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代繳的醫社保是算在工資里的嗎
為員工繳交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員工承擔員工的部分,單位承擔內單位的部分,因此容,單位承擔的部分也從你工資里扣除是違法的。 醫社保分兩部分:一部分是由個人繳交的,另一部分的是由用人單位繳交的.個人繳交的部分應當是由你的工資中由用人單位代為扣繳的,用人單位繳交的部分應當是用人單位承擔的,不應當從你的工資中扣繳.換名話說,就是你的工資中包括了你個人應當繳交部分的醫社保.
⑵ 公司繳納的社保部分 能算員工收入中嗎
社保部分不算員工收入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十一條 下列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2)公司代繳社保部分是否算個人收入擴展閱讀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七條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九條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⑶ 公司代繳社保那部分錢和應發工資有什麼關系
工人所發工資,以及單位繳納的那部分錢,國家規定列入生產成本,與你本人無關,與單位的利潤有關。
⑷ 公司幫個人繳納的社保費用也作為個人收入,算入年度平均工資的基數嗎
當然不算。社保和個人工資本來就是兩回事,社保的基數是基於工資的。但單位繳納的社保就是單位繳納的社保,不是個人工資,不能計入個人工資總額。個人繳納的部分屬於工資,要從工資中扣除。
⑸ 公司承擔的社保算到個人工資裡面嗎
不正常,單位違法。公司繳納的社保與你的工資沒有任何關系,不能算到你的應發工資中。如果算到你的應發工資中,那麼你的應納稅所得額就高了,你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高了,相當於降低了你的工資。
⑹ 單位繳納社保,個人承擔繳納部分算不算家庭收入
個人承擔的部分,屬於家庭支出,而不是收入,等到退休領取退休金時,才算是收入啊
⑺ 單位繳納的哪部分社保金也算個人工資嗎
單位繳納的那部分社保金不算個人工資,在個人的工資條上看不到這些項目。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三章
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⑻ 公司繳納的公積金和社保是否屬於個人工資
這種工資談判方式很容易讓人產生混淆。
其實簡單點算不難:工資收入(X)=標准內工資(A)+各項福利(B)—個容人承擔的社保(C)-個人承擔的公積金(D)。
B是變數,不作考慮,別人有也少不了你的。
C、D涉及繳費基數,這是公司的陷井。國家層面的工資條例尚未出台,各地工資條例中規定的工資,是否包含社保和公積金,定義也是不一樣的。
總體而言,凡與應聘人員用統包方式談工資的,公司沒一家出發點是好的。這里的繞繞腸子比較多,就不一一解釋。你只記住一條,在扣除保險和公積金的情況下,一定要達到多高收入(X)才願意簽約。同時要求對方明確繳費基數,這樣你自己測算C和D的值,提出A的要求,最終滿足X的底線。
⑼ 單位給個人交的社保單位繳納的部分算入工資總額嗎
不算入。復
包括個人繳納的社保制和醫療部分具體看你們單位的工資結構:
比如:基本工資+獎金+效益獎金+補貼,按照國家規定,社保和醫保的基數應該是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包括一系列的獎金等,按實際每月收入總和除以12個月.但在實際操作中,要精確的算出就比較麻煩,所以一般單位會以基本工資為標准,作為基數申報,
你的工資中包括個人繳納社保和醫療部分,但這個人部分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⑽ 公司給繳納的五險算個人工資的一部分嗎
公司繳納的五險不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
因為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並繳內納,而屬於個人應容當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在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屬於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