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50歲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這合法么,
50歲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不合法。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只要是簽訂了就業合同,企業就必須繳納,否則就是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里已明確規定:勞動者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勞動合同也就意味著終止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勞動合同會自然終止。於是,伴隨的也是我們勞動關系終止。
而用人單位如果想在跟職工簽訂合同,那麼就只能是勞務合同了。勞務合同不能夠給職工繳納社保,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後,只能按照靈活就業人員方式延遲退休參保。
終止勞動關系一般是按照年齡來的。但是女性退休年齡又存在很大的爭議,為什麼會存在爭議呢?這是因為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很多地區是55歲,然而國家規定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則是50歲,但是女幹部退休年齡則又是55歲。
除此之外,在辦理退休時,又需要審核職工檔案,根據職工檔案中顯示的本來身份和從事崗位,也就是管理技術崗位,才可以按照55歲退休。
所以,若本人檔案有證明自己退休年齡應該是55歲的,單位就不應該解除,而是應該繼續為其繳納保險
⑵ 年滿50歲後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沒有交納社保的賠償嗎
不是賠償,是要求他們補交社保,這是可以的。
⑶ 到50歲單位不給交社保了怎麼辦
如果達到退休年齡,應該辦理退休手續,社保無法繳納,如果是其他原因,你應該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⑷ 女職工超過50歲,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是否違法
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所以單位不繳養老保險金是違法的。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4)過了50歲單位不交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規定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⑸ 今年五十歲了,單位一直沒交社保,可急呀,年齡大可以個人明意交社保嗎
50歲如果沒到退休年齡,可以買
個人名 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 續包括:本人身 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⑹ 五十歲單位不給交社保是不是違法
不管職工年齡是多少歲,公司都有義務給在職員工繳納社保。如果職工已經到了辦理退休的年齡,除非申請了延遲退休,不然公司是不會錄用已辦理退休的職工的。目前男性退休年齡時六十周歲,女性工人退休年齡是五十周歲,女性幹部退休年齡是五十五周歲。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並有薪資記錄,可以持這些資料到社保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工單位繳納社保。
⑺ 女職工50歲了社保沒交夠,單位怎麼處理
女性到了五十歲社保沒有買滿十五年,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內老金;也可以轉入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