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斷了兩個月可以補繳嗎
社保中斷可以補繳,可以要求原單位給補繳,新單位也可以幫助補繳,中斷一個月,回對將來沒有答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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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交方法:
1、可以到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局申請補繳。
2、如果之前沒有交過的話,那是無法往前補交的,所謂的補交,只存在於開養老賬戶後欠交的時段。
另外如果是補交,滯納金是一定會有的,按同期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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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離職後社保斷了兩個月整,斷開的兩個月怎麼補繳
我國法律規定,社保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內像前推算(是按補交容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本月是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在2年內,如果需要補繳社保的,可以按照社保養老保險補繳公式補繳就可以了。
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補交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職稱證書;
4.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③ 我的社保在換工作期間中斷了兩個月,請問可以補繳嗎怎麼操作
社保只要是個人欠費,補繳有等待期,一般為三個月,過了等待期不允許補繳,只能續繳費。
④ 北京社保中斷兩個月後,怎麼補交
北京社保補繳的方法:
補繳人向新的用人單位申請補繳;用人單位同意幫你補繳之後,用人單位帶著相關資料去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前提是必須證明用人單位和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工關系。
然後用人單位就可以幫你補繳,你只需要把補繳的費用還給用人單位即可。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補交時所需材料: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⑤ 社保斷交兩個月怎麼辦需要補交嗎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內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容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保斷繳之後補繳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如果因為失業而斷繳,但是又找到了新工作,可以請新單位幫忙補繳社保,補繳費用需要自己出;
2、如果斷繳社保的時間小於2個月,還可以請原單位補繳社保,同樣費用也要自己出;
3、通過社保代繳中介也可以補繳社保,不過除了補繳社保的費用之外,還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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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離職後社保斷了兩個月整,斷的兩個月想要補繳上,請問怎麼補繳
社保是可以不交的。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內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容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⑦ 公司漏繳兩個月的社保,現在補繳不上,應該怎麼處理
向當地的社會保險部門說明情況,由用人單位補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補繳辦理流程: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