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公司不停保,新公司不能交社保,我該怎麼辦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既然你已經向公司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在發出通知後30日就可以解除,你應當要求公司為你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如果對方不同意,你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
2. 我離開以前的公司了,可公司社保沒停,現在公司也買了社保,會有影響嗎
我離開以前的公司了,可公司社保沒停,現在公司也買了社保,會有影響嗎?內如果不在容同一個城市,影響不大,若在同一城市只能在一個公司交,兩個公司交是不可以的。若在不同城市可以兩邊交,到退休時社保只能算一個公司的不能重復,另外一個公司的個人帳戶的錢是可以退的
3. 辭職後公司不交社保了,那是不是會自動停保
如果離開公司,公司會停掉你的社保,就是說社保是不可以使用了的,比如去醫院刷醫保、買葯刷醫保等都是受影響的。停了的話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這段時間內要是生病住院或手術(尤其是大手術)醫保是不會承擔費用的,也就是說你的醫保沒有任何保障。
隔幾年或幾個月都沒關系,但是這期間包括住房公積金等,都是不能作為貸款買房的憑證,就是住房公積金也會受影響;後期要是重新找工作了,再繼續交,都是沒有問題的,不過要繳納滿15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所有福利,也就是說你要交滿15年才可以。
如果斷斷續續的繳納,也就是你這種情況,要休息一段時間,影響比較大的有生病住院保障、女性生孩子的福利等等就都享受不了了,如果實在不行,就只能斷交了。
(3)公司不停社保又不交社保擴展閱讀:
一般離職後如果是短時間內找工作,社保可以等等,但要是休息時間過長,就建議補交或續繳社保,目前主要有以下兩種方法:
通過單位繳納,找到工作,到公司報到30天內,用人單位就有義務為員工繳納社保,有固定工作的員工不用擔心自己的社保問題。
自己辦理參保,如果沒有穩定工作,如自由職業者或個體工商戶,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或居民身份自行處理;
① 自己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或地稅申辦部門,繳費參加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② 找專業的人力資源公司代繳,可參加職工五險,享受五險福利待遇。
參考資料:五險一金_網路
4. 辭職了公司為什麼不停社保
我個人辭職後,公司,一個多月了不給我停保險,跑了社保局無數次,個人根本斷不了,社保局說公司買的必須公司斷,現在新公司給我買不成,以前的公司不停地催促,又不買又不斷,怎麼辦?社保斷2個月我還可以自己出錢補交,問題醫保斷了2個月就只能從頭買,我已經買了12年保險了,公司怎麼能這樣?如果我不聽催促公司既不斷報銷又不買報銷造成我斷保的損失,通過那個單位?什麼手續?可以進行訴訟?
5. 企業可以不停員工社保又不買嗎
如果在抄職沒有購買是違法的襲。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6. 公司不交社保,也不停保,這合法嗎,這幾年都白己交,好無奈啊想討個解決辦法,像我這種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來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自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既然你已經向公司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在發出通知後30日就可以解除,你應當要求公司為你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如果對方不同意,你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
7. 我自己一直不間斷交社保十多年了,如今找到工作了,可是公司告訴我,社保交不進去,是怎麼回事哦
你自己交社保十多年了,現在找到工作了,單位給你交,交不進去,是因為你自己在交,回你要到社保局交答社保的窗口去問,帶上你的身份證和單位給你交社保的條子蓋上章。社保局首先要把你自己交的辦成停止交了單位才能交的進去。也就是說要到社保局去辦個轉換手續。
8. 原公司拖欠社保,也不停保,社保局那邊做不了減員,新公司無法繳納。怎麼辦
《社會保險法》於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關於用人單位不繳社保費,該如何處置等作內出具體規定。
新《社保容法》對社會保險費的征繳作出更多的強制措施。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不但將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處以罰款,而且將被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用人單位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保機構可以向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直接劃撥社會保險費,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保證社會保險費按時足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