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為以前公司老闆的個人原因導致員工社保欠費,加入新公司也不能重新購買社保怎麼辦
你好樓主,你現在這種情況有兩種方法解決,一個是可以等公司恢復正常營業或者清算回補交之前的社保,答這樣你原來單位的社保賬戶恢復正常狀態,你嗯社保賬戶也就恢復正常,新公司可以作增員把你加入。第二種方法,如果原公司無法補交之前的社保,你可以憑你的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到社保局直接申請退出原單位賬戶,只要你的離職手續有效,社保局就可以辦理你的社保減員,這樣你的新公司也就可以作增員把你加入公司社保,望採納!
❷ 關於社保繳納的問題,前公司欠繳,無法轉出。
企業社保欠費不繳納的一般都是遇百到資金問題了,
處理方法1:去社保內局申請欠費部分全部個人容承擔繳納,好處是你的社保會正常,壞處無法追責企業要求補償社保,
處理方法2:去社保局申請主動自願放棄欠費部分,好處是不掏錢賬戶會正常,壞處是主動放棄無法要求企業補度償所差月份社保。
處理方法3:一直拖欠不處理,壞處是其他公司無法給你繳納社專保,好處是這個欠費會一直持續下去,如果哪天公司起來了或改制好了社保屬會全部補繳上欠費,等白賺這么久社保。
本次回復由:安徽省華能新業人力資有限公司整理,華能新業人力專注人事社保代繳補繳,企業用工勞資風險外包。
❸ 前單位社保欠費3個月 在不補齊欠費的情況下 可以由新單位繼續交嗎
是可以由新單位繼續交的。
一、社保是可以補交的,只要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工資單給社保部門,社保部門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照各自的比例繳納。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3)社保欠費無法轉移到新公司交費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❹ 原單位欠費社保轉入新單位後原單位欠費怎麼辦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針對你這種情況,可以先與原單位協商,讓其為你補交所欠費用,如果說不成的情況也只能自己補齊相關費用,否則會影響新單位交納社保。
❺ 原單位欠繳3個月保險,如何將保險轉到新單位繼續繳納
一、如果新單位原單位在一個地區那麼不需要遷移社保。只要把社保號告訴新單位辦理社保的同事,他會幫你在新單位辦理續保的。欠繳的三個月保險,可補繳也可不補繳。如果新單位和原單位不在一個地區,那麼就需要辦理社保轉移了。
二、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5)社保欠費無法轉移到新公司交費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❻ 社保欠費,不繳費是否可以轉移
不影響辦理轉移手續,但是你的社保不是連續繳費,一般沒有什麼問題的。但是,社保與你的退休金掛鉤,與你的醫療保險掛鉤。對你將來的退休金有影響。
❼ 原單位社保欠費不肯補繳,去了新單位怎麼處理
欠費來如果不繳清,新自單位沒辦法辦理該員工的參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社保是可以補交的,只要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工資單給社保部門,社保部門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照各自的比例繳納。
(7)社保欠費無法轉移到新公司交費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❽ 原單位社保欠費不肯補繳,去了新單位怎麼處理
下面回答那位完全是吹水。。。
一:前公司社保欠費,造前公司不內能為你做減員,容是因為社保在欠款狀態,整個公司都不能刪除員工,所以你現在的關系仍然掛靠在舊公司,造成新公司不能為你辦理社保,這種原因未能辦理,新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
二:前公司欠你幾個月社保呢?由於社保是整體交的,不會說公司不為某個人而不交,即是說如果你未交齊社保,說明舊公司全部員工都未交社保,原公司可能是財務問題。如果只是一兩個月的問題,而你近期又無生育險或重大醫療險報銷的需要,個人建議你到地稅局辦理特殊減員,把自己從舊公司減出去,那麼新公司就可以為你買社保了,如果不是的話,舊公司來個破產注銷什麼的你也是挺麻煩的。但是提醒一下個人申請特殊減員,原公司所欠你的社保費就一筆購銷,你不能再要求其為你補繳之前的保費。
三:如果你近期有生育險或重大醫療險報銷的需要不能斷保,你可以帶原公司的勞動合同和身份證到原公司所在區的社保局做投訴,如果成功,可以在社保局個人補繳所欠社保,然後憑證明到地稅辦理特殊減員。
❾ 社保因原單位欠費無法轉移,在新單位出工傷了怎麼辦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傷的,如果勞動者是在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勞動者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❿ 舊公司欠費,造成新公司無法參保問題如何解決
在成都這邊,打電話問的社保局,這樣說的:上家公司超過3個月沒給個人繳納,個人才可以申請自己繳納社保,否則只能等上家公司去繳納後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