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京公司統一辦理社保需要准備什麼材料以及流程
參保登記地點: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局
用人單位辦理參保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版
1.《社會保險登權記表》(一式三份);
2.《工商登記執照》、《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書》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復印
4、《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在職職工增減情況申報表》;
5、增加人員的應提供《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
6、員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7、員工與單位建立的勞動
先參考一下,詳細的要去當地社保局咨詢
② 急急急、南京新單位辦理社保需要什麼資料什麼流程、
南京新單位辦理社保,需要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具體攜帶的資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1、三證合一的企業:
(1)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
(1)未辦理三證合一的企業:
(2)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
(4)企業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及復印件2份;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6)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南京公司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③ 南京公司給職工辦社保需要哪些東西
單位新增人員參保流程
一、單位帶勞動合同書、本市戶口勞動者的就業證(外市戶口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單位公章到合同備案櫃台辦理相關手續。
二、到社保櫃台填寫《南京市社會保險在職職工花名冊》辦理參保手續。
④ 公司怎麼交社保我是南京的一家公司人事,是新手,公司准備幫所有員工交保險,
一、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4、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6、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外經貿委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 (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一)企業給員工買社保流程
1、參保的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報《參保單位登記表》、《參保人員登記表》,並提供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發工資表的復印件;
2、醫保辦按規定審核參保相關資料,將合格後的參保資料輸入微機管理,列印《繳費通知單》和《徵集計劃明細表》;
3、參保單位或個人繳納大額醫療保險費、證卡工本費,並交納兩張1寸免冠照片,同時製做醫保《專用病歷》和IC卡。
(二)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2份和《社會保險網上辦事承諾書》1份;
2、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或者三證合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單位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新參保人員工資表或者勞動合同。
(4)南京公司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條件
1、繳費單位必須在一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北京市有關政策同時辦理幾項社會保險登記。
2、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期限及時到工商企業執照注冊地或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住所(地址)所在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已參統的繳費單位到目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原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行業統籌的繳費單位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
⑤ 南京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
這個問題是你要了解參保的程序就簡單的多了。現在的程序是這樣:第一初次參保的要帶上員工的身份證號填表領號,然後只要帶上勞動合同、就業證及備案表先進行合同備案,然後再參保,參保要填參保的人員和繳費基數;第二如果以前參過保,只要帶上勞動合同、就業證及備案表先進行合同備案,就可以參保了,參保時要填參保的人員和繳費基數。基本就OK啦,如果你還想問什麼可以給我留言,這個我應該還是內行。
⑥ 我在南京新開的公司想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准備什麼材料員工又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1、辦理社保登記
基本資料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專法人身份證、開戶行賬號屬,所有都最好准備復印件。
2、辦理用工備案
用工人員花名冊、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公章(還有個是員工勞動手冊,每個省的叫法可能不一樣),到社保窗口辦理用工備案。
3、繳納社保
這個可以跟用工備案一起辦理,除了上述東西之外還要帶員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表(針對已參加工作的人)。
最後如果你們公司還要辦理公積金的話就帶好公章和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到當地公積金銀行辦理。ps:每個地方、每個時間、每個社保辦事人員說的東西都可能不一樣,我說的資料肯定不齊全,所以我建議你除了上述東西外覺得什麼東西是有用的都帶上,特別是公章,需要當時填的表格你在那邊填好後自己蓋章,就不用再跑回公司了。
⑦ 關於南京社保開戶
你好!關於參保問題我給你一份資料看看,看後你不清楚可以追問。
一、用人單位職工應當參加的社會保險有哪些?
各用人單位職工應當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按規定繳費後享受相關待遇。
二、用人單位如何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繳費基數和比例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目前各險種繳費比例是多少?
各險種繳費比例
單位繳費
個人繳費
養老
20%
8%
醫療
9%
2%
失業
1.5%
0.5%
工傷
0.5%-1.2%
0
生育
0.8%
0
(二)如何確定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各險種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職工上一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工資性收入總額除以實際發放工資月數申報職工個人本結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應採取本人確認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職工。
2、依據國家統計局的口徑,職工工資收入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等。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公布繳費基數的上、下限。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限部分,按照上限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下限的,按照下限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申報其繳費基數,對申報的繳費基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標準的,由經辦機構在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確定後統一調整。
(三)如何辦理繳費基數申報手續?
1、申報時間: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實行按年申報制度。每年3-6月,繳費單位應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申報方式:繳費單位應以報盤方式申報繳費基數,有條件的可從網站www.njhrss.gov.cn上下載申報材料,進行網上申報。
三、用人單位如何進行社會保險參保登記?
1、填報表格:填寫《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提交資料:(1)工商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批准成立文件、社團、民辦非企業登記證、駐寧機構登記證等相應登記證書和批文;(2)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3)稅務登記證(地稅);(4)社保部門認為應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資料。
四、用人單位職工如何辦理參保(補繳)?
(一)新參保人員須辦理人員資源庫數據登記
新增人員的用人單位需填報《人員資源數據登記表》,數據修改的填報《人員資源數據修改表》,加蓋單位公章,並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個人辦理資料庫登記及修改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軍官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勞動合同備案
1、填報表格:填寫《南京市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外地戶口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需填寫《南京市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一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提交資料:(1)新錄用人員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2)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含研究生)提供《報到證》或《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勞動合同;(3)復員轉業軍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協議、勞動合同;(4)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供有效《暫住證》及二寸照片一張。(5)社保部門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三)辦理參保(補繳)
1、填報表格:(1)單位新參保或補繳須填寫《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2)農民工優先參加工傷保險首次辦理須經社保中心征繳部業務科室審批合格後,填寫《南京市工傷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至社會保險經辦窗口辦理。(3)多重勞動關系者參加工傷保險須填寫《南京市工傷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
2、提交資料:(1)跨年度辦理補繳時須出具勞動合同原件、工資記帳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資料。(2)農民工優先參加工傷保險須提供本人戶口本復印件或其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多重勞動關系者參加工傷保險須提供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和當月的工資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五、用人單位職工如何中止社會保險關系?
(一)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備案
1、填報表格:用人單位填寫《南京市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備案及失業保險待遇申報表》。
2、提交資料:(1)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2)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系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應提供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協商解除的,應提供雙方簽字確認的協議書)及有關材料。
(二)中止社會保險關系
1、填報資料:單位填寫《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申報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提交資料:(1)繳費單位轉出最後一人時必須提供當月繳費憑證(2)辦理調轉至機關事業單位需出具調令和進編通知書或公務員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