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報稅零申報,公司法人交社保的時候怎麼申報繳費基數
個人所得稅也是零申報嗎?按實際工資申報或者按職工最低繳費基數申報
Ⅱ 公司一直是零申報,請問可以參投社保嗎
可以。
參投來社保是企業源應該做的,跟稅務申報無關。只是社保費在地稅代收,需要從地稅領取登記類的表格,填制後在社保部門辦理開戶、用工證之類就可以為員工參保了。
公司一直零申報是屬於稅收的方面的情況,零申報不影響公司參加社保報險,而且參加社保是國家規定企業單位必須要參加的。所以公司一直零申報,可以參投社保。
(2)零申報的公司需要繳納社保嗎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Ⅲ 零申報的公司,能為員工交社保公積金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法律上,公司繳納住房公積金不是強制的。
我們通常所說的「五險一金」中的五險(即養老、工傷、生育、醫療、失業保險)有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強制繳納,法律上對住房公積金無強制要求。
在全國范圍內法律法規是不強制要求給員工交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不是社會保險的范疇,只是一個單位提供的員工福利的范疇。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Ⅳ 零報稅的公司想申請參保可以嗎
可以開通社保的,但是你公司要開通社保賬戶先去銀行開通公司銀行帳戶,版社保對於你公權司繳稅方面沒影響的因為你本身就是零申報不用交稅,只是公司里產生人員工資有工資申報沒有收入的話就變成虧損。開通社保了之後只要按時交社保費用就可以了,直接在公司銀行賬戶里扣錢。
社保開戶流程:
1、先在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上申請開通社保賬戶,填寫資料,列印《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
2、帶資料去社保管理站窗口辦理:(1)《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法人簽字並加蓋公章。(2)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開戶銀行證明或銀行行印鑒卡。
3、窗口開好社保戶之後,當月在市社保局網站新添參保人員信息進去。
Ⅳ 零申報公司一次都沒交社保,社會保險年度結算表還要填嗎
需要的,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是不合法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Ⅵ 零申報的公司,能為員工交社保、公積金嗎
你好,當然可以購買社保和公積金。是否是0申報和購買社保及公積金沒有任何關系。
只要具有: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法人私章這些資料就可以辦理申報及公積金。
Ⅶ 零收入零申報,2019年開始,我必須得給自己上社保嗎
答:現在還沒有明文規定必須買社保,但是公司是有義務和責任給員工買社保的,這也是對員工的一種補貼和福利。
Ⅷ 零申報的個體戶可以交社保嗎
零申報的個體戶可以交社保。你交社保只是你個人的權益,跟你交沒交稅,沒有關系的。
Ⅸ 零申報是不是就不用交社保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零申報只是用於納稅計算而已,不是不交社保的理由,這些都要填的,即使你公司只有你一個,又當老闆又當員工,不交社保也要填。
Ⅹ 公司零申報也沒有員工,2019年也需要繳納社保嗎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1.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版證書或者權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2.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3.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5.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