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入職當月離職不交社保違法嗎
入職當月離職不交社保是不違法的,用人單位可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專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屬理社會保險登記,如果屬於當月離職的,不滿30天,不需要繳納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1)離職上班半個月公司不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然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B. 在上半月離職公司是不給交社保的只有在下半月離職才給交
上半月離職公司要給交半個月的社會保險金,下半月離職要交全月社會保險金的。
C. 當月辭職出勤天數不夠15天,公司應不應該給繳納社保
應該。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58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離職當月應當正常參加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
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工人繳納社保,可到當地勞動部門舉報。
(3)離職上班半個月公司不交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018年11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稱,我國將對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包括:
1、限制招錄(聘)失信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限制失信企業參與社會保險業務合作項目,
3、依法限制失信企業申請財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
4、依法限制失信企業作為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等。
D. 沒夠半個月辭職了,公司說不給交公積金和社保,合理嗎
合理的。
新員工入職不到一個月就離職是不要為他們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版的。
法律權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於企業要幫新員工繳納社保要走很多流程:如果員工工作日的工資剛好能達到單位扣除部分與個人部分之和就可以幫其繳納社保了《勞動合同法》以及《社會保險法》強制規定只要發生勞動關系就得繳納社保,員工就離職了,這是義務,逃避不了,至於個人工資不夠代扣個人應繳的!一般是15號之前入職的當月就得繳納社保,到時就算員工投訴了,勞動局那邊也是需要站在雙方考慮的。我個人意見是,15號之後入職的要下月補繳。但是員工需要付出的代價就很高了,即使敗訴也可以補繳,需要通知員工自己補繳那部分。所以你們要繳納兩個月的社保。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所以可能流程還沒走完(第五十八條),風險也不會太大。於是很多公司在新員工入職不夠一個月的很少有繳納社保的,如果工資都不夠兩者之和而且在職也沒有一個月我覺得可以不繳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需要為其繳納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應當正常為其繳納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內
社保是依據解除勞動合同容記錄來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而且不能出現個人承擔企業繳納費用的情況。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規定,當月的工資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會保險。
社保繳費比例: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F. 員工離職當月可不可以不交社保
離職當月停交社保不違法。社會保險法並沒有規定員工離職當月可以停交社保,或者不能停交社保的,一般來說,職工在職期間,用人單位應繳納社保的,如果離職了,用人單位當月能退出來的,是允許的。
如果員工沒有主動提出要停交當月的社保的話,企業通常有兩種規定:
(1)職工若是月初或月中離職的,就不繳納當月社保;若是月底離職的一般就會繳納當月社保;
(2)職工在社保參保截止日之前離職的,不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若是在參保截止日之後離職的,就為其繳納社保。
(6)離職上班半個月公司不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G.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7)離職上班半個月公司不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
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
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H. 員工離職工作不足半個月,社保費用公司和個人怎麼承擔,有沒有相關法律依據
員工離職工作不足半個月,社保費用公司應當按照13%的比例,個人應當按照8%的比回例進行繳納。
員答工離職當月,原單位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並自次月起暫停繳費。
自次月起(含次月)當事人可以將其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繳費,或者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I. 上半月辭職公司沒有給交社保怎麼辦
按照國家的規定你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的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保,沒有說版什麼發工權資的周期問題。
目前的確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規定,比如上半月離職,就不給上保險之類的,但這個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只要這個月員工在你單位上班了,單位就有義務為員工繳納保險。你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舉報或者稽查大隊舉報,要求公司補上保險,也可以仲裁要求補上保險,都會被支持的。但個人部分還是需要你自己承擔的
J. 離職時最後半個月單位會交養老保險嗎
沒有這方面的詳細規定
一般來說公司是會幫你繳納最後一月的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