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給我交了社保怎麼沒給我卡
有沒有社保卡無所謂了;個人身份證號碼是唯一的,你進入當地社保局上網查詢,只要社保局有記錄就行。沒有記錄或者不全,就說明單位沒有繳納或者欠繳。
如果你們當地社保部門還沒有開通網上查詢,那也太落後了;你自己就找個時間到社保局去查詢下即可;當然,你一直在公司上班,也無所謂,准備離職前就一定要查清楚了。沒有繳納或者欠繳,要求單位先給你辦理好。
Ⅱ 單位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沒交社保沒簽勞動合同的單位違反勞動法,您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上班第二個月以後的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然後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沒有社保、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表,可以搜集工牌、工服、加蓋公司印章的往來文件材料,或者提供工作證明證人證言。
(2)單位交的社保沒開通怎麼辦擴展閱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公司不給交社保,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Ⅲ 我單位從來沒有交過社保,如果現在要交應該怎麼辦理我單位職工有交過的,有從沒交過的.
一、根據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下限為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0%。
二、職工繳納的比例一般為11%(基本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基本醫療保險2%)
你查一下常熟地區去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是多少,就可以根據上述規定計算出職工社保最低交多少了。
Ⅳ 我在單位工作六年了,單位一直沒有給我交社保,我該怎麼辦
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舉報、投訴。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4、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4)單位交的社保沒開通怎麼辦擴展閱讀: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3、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Ⅳ 單位一直沒有繳納社保怎麼辦
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專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屬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