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人單位沒繳納社保賠償怎麼算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辭職後能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單位3年不交社保能賠多少錢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未繳社保 職工自行墊付獲賠
近日,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支持原告張某部分訴訟請求,被告某公司向原告支付因未替其繳納養老保險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經濟補償金共計3萬余元。
2018年5月,張某到石首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稱自己於2011年6月進入某公司工作至2017年6月離職,期間,公司未為自己繳納任何社會保險,要求公司補償自己在公司工作期間的社保參保金及依照工作年限給付經濟補償金。
由於張某已經於2014年8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石首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石勞人仲不字(2018)6號通知書,裁定不予受理。事後,張某起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當為原告張某繳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但被告未依法繳納,原告自行繳納了相應的養老保險費用,公司應賠償原告自行繳納的社保費用。且原告在該公司上班直至2017年6月因社保繳納問題離職,原告要求被告公司給付經濟補償金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B. 你好,請問我是在單位工作三年,未繳納社保,也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什麼賠償么謝謝
你如果這樣子離職,可以申請單位給你一年兩個月的賠償金,看你工作的年限,最高可以申請12年,如果單位不給,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勞動仲裁。
C. 我公司幹了6年沒有交社保能賠多少錢
你04年入職到11年才開始交社保,11年至今時隔9年,已超過了勞動仲裁時效,喪失了法律保護權。
D. 工作3年公司沒有簽合同,沒有繳納社保,突然辭退,我應該得到什麼賠償,賠償金會多少
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仲裁、訴訟。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版勞權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 工作3年,沒簽合同,沒交社保,該如何賠償。
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的賠償,以及補繳社保。
該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
這屬於勞動糾紛,勞動者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F. 單位兩年沒有給員工交納社保~員工辭職應該得到多少賠償金
根據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違反內的法律規定,應容當給你經濟補償金,因為你在公司工作了1年10個月,所以,公司應當給你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因此,你可以拿到4個月的工資賠償,共4X2500=10000元。因為,公司賠償給你錢了,待通知金就沒有了。如果你要待通知金的話,你最多能拿回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和1個月的待通知金,共3個月的工資計7500元。
G. 公司3年沒有簽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可以賠償嗎
可以要求賠償。
先跟公司談,把16年到18年的醫社保,按規定補償給你。
只要公司的人不腦殘,都會給你的。
沒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違法。
如果,你去勞動局投訴並且發起勞動仲裁,公司不僅要雙倍賠償還要罰款。
H. 公司3年未交社保,應該怎麼要求賠償
你只要有一句你在這上班了三年,只給你交了七個月,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局介入,這樣企業就必須為你補繳欠繳的那部分
I. 員工工作四年前三年公司沒給員工繳社保可訴求賠償嗎
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補繳社保時,個人要繳交的哪部份費用還是要由個人來支付
同時,會產生一個滯納金,這個費用則是由公司去繳交,不用個人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