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繳交公司職工社保費會計分錄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公司承擔部分計入管理費用,個人承擔部分計入其他應收款。發工資時扣回。沖減其他應收款。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繳交公司職工社保費會計分錄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注意事版項:
社會保險沒權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公司承擔部分計入管理費用,個人承擔部分計入其他應收款。發工資時扣回。沖減其他應收款。
C. 公司幫員工繳納全額社保,會計分錄怎麼做呢
公司繳納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社會保險
其他應收款
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D. 公司全額代扣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社保交費有單位與個人兩部分交納,每月交完社保,銀行代扣款後,帳務處理如下:
一、方法一:不計提
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基金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行
2.如果個人交的社保由公司全部負擔的,就不用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了。
借:管理費用-社保基金
貸:銀行存款-**行
方法二:計提
(一)個人負擔部分
每月發放工資時扣除(按個人交納比例,從中扣除)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現金(實際發放的金額)
(二)企業負擔部分
每月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三)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 (單位 + 代扣個人應繳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
E. 老師,您好,公司幫員工繳納全額社保,會計分錄怎麼做比較合適呢
你的意思是公司把個人負擔的部分也承擔了嗎?
如是 上交的時候借管理費用-社保(全額)貸銀行存款即可
所得稅匯算時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噢
F. 公司繳納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補提的分錄跟上述分錄一樣,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說明即可。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G.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社保費用會計分錄:
發放員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等—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企業負擔部分也可先計提再繳納: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因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義務。
H. 公司全額代扣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社保有單位與個人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如果個人交的社保由公司全部負擔的,就不用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了。
I. 關於公司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第一個分錄是不正確的,應修改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
貸:銀行存款 18000
結轉費用:
借:管理費用 6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7000
代扣個人所得稅,支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47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
貸:庫存現金 43000
繳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庫存現金 1000
(9)公司全額交交社保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變化盤點
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