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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繼續交社保

發布時間:2020-11-30 23:21:47

『壹』 公司交了社保,離職了可以自己交社保嗎

如果說在自己辭職以後當然是可以繼續的繳納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因為辭職以後是有兩種情況,第1種情況就是自己找到新的工作單位,那麼如果自己能夠找到新的工作單位,直接將自己的個人社保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保就可以了。這樣一來的話,那麼你之前的累計參保年限都是能夠正常的計算的。

如果說在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單位的前提下,那麼可以將個人社保,轉移成為靈活就業的形式來進行交費。靈活就業人員交納的個人社保也是屬於職工養老保險的范疇,他跟之前自己在企業單位交納的個人社保是完全可以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所以說靈活就業人員交納的社保跟企業職工交納的社保是完全一致。

(1)公司繼續交社保擴展閱讀

個人辭職以後,無論有沒有新的工作單位,都是可以正常的繼續交納自己的個人社保。一方面有工作單位,那麼可以由工作單位來繼續繳納,如果沒有工作單位,那麼個人可以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交納。

在實現二次就業以後,也完全可以將自己的個人社保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來繼續參保。這樣的話,對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都是會有很大的一個幫助的。

『貳』 社保如果交了幾年又停了兩年換了公司繼續交應該怎麼做

如果上一家社保繳納抄單位是正常離職,離職的時候單位已經做好減員,去新單位HR會找你要身份證復印件等,直接給繳納就可以。
職工社保停繳後續交,你的參保信息,繳費記錄是保留的,養老的年限只是中間停繳的年限不計算,繼續繳納後,年限會一起計算之前繳納的時間。

『叄』 我在公司幹了十一年現在50能在公司掛靠繼續交社保嗎

您的意思是來說你已經滿了自50歲(女)。然後但是沒有買夠15年嗎?如果是掛靠公司買社保的話,年計必須是在法定退休年齡以前所以說如果你已經滿了50歲,那麼公司肯定沒有辦法給買社保,因為系統上面就不允許。但是你又沒有買夠15年的話就只能夠自己去辦理自己交社保,可以和公司協商,因為你繼續在這里工作,他們不能給你買社保,看能不能夠給你一定的補貼

『肆』 辭職後,個人該怎麼續交社保

可以只辦理養老保險的續交,這個你只要去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問一下工作人員就可以了,他們會告訴你需要什麼材料,然後你自己帶材料去辦理一下就可以了。

個人繳納的社保基數當然可以調成南昌市的最低基數。

個人檔案跟繼續交社保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系,去續交社保只要帶好你的勞動手冊,職工保險手冊,還有轉移單等資料就可以的,跟檔案沒有直接的關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4)公司繼續交社保擴展閱讀: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伍』 在公司交了社保,家裡那還可不可以繼續交

當然可以,只要把社保關系轉過去就可以了,需要檔案也轉過去,只能交一個地方的社保,不能同時交,除非兩地社保不聯網

『陸』 法人在自己公司交的社保,能停交後再別的單位繼續交嗎

可以交。

1、只要有單位願意接保。只需本公司申請減員將你的社保停掉。由接保單位申請交社保。

2、如果你公司只有你一人參保的話,這就不行。如果單位不注銷的話,必須最少有一人參保。

3、如果注銷了營業執照就不能以該單位名稱參保繳費。

4、本市戶口的可以申請辦理靈活就業社保個人繳費,非本市戶口的只能在工作單位參保。

(6)公司繼續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柒』 如果員工辭職了公司還繼續交社保,去別的公司需要社保而不能上班不怎麼去投訴

那你們原來公司挺不錯啊,員工離職了還給交社保,真是不錯。跟公司協商唄,

『捌』 從公司離職,社保給停繳了,可以自己續交嗎具體怎麼做

可以自來己交的。

依據《社自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8)公司繼續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三條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園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員工向園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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