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給員工買了社保需承擔哪些責任
需要承擔的責任有,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1.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
4.《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5.《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6.《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7.《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⑵ 給員工辦理社保應該由公司哪個部門負責呢
一般的是行政人事部或人力資源部負責。
如你有相關疑問,要及時與該部門人員聯系。
祝你順利!
⑶ 什麼樣的公司才有資格給員工買社會保險
所有的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3)公司什麼人員負責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⑷ 公司人事專門負責社保的人,他們主要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員工社保未繳納,人事一般不用負責,除非是人事自己原因故意不給繳納所致。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⑸ 公司給員工上保險,一般都上什麼保險的
有的公司只上工傷險,有的是三險,即醫療、養老、工傷,有的五險都有。
對職工而言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 "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
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5)公司什麼人員負責社保擴展閱讀: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醫療保險將與生育保險合並,有些大型企業會為員工購買福利,如人身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
2017年6月底前,部分試點地區將合並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產檢費用將和普通醫療費用一同報銷,試點期限為一年左右。
第一批的試點地區包括河北邯鄲、山西晉中、遼寧沈陽、河南鄭州、湖南嶽陽等12個城市。兩險合並之後,未來就是四險一金了。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待遇。
辦理
(1)社保、公積金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及公積金中心辦理社保、公積金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公積金開戶後會取得單位公積金登記號。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五險一金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公積金賬戶為兩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在兩個賬戶中都必須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五險一金繳費基數,以確保五險一金的正常繳納。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五險一金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公積金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五險一金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險一金管理機構現場繳費。
⑹ 公司要給新增員工買社保需要哪些過程。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單位法人代表身版份證復印權件並加蓋公章;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二、其它需要攜帶:1、公章;2、《職工申報表》;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⑺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攜帶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表(可在窗口領取需加蓋單位公章);
5、代為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章);
6、參保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章);
7、當地的《社會保險人員變動申請表》填寫並單位蓋章;
8、當地要求的其他資料,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花名冊。
(7)公司什麼人員負責社保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通過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變更、注銷登記的,用人單位攜帶有關機關批准變(或宣布)變更證明,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審核通過後,重新核發或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公司繳納社保規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工之日滿1個月的次日起。
⑻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程序是什麼
步驟如下:
1、社保局開戶。
准備好開戶資料,去當地社保局開戶,一般到社保局開戶服務窗口辦理。
所需資料有: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兩面的復印件1份(蓋公章)、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1份(蓋公章)、社會保險登記表2份。
2、到社保局拿員工社保申報核定表。
填寫好社會保險參保單位人員登記表以及列印出你公司需繳納社保的員工上月工資明細表,表上做一個簽字欄打上」法人簽字:「字樣,讓公司法人簽字),然後將兩個表都蓋上公司公章,拿到社保局核定窗口,工作人員會給你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表。
注意:在確定公司繳納社保人員人數沒有變動的情況下,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表在每個月的15號之後去社保局拿。
3、去地稅局換稅收繳款書。
帶上公司公章和資料,到地稅局服務窗口登記,工作人員將信息錄入系統提交後,要等落戶,落戶需要時間,正常是一個星期,落戶完成後才能辦理社保登記,社保登記很簡單,帶上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1份就行,也不需要蓋公章。在辦理社保登記的時候記得帶上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表第一聯(蓋公章的)。
在地稅局進行稅務登記所需要的資料有: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如果營業執照是三證合一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可以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公司章程1份或公司規章制度1份(其中,公司章程中投資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股東身份證;投資人為單位的,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4、去公司開戶銀行繳款。
去公司開戶銀行需憑稅收繳款書繳款。首先,稅收繳款書一共有5聯,每一聯蓋什麼章需要咨詢清楚,如果你不確定蓋什麼印章,可以把公司那一套章帶到銀行去現場蓋。我們這邊留開戶行的是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章,所以我是事先把印章蓋好了拿到銀行去的(我們稅收繳款書除了第二聯蓋的是法人章和財務章,其他四聯都是蓋的公章),最後銀行會將稅收繳款書第一聯返還給你自留。
拓展資料
如何計算保費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