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欠費8個月,原單位不願意繳,社保又不讓個人繳清,新單位又不能繼續保,這么辦
你從原單位轉出來了嗎? 你轉為個人以後 就可以自己繳納了 一定要轉為個人的 要不是不會讓你自己繳納的
『貳』 急問~原單位欠繳社保,新單位不能接收怎麼辦
1、你可以要求原單位給你補繳保險,這個事情應該在你離職前就做的,現在你離職了不知能否辦到,但是如果要到新單位工作,那就要原單位將你做減員,然後新單位為你增員就可以續交了。2、關於自己補繳的情況,個人應該是補不了的,只有通過單位補繳的形式才能將以前的補繳上,但是新單位未必會給你補繳你入職以前的保險。保險年限是連續的,這個應該不是大問題。3、這一切都是你原單位造成的,你要求你的原單位做減員就行,同時新單位以此為由不能錄用你,我個人認為那是找借口,別灰心,
不是任何公司都這樣的。另外,國家現在的相關政策對於勞動的保護很有效的,如果你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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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社保個人欠費三年多了,現在新單位交不進,可以不補交嗎
首先,補交沒有強制性,你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以的。
補交需要轉移關繫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之後才可以。切記:一般補交存在滯納金的收取,為千分之2每天計算,而且還有利息的收取。這是一個龐大的金額。其次,一般可以補交養老,醫療保險2種。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而醫療保險自停交之日起有三個月緩沖期,定期交納相關待遇不受影響,一般可以斷3次,否則就需要重新累計交納年限,且不享受醫療報銷。所以沒有連續交納,你的社保就會有影響的。第三,憑社保材料,比如醫保卡,養老保險手冊等申請轉移社保關系手續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按個人方式續交,或者轉移到新單位續交社保2種處理方式。建議你續交比較好一點。
『肆』 個人社保欠費新單位無法參保
你如果有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單位上班的證明,直接勞動仲裁就可以。讓單位賠償。在內新容單位不用重新參保,只要以前上過保險,直接讓單位上就可以。
自己上的保險是可以用身份證號碼在社保網站上查詢到的。輸入身份證號碼就可以
七年沒有交社保,怎麼沒有早點處理呢?
『伍』 1.原單位的社保處於欠繳狀態欠三年的,現在到新單位,上不了社保,因為原單位那邊不能給我辦
保險抄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建議你入職新單位前讓原單位將欠繳部分補齊或以現金形式補償你,然後讓原單位去社保局將你的社保關系暫停,這樣你的原單位才能正常辦理增員入保。如果新單位也無法繳納社保,建議你讓單位補償你,由你個人繳納,或另換工作。
『陸』 社保被上一個單位欠費是不是新單位就不能正常繳納了
不補繳有關社保的所有業務你都辦不了。社保停了是可以續交的。社保是單位為職工繳納的,沒有單位暫時不能繳納,也可以找單位掛靠,費用要由職工自己繳納,年限是屬於累計計算的,不能低於15年
『柒』 個人繳納社保辦停後,查出有欠費,新單位參不起保怎麼辦
這個問題在繳納社保停氣,在新的單位只有自己將久的費用補齊,單位在從應繳的費用交起
『捌』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先要中斷原工作單位的社保關系。即憑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到社保部門辦理中斷,發還《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然後到機關(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憑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社會保險參保花名冊,到社保部門辦理續保。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8)社保欠費新單位不接受擴展閱讀:
辦理社保轉移步驟:
1、讓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開具一張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轉如要出具匯款信息;各機構要求不一樣,有可能是原單位所屬社保機構出具同意調出函件,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蓋章;
2、持接受函(或轉出函)到原單位社保所屬機構辦理轉移,如原單位有社保專管員,可將接受函交託辦理;
3、原單位社保機構同意轉出,出具「轉移人員清單」含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轉出單位信息、參加工作時間、繳費截止日期等信息;「個人繳費記錄單」含姓名、繳費明細、每年交費月份及賬戶余額等信息;
4、持單據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辦理轉入。
『玖』 原單位社保欠費,新單位增不上我,我該怎麼辦
只有與單位補繳後才可以,回去要求與單位補繳,如果要求無果,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與單位補繳社保的個人主張。
『拾』 原單位社保欠費不肯補繳,去了新單位怎麼處理
欠費來如果不繳清,新自單位沒辦法辦理該員工的參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社保是可以補交的,只要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工資單給社保部門,社保部門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照各自的比例繳納。
(10)社保欠費新單位不接受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