛,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⑵ 2020年疫情期間職工社保單位從1-6月份還沒繳費,住院能報銷嗎
可以報銷,因為單位那一部分是國家減免了,而不是單位不給你交,減免到2020年12月為止。
⑶ 疫情期間社保繳費延期嗎
在疫情期間,社保減免政策體現在五個方面,第一,對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收部分時期的養老,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中小微企業占企業總數的很多,在經濟發展和促進就業等方面都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政策實施後,將免徵中小微企業在養老,工傷,失業三個險種的社保費。
第二,對大型企業,各類社會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減半徵收部分時期的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符合條件的地區減半徵收部分時期的職工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繳費部分不享受減免政策,機關事業單位及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
第三,用人單位享受減免政策後仍然無力為職工繳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的,可延期繳納,延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辦理補繳。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也可同時延期繳納。
第四,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
第五,確保參保人待遇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單位免,減,延繳的影響。為了方便企業,實施免,減,延繳政策採取免填單,免申請的自動享受方式,同時推行社會保險公共服務事項不見面辦理等措施。
在疫情期間,各個地區採取了不同的社保緩交政策。具體內容可以通過登錄相關地區網站或者新聞報道等了解。
⑷ 在深圳,疫情期間,什麼樣性質的單位可以不給員工買社保
在疫情期間,只要你是在國內不管是深圳還是廣州,北京或是上海,也不管是什麼樣性質的單位,都不可以不給員工買社保也就是說社保是強制性的保險是用人單位。必須要給員工購買的一種社會保險。不管是出現在什麼情況,他都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⑸ 有沒有關於政府歸定疫情期間公司只交個人扣的社保公司部分可以不交
有。疫情期間國家出台針對中小微企業2-6月份階段性減免政策,屬於單位負擔部分減免,醫療保險減半。
⑹ 疫情期間單位社保減免了,個人部分為什麼沒有變化,單位也不發工資
減免社保只減免單位的部分,個人繳納的部分不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