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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未交社保造成的損失找誰

發布時間:2021-02-04 16:53:35

① 公司沒交社保造成損失怎麼辦

不知道你是哪的?在上海的話,可以要求單位從2月起補繳,並申請這幾個月的個人繳費退賬。或者要求單位給予現金補償;協商不一致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② 因公司的原因造成員工斷保,損失由誰來承擔

這個問題實際上是非常簡單的,因為你都說了是因為單位單方面原因造成社保中斷的一個情況,那麼造成這樣的一個情況,肯定是要由所在的工作單位,來進行承擔補交的一個費用。而且因為單位方面造成社保中斷的繳費,不但自己的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實際上所有的一個社保待遇都可以進行補繳,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都可以進行補繳。所以說沒有補交不進去這樣的一個說法。

那麼前提條件就是單位願意承擔補交的一個費用,這是很關鍵的,因為很多單位由於自己的經營不善,在補交社保方面是有一定的經濟壓力,這個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這絕對不能作為欠繳員工社保費用的一個理由,因為員工享受社保待遇是法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企業單位也不能因此而拒絕替員工交納社保。

所以說,企業應當想盡一切辦法來給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至少要按照勞動合同關系。來繳納這個社保待遇,因為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那麼作為企業單位的員工,企業單位是有責任和義務來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

③ 單位未按規定給惹人繳納社保,個人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一般來說,我們在企業工作,有時候也確實會遇到用人單位不給繳納社保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和社保稽核部門投訴維權。一般情況,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是不會受理這樣案件的,因為屬於行政執法的許可權。有點兒像我們見到路上有小攤小販,違規佔道經營,我們不可能向法院起訴一樣的道理。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入職當月就應當給職工交納社保。個別用人單位用試期、試用期的名義不給職工繳納社保,這也是違法行為。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職工交納社保的話,職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同時索要經濟補償金,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而且多數情況下,企業也沒有跟職工交簽訂勞動合同,因此,我們一起可以索要雙倍工資待遇。另外,由於單位違法行為,即使是主動申請辭職,也是可以申領失業金的。
至於有人說勞動違法維權非常麻煩,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我們一般有勞動維權的簡易程序。職工投訴後直接聯系用人單位,如果雙方就違法行為沒有異議的話,不用下達法律文書,讓用人單位補交就可以了。如果需要進一步調查,那雙方提供證據材料就好了。
至於有人所說的需要投訴人的工作證、工資明細、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等各種證據材料,這就有點小題大做了。我們從來沒有說遇到職工討薪爬樓維權,我們還要讓職工下來,找一下工作證證明一下他是不是這個單位職工的情況。其實簡單點兒,找用人單位的負責人核對一下實際情況,一切就明白了。
而且維權主要是以用人單位做賬的會計憑證為准,因為工資表裡面都會顯示每一個人的信息,再對照工資發放記錄,這個用人單位很難作假的。
大家遇到直接發現金的用人單位和通過私人給轉賬的用人單位,一定要小心。他們是在規避勞動關系,在這種單位不可干長久了。因為你說不清是個人轉賬,還是單位發工資。

④ 公司原因未給繳納社保,若找勞動仲裁,公司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和賠償

這個問題主要在外服,公司的責任不太。
仲裁的話,應該是補繳或經濟補償版;並且對你造成權的損失進行賠償。

如果時間超過2年(仲裁1年),基本上沒有仲裁的必要了。
仲裁也不會支持,法院也不會。
像你的情況已經超過2年2009年4月-2011年4月是2年

⑤ 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保造成損失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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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由於企業沒按合同繳納社保醫療保險,損失由誰負責

首先要求單位繳納醫療保險,如果這次住院費用醫療保險不能報銷就要求單位報銷,因為參加醫療保險是職工的權利,因為單位的責任不能享受待遇,當然要單位承擔後果。

⑦ 因企業未按時交醫保所造成的損失應找誰

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按照國家《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附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節選)
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五條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繳費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賬冊、材料,或者不設賬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征繳;遲延繳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照第十三條的規定決定加收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⑧ 我是2017年做的手術,因公司沒交社保造成的經濟損失,現在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從法律上講,僅僅是涉及未繳社保問題可以,依法先向社保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反映。

⑨ 由於企業欠繳社保而造成職工的醫保損失怎麼辦

一、抄單位欠繳社保的解決襲方法:
1、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社保,勞動者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社保中心投訴。
2、對於因用人單位未繳社保而導致的勞動者醫療費、生育費、養老保險等損失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仲裁、訴至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申 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 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單位欠繳社保對失業求職證沒有影響,但是會影響到失業保險金的領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才能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⑩ 企業未給員工上社保造成損失怎麼賠付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專動者繳納社會保屬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的這種情況沒有違約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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