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原公司不給轉社保怎麼在新公司交
勞動者惡意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為其做社保轉移,以內及減員處理。容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❷ 原單位終止社保不給轉出怎麼辦
原單位不給轉出社保,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社會保險中斷後可以補繳,補繳之後可以在新單位繼續購買。由於勞動爭議和原單位中斷勞動合同,首先在4月30日之前,保險費用原單位都必須交齊,但是4月30日之後,如果沒有繼續交費,會造成保險中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根據該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你轉移社保關系,還應該給你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2)原公司的社保不讓轉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❸ 辭職了,原公司不讓我轉移社保醫保,怎麼辦!!
你不需要轉移啊 直接去新單位上醫保社保就可以了我就是這么乾的 每個人的身份證對應一個醫保社保帳號
❹ 辭職後原公司不給轉社保應該怎麼辦
辭職後轉社保自己本人至原單位社保繳費大廳辦理
❺ 公司把社保扣了不給轉,怎麼辦
這個《勞動法》是有限期時間的,必須在離職15天內辦理完相關手續,否則繼續以此為由上告,讓其賠償你的損失,令其限期轉移檔案以及勞動保險等手續,另外告他侵吞個人財產,令其限期交出你的股份。
❻ 原公司社保欠費被凍結,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首先「新單位入職需要轉移社保關系才能簽合同」這個操作是不對的!!應該是簽合同後公司為你辦理社保,在辦理過程中有需要你協助的你協助就好了!其次「勞保局說需要原公司繳清所有欠費才能轉社保,但是原公司欠費十幾萬,短期無法繳清,協商也沒有給出最後繳清的期限;我想轉個人補交,但是南京今年好像有新政策不給單位欠費轉個人....我該怎麼辦啊?」在成都有「按人頭清欠」的規定,就是說欠費單位到社保局制定一個還款計劃,按計劃還款。其公司員工在還款期內按人頭清欠後可以轉出。這既保證了員工的利益,社保基金有不會流失。這個辦法要單位和社保協商,仲裁不會有結果的..好運咯
❼ 離職後原公司不肯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會怎麼樣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辭職後原公司有義務幫你轉移社保。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你先寫投訴書向當地勞動監察部們投訴,寫清你的身份情況、投訴的請求、事實與理由等方面,如果公司還是不給你辦的話,那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7)原公司的社保不讓轉怎麼辦擴展閱讀:
省內社保轉移流程:
1、省內社保轉移基本原則
(一)權利義務對應原則。參保人在各參保地按規定參保繳費,養老保險待遇根據本人繳費情況按規定計發。
(二)責任共擔原則。各參保地要負責保管好參保人的參保繳費信息,分段計算應承擔的養老待遇支付責任。
2、省內社保轉移適用對象
(一)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適用本辦法。
(二)參保人跨省(區、市)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後,應當向原參保地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並存檔。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發給參保人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4、省內社保轉移賬戶轉移在參保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同時,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轉入新參保地。
5、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領與發放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時,由最後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領、審核手續並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年度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6、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方法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按照參保人在省內不同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平均繳費水平,分段計算,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按照最後參保地的標准執行。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後參保地的標准執行。
❽ 辭職後原公司不給轉社保應該怎麼辦是不是還要斷交半年時間
辭職後原公司有義務幫你轉移社保。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版在解除權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你先寫投訴書向當地勞動監察部們投訴,寫清你的身份情況、投訴的請求、事實與理由等方面,一般會有效果,如果公司還是不給你辦的話,那就去申請勞動仲裁。希望可以幫到你。
❾ 原公司老闆不給轉出社保,現我要怎麼辦
如果你離開原單位,勞動合同終止就可以轉移保險
勞動合同終止公司就回不會再替你購買保險,保答險狀態就會暫停繳費。如果你公司堅持不給予轉出,你可以另開戶購買,屆時全國通用時可以將兩個帳戶合並,而且不會影響你的養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