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如何補繳社會保險費
由於事業單位的特殊性,盡管<勞動法1995年實施後,企業職業統一要求參加社會專統籌\繳納各項社會保屬險費.但事業單位聘用員工的參保問題卻滯後很長時間,一些地方的社保部門直到2002年左右,才給事業單位的聘用員工開辦了繳納社會保險費業務.
因此,事業單位的聘用員工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是按照其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予以補繳,而是參照當地社保部門允許事業單位為其聘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時間開始補繳.但實踐當中,由於事業單位長期不能為聘用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於是被聘用員工就自己出錢到別的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按照自由職業者繳費的方式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如果聘用人員已經通過自己的方式繳納或為理了各項社會保險費,就不存在補繳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實施後,這些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雙方可以通過約定的方式,例如,員工繼續自行繳納,單位予以報銷等方式履行繳納社保費的義務.免責聲明:職通專列登載此文出於傳遞信息之目的,絕不意味著職通專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以上內容僅供網友學習與交流,無意侵犯版權。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
Ⅱ 事業單位一直沒給交社保,2019年後還能讓單位給補繳嗎
只要不繳納社保,工齡不清零也是零。現在的工齡就是社保繳費年限,不投保不繳費沒有社保繳費年限。如果你願意,如果你有實際勞動關系證據,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補繳、繳納社保的個人主張。
Ⅲ 事業單位補繳養老保險
以下情況可補繳
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三類情形:
1、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
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
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
對於原已參保的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其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計算等問題有異議的,在按規定重新認定後需要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上述適用范圍及申報辦法處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提出參保補繳申請,只要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應當依法受理。
3、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用人單位應為職工參保而未參保,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參保補繳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
對於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繳其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或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首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得通過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不得通過違規補繳而取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或從事靈活就業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對於上述人員進入企業工作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齡及相關待遇,按照《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根據本人意願,由本人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也可補繳其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Ⅳ 補繳社保事業單位工齡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按正常情況應該是需要補上的,只有補上才能算工齡的,而且08年國家的事業單位改革制度要求事業人員也需要辦理養老保險,從而完成事業單位體制改革。
Ⅳ 考進事業單位如何補繳社保
進入事業單位編制後,職工由企業進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l/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去事業單位工作需要補交社保嗎
按正常情況應該是需要補上的,只有補上才能算工齡的,而且08年國家的內事業單位改革制度要容求事業人員也需要辦理養老保險,從而完成事業單位體制改革。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Ⅶ 請問,社保部門是否接受事業單位為職工補繳的社會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從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內,重點在於社保可不可補容繳,以及如何補繳的問題!目前,各地的社會保險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還在完善中,各地可能存在進度差異。一般來講,具體要看當地的政府對事業單位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規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較早的時候,就要求企業和職工雙方共同承擔繳費義務參保,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及單位繳費起步較晚,一般來講如果是在當地事業單位繳費制度開始前的記錄,則由當地的政府補充經費,如屬於制度建立之後存在漏交或未繳的,則可以向單位反饋向社保部門補繳。因此,至於具體是否可以補繳的問題,建議您還是向當地的社保部門咨詢
Ⅷ 關於事業單位的社保能否補交
讓人壽補交很困難,而且都
那麼久
了。估計要自己交那兩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