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沒有及時交社保怎麼辦
公司的社保三月以後一直沒交,你可以去社保局投訴。或者和公司協商,因為公司的原因導致社保中斷而不能理賠,讓公司承擔相關費用。
商業保險這邊,你可以去申請理賠,但要求資料審核後退還原始單據,通常保險公司都接受,但在退回的原始票據上會蓋章註明本公司已經理賠了多少金額。
『貳』 我在公司上班五年了,一直沒買社保,該怎麼處理
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和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
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公司沒社保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