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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單位社保本月幾號

發布時間:2021-02-09 17:20:12

Ⅰ 每月幾號交社保成都

根據成都社保相關條例規定,符合條件個體戶可以參加成都社保,其一般採用銀行代扣的方專式繳費,市本級個體屬參保扣費時間如下:1至11月為每月21號,12月份為15號扣款。
以上信息來自快法務,希望可以幫助您,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追問或者致電400-8646-001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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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成都社保每個月幾號扣費

成都社保每個月幾號扣費?大概成都社保是每月8一9號扣費的。

Ⅲ 成都單位每月幾號交社保

①養老保險單位抄繳納比例19%,職工個人繳納比例為襲8%;
②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6.5%,職工個人繳納比例為2%;
③工傷保險,單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業繳納比例,職工個人不繳納;
④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6%;職工個人不繳納
⑤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0.6%,職工個人比例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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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社保每月幾號之前交

社保局上班時間每月5-25號,理論上這個時間都可以辦的,沒有固定期限。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4)成都單位社保本月幾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Ⅳ 成都社保每個月幾號扣費

以成都市抄2018年12月繳納社保費為例。襲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於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工作部署,為確保2019年1月1日社保費徵收主體由人社部門平穩有序移交到稅務部門,現將2018年12月繳納社保費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通過銀行代扣繳納社保費的參保單位、個體參保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應在12月10日前存入足額資金,確保代扣成功。

二、通過櫃面刷卡繳費、網上經辦大廳繳費、自助繳費一體機繳費及銀行櫃面代收繳費的參保單位、個體參保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應在12月17日前完成繳費業務。

(5)成都單位社保本月幾號擴展閱讀:

成都市社保參保繳納費用問題:

若是個體參保人員以銀行代扣方式繳費,按成都市社保局規定,若當月的社保費用未扣款成功,正常情況下會在次月進行補扣,需在下個月扣款之日前存夠兩個月的繳費金額進行補扣。

建議在下個月扣款之日後查詢繳費記錄。若連續兩個月未扣款成功,則需持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參保社保局進行補繳並重簽銀行代扣協議。成都市本級個體參保扣款時間:1至11月為每月21號,12月份為15號扣款。

參考資料來源: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18年12月繳納社保費相

Ⅵ 成都每月幾號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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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成都社保相關條例規定回,符合條件個答體戶可以參加成都社保,其一般採用銀行代扣的方式繳費,市本級個體參保扣費時間如下:1至11月為每月21號,12月份為15號扣款。
以上信息來自快法務,希望可以幫助您,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追問或者致電400-8646-001咨詢。

Ⅶ 成都當月社保幾號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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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成都社保相關條例規定,符合條版件個體戶可權以參加成都社保,其一般採用銀行代扣的方式繳費,市本級個體參保扣費時間如下:1至11月為每月21號,12月份為15號扣款。
以上信息來自快法務,希望可以幫助您,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追問或者致電400-8646-001咨詢。

Ⅷ 成都企業社保每月繳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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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成都社保相關條例規定,符內合條件個體戶容可以參加成都社保,其一般採用銀行代扣的方式繳費,市本級個體參保扣費時間如下:1至11月為每月21號,12月份為15號扣款。
以上信息來自快法務,希望可以幫助您,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追問或者致電400-8646-001咨詢。

Ⅸ 成都社保繳費每月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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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成都社保相關條例規定,符合條件個體專戶可以參加成都社保,屬其一般採用銀行代扣的方式繳費,市本級個體參保扣費時間如下:1至11月為每月21號,12月份為15號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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