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漏繳了社保怎麼辦
只要是單位繳費漏繳納了,社保是允許補繳的,讓單位補繳即是。
⑵ 單位漏交我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單位漏繳了你的養老保險,需經單位和社保局查實,如果是漏繳了的需用人單位為你補繳社保。
⑶ 單位漏交社保怎麼補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個人社保補繳的辦理:
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社保中途斷了,不需要補繳,社保是算累計的。在累計滿15年。年齡達退休要求,就不需要進行補繳;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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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單位漏交社保如何賠償
由單位補交同等年份時間的社保,如果因為單位漏交影響醫保記錄歸零作廢的話,還要單位一次性補齊補足。至於賠償是有前提條件的,一定要產生了具體損失才可以申請賠償。
⑸ 單位漏繳社保怎樣補繳
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回參答保信息導入本地「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社保補繳明細。
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社保補繳報盤文件並列印出《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各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列印相關社保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
(5)單位漏交2011年社保怎麼辦擴展閱讀:
社保是算累計年限的,在累計滿15年,年齡達退休要求,就不需要進行社保補繳。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企業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社保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保險,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⑹ 公司漏繳兩個月的社保,現在補繳不上,應該怎麼處理
向當地的社會保險部門說明情況,由用人單位補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補繳辦理流程: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⑺ 單位的原因漏交社保怎麼辦
一、補繳,跟單位反映情況,出示漏繳社保清單。
二、如單位答應補繳漏掉的社保,卻沒有行動,可向當地社保局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7)單位漏交2011年社保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⑻ 如果單位漏繳社保一個月怎麼辦
用人單位可上復網補繳近三個制月社保,北京即日起開通網上補繳社保業務,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申報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險時,可以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進行網上申報。
補繳時,按照「順序補繳」原則進行補繳。例如前例中,用人單位為A申報補繳6、7、8月的社會保險時,可以只補繳8月的社會保險,也可以只補繳7、8月的社會保險,但不能只補繳6月而不補繳7、8月的社會保險。
再次,補繳時,以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增員時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工資,按照上下限標准核定後,作為補繳的繳費基數。
(8)單位漏交2011年社保怎麼辦擴展閱讀
經查實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繳費且未補繳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保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經查詢,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或者劃撥後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