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公司裁員降薪和社保、賠償的問題咨詢
首先工作崗位的變更(含薪資變更)屬於勞動合同實質內容的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專致。單方作屬出的行為無效。
其次,工資收入以勞動者實際獲得數額為標准,不完全依照勞動合同。
再次,單位認定不服從調配就是自動離職沒有法律依據,是不成立的。
如果單位無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您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或者主張經濟賠償金,標准為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每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賠償,工資以最後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Ⅱ 2018年4月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後,我是公司人事,請問社保操作平台上我要進行哪些操作
社保核准後,將核准表列印存檔。
下個月按新標准代扣代交和支付公司的社保費用。
Ⅲ 社保在公司交到2018年11月,12月跟2019年的自己怎麼交,超過幾個月清零有什麼影響
社保沒有中斷繳費就清零這種說法。
社保賬戶里你的錢就在那裡給你積攢著,到專了退休年齡,屬這個賬戶會變成養老金賬戶,逐月領回來。
前提是養老保險繳費必須超過十五年。
離開企業,帶著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去當地社保局,把你的社保性質從職工改成靈活就業,就可以繼續繳費了。
一般情況下,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是年繳費,每年一次。
每年的七月一日開始,次年六月末之前完成繳費就可以。
Ⅳ 2018年上海裁員賠償標准
裁員賠償是屬於經濟補償金範圍,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2018社保上調公司裁員擴展閱讀:
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的懲罰性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Ⅳ 2018年11月份後,社保怎麼申請強制減員
如果現在公司已欠6個月社保不肯交錢,也不肯將我減員出來,你可以向當地政內府有關部門投訴舉容報告發,政府有關部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12333、勞動仲裁委員會)會幫助你解決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問題,同時,因為這個公司已經有未給你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這個公司這樣做是違反國家政府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法律規定的,公司這樣這也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你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提出解聘,解除勞動合同。政府有關部門會按照法律規定幫助你,責令這個公司給你補繳社會保險費,同時會幫助你解除這個勞動合同。這樣,你可以選擇新的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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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公司即將進行大面積裁員,我想問下各位裁員的程序、賠償、注意點,以及員工的社保將如何處理謝謝!
【經濟性裁員 程序】勞動部《關於印發〈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47號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確需裁減人員,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並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二)提出裁減人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幾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集體合同約定的被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
(三)將裁減人員方案徵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並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並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五)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經濟補償 標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解除 程序】《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在辦結工作交接是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Ⅶ 2020年公司裁員怎麼賠償員工
企業滿足以下4個條件之一,可以「合法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2、生內產經容營發生嚴重困難。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合法裁員的,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與你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按照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的標准來支付補償金,不足半年的補半個月,所以應該補償你2.5個月的工資,也就是5000×2.5=12500元。
如果單位不是由於以上四個條件裁員,也沒有經過工會和職代會的,就是「非法裁員」,屬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在這個情況下,你可以要求雙倍賠償金,也就是5000×2.5×2=25000元。
Ⅷ 公司上調員工社保基數要求員工全額繳納上調的費用這樣合法嗎
不合理。
這確實抄有變相裁員,逼襲迫員工主動離職的傾向。
首先第一種選擇:選擇離職再簽合同。風險極大,項目上的員工假如離職以後公司不再續簽了,不就失業了嗎? 再者,項目上的員工為什麼要和人力資源部簽合同,合同不都是和公司簽訂的嗎?
第二種選擇:社保是國家法定要求繳納的,單位和員工各自承擔的比例也是清清楚楚的。提高繳費基數全額繳納沒有問題,但是增加部分由員工承擔就不合理了。
鑒於此種情況,建議項目上的員工可以搜集公司對這方面的書面材料,在談話中注意錄音,將來可以在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中可以作為補充證據。
Ⅸ 我爸在公司里做了18年了,但是公司經濟裁員,問下經濟賠償和社保要怎樣計算
不管抄你在公司年限多久,只是裁員是要支付經濟賠償的.如你沒有嚴重違犯公司的規章制度,屬於工廠的正常裁員話,我建議你需要公司開出證明.這樣你可以憑借單作為證據.工齡在10年以上,如果被公司裁員了,則要自員工自入廠日期開始算起,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不滿半年按半年計,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半年賠償半個月工資.而且裁員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如公司不提前一個月通知,需要另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工齡在10年以上的,如其勞動者沒有購滿15年的社保,工廠必須一次性幫勞動者買滿.
如你工廠以前沒有幫你買社保,這樣你工廠必須一次性幫你買滿15年的社保.像你在工廠工作了20年,得到的經濟賠償最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
推薦在律伴上面。找個律師先詳細的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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