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作單位老闆范詐騙罪被抓了我們的社保怎麼交
只要公司沒有停擺,社保可以正常交。除非公司關閉,老闆跑路欠債,那就只能辭職了。
Ⅱ 公司騙說買社保,其實沒買,又扣去工資,怎麼辦
熱線12333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用人單位補繳建立勞動關系期間未支付的社保。
Ⅲ 社保詐騙犯罪怎麼量刑
社保詐騙犯罪量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騙公司社保擴展閱讀: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
1、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
1、每增加三萬五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Ⅳ 面試通過了,打電話說要來錄用我,要我提供退工單和交社保記錄,可我面試時騙公司在上家公司做了5年前台
不行就換單位吧··你以後也別這樣亂改自己的簡歷了·反而有時把自己給坑了,這類要退工單和社保記錄的明顯是比較正規的單位(多數單位是不用的)人事制度嚴格
上面一些人說的方法就不對··還社保不用單位買(這樣說就不懂勞動合同法),國家強制要求這個正規單位必須給員工上社保的,你不上不符合單位要求不錄用
教唆用其他方式去騙單位早晚會被發現的,你總是用欺騙方式去找工作就容易未來你干一些事為自己利益都去習慣性的做假··這對自己來說沒好處
所以不行就找個理由就不去了,今後再找工作要注意這方面
Ⅳ 我今天接到一個電話,自稱是社保局的,說我涉嫌違規操作社保卡,要把我在公司買的社保給停了,怎麼辦啊
我今天也接到了類似的
我是南京的,打過來的是南京的手機號。
對方說我在上海(怎麼都是上海)5月17號(17可能是他們的幸運數字)辦了張醫保卡違規操作,2個小時以後我的社保卡將被凍結,以後都不能使用了。
我說那我怎麼辦呢
他說你先把上海那邊的操作信息都記下來,他一邊報我一邊記。。我說嗯好,報了一半他還問我你是不是真的有記錄?我說有啊我拿著筆呢。。。
接著把上海辦理的單位,卡號,金額都編出來報給我,哦,說出來。
我真是見了鬼居然還聽了10分鍾,因為我想知道他接下來想幹嘛。。。
之後他說你要打電話給上海嘉定區公安局處理,但是也沒告訴我電話號碼,可能欲擒故縱(我猜可能是連接同一個詐騙集團的電話)
我說我5月份沒去過上海,一輩子沒去過上海,是怎麼辦醫保卡的,他說不清楚但是他這里就是有記錄。我問既然你們有記錄,那5月份去過哪些地方也能查到吧,我有沒有去過上海你們也能查到
他還跟我生氣呢!!
說我們是通知你這個事情,不是監察部門!
。。。說了那麼久還沒有套路我,真是愁人。。之後我嫌煩了就掛了。
不知道這個詐騙接下來是咋操作啊?有沒有人進行到後面一步的來說說啊。。
PS:提醒各位警惕性比較低的朋友,辦理社保卡,銀行卡都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件才可以辦理,本人不到場不可能開卡,不要輕易上當受騙,登陸對方給的網站輸入個人信息或者銀行卡,我猜接下來他們應該是會給你一個網站讓你去查詢操作來詐騙。。。
Ⅵ 在公司上班半年了還沒有給我交社保,而且公司還騙我說給交了,我去查沒交怎麼辦
今年國家規定單位可以緩交社保,你們公司可能有他們的考慮,所以才沒有交,你可以找公司,讓公司交啊,
Ⅶ 我被騙成為一家空殼公司的股東,社保也在此公司星期里買,現在法人要注銷公司,我該怎麼辦
既然已知空殼公司,趕快確認沒有連帶責任退出注銷就好。
Ⅷ 我姐在一個公司做財務,公司有一項業務是代繳社保,現在代繳社保上出現了問題(有人拿代繳的社保從事騙保
騙保的問題,既然公安已經立案,說明已經有了足夠的證據。主要問題是你姐作為公司財務,騙保是她的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騙保行為挺惡劣的,如果是公司授意,看看能不能找到足夠的證據。盡力減輕你姐姐的責任。
Ⅸ 企業編造職工檔案騙社保如何定罪
《檔案法》第二十四條、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損毀、丟失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三)塗改、偽造檔案的;
(四)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擅自出賣或者轉讓檔案的;
(五)倒賣檔案牟利或者將檔案賣給、贈送給外國人的;檔案法
(六)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檔案面臨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
(八)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在利用檔案館的檔案中,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
企業事業組織或者個人有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征購所出賣或者贈送的檔案。
第二十五條攜運禁止出境的檔案或者其復製件出境的,由海關予以沒收,可以並處罰款;並將沒收的檔案或者其復製件移交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