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單位欠繳醫保社保多少時間會產生滯納金謝謝
根據《社會保險征繳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也就是說,單位到期該交而未交,社保部門限期內仍未繳納,自停交日起即產生滯納金。
⑵ 單位拖欠社保醫保報不了有沒有時間期限
單位欠繳醫保社保從欠繳當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⑶ 公司多久不交社保算違法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不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就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⑷ 公司欠繳社保最長時間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版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權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⑸ 公司欠繳社保多年我該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公司補繳社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5)公司拖欠社保最長多久擴展閱讀
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理:
1、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2、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⑹ 北京社保公司能欠多長時間
可以去當地來勞動保障局申訴源,要求補繳。
如果破產了,也需要先付完公司員工的工資和福利。
公司賬面沒錢,不等於實際沒錢。找仲裁去法院,欠繳最後勝利的還是你,始終是要給你補繳的。還要付拖欠的滯納金。其實,沒有哪個公司把所有錢都放在賬面上。
不申訴社保不查不罰。這個是民不舉官不告的。
投訴要在15日答復你,上了仲裁庭也有期限要解決,不解決有很多辦法處罰他:)
⑺ 勞動法規定企業欠交勞動保險最長多長時間
自解除來合同之次日起源停繳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自解除合同之時起,與用人單位不再存在勞動關系,不再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從解除合同的次日起停止為其迦納社會保險費。
⑻ 國家用許企業社保拖欠多久
國家不允許企業拖欠社保。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回不辦理社會保險登答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但是企業如果確實有困難暫時無法繳納的,應向企業主管地稅機關申請暫繳納社保,至於能夠申請多久,每個地方規定不一樣。
⑼ 請問各位高人,單位欠社保前最多可以拖欠多久
單位只要欠費,社保就會停止職工享受醫保住院統籌的資格,一律列內入黑名單,也不能享容受生育保險。
職工若在此期間看病,就看單位報銷政策或能力了。社保是不給報銷的。
另外,參照武漢政策————
36、參保單位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如何處理?
答:參保單位違反《武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14條規定,拖欠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職工、退休人員個人帳戶暫停計人,暫停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待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或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並從欠繳之日起,每日按欠繳金額的2‰加收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拒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滯納金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繳。因拖欠基本醫療保險贊給職工、退休人員造成的損失,由參保單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