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職後可以要求公司幫交社保嗎自己再交一部分
離職後公司交的那部分公司退不掉,資金已進入社保統籌基金。
余額上只有自己上繳的數額
公司上繳的那部分不需要記錄在個人信息上,退休時計算養老金時按繳費基數計算養老金金額。
2. 離開公司如何繼續交社保
年滿五十歲了已交社保十年現需續交社保個人怎麼交?
3. 公司交的社保員工離開了可以繼續續交嗎
一、離復職以後,單位會制去社保局進行辦理相關停交手續。個人可以直接去社保局進行個人社保繳納,也可轉移至新單位或者人力資源公司等繼續繳存。
二、到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領取並填寫《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託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具體有以下幾點:
1、個人社保參加險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2、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19%,
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8.5%。
4. 從單位離職後能自己繼續交養老保險嗎
從單位離職後,可以自己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離職後,原單位從其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然後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也可以轉到新公司賬戶內,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還需要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以下為如何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你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將你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你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你。
2、當你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你才能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這樣他們就能准確地把你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並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這樣你的保險關系就續接清楚了;
4、各地手續有所差異,你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一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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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從公司離職,社保給停繳了,可以自己續交嗎具體怎麼做
可以自來己交的。
依據《社自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5)離開公司能繼續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三條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園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員工向園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6. 在公司辭職後自己能接著交社保嗎
如果是在戶口所在地的話是可以的,如果在異地的話,需要和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之後由單專位屬代繳。
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7. 離職後,還可以繼續讓公司繳納社保么
辭職以後有兩種社保繳費方式,一是將個人檔案存放在當地人才中心,然後到社保中心辦理個人繳費手續,注意個人繳費是一年一次性繳費的,不是按月繳費的,二是找到新單位,將社保關系轉移到新單位續交
8. 從公司離職後社保可以自己交嗎怎麼交
從公司辭職後社保想自己交,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為切實保障靈活就業人員這一特殊勞動群體的社會保障權益,國家針對不同類別的靈活就業人員推出不同的社保優惠政策。
1、參保條件:
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符合參保條件需參加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2、繳費登記:
(1)可自行選擇到市內地稅部門任一登記點(下稱:登記崗)辦理繳費登記。
(2)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繳費登記,登記崗發放《社保繳費項目核定通知書》、《報到通知書》、《委託銀行代劃繳稅、費協議書》(下稱:ETS協議)一式3份及相關指引。
(3)憑ETS協議一式3份到開戶銀行辦理ETS簽約手續後,再持ETS協議一式2份按《報到通知書》指引到地稅部門辦稅服務廳(下稱:辦稅服務廳)報到。
3、變更繳費登記:
(1)繳費人變更如「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戶籍類型」等繳費登記資料,須到登記崗填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一式2份,
(2)並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頁)1份(變更戶籍類型需提供)。
4、停、續保手續:
(1)辦理停保、停保後需續保的,繳費人都須到登記崗填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見底下附件)一式2份,並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頁)1份。
(2)如需退保的須先辦理停保手續後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保手續。繳費人繳費已滿規定年限如不需繼續繳納的,可辦理停保。
(8)離開公司能繼續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
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
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並且,只報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4、保證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款足夠劃帳且在劃帳後留有至少10元的余額。
5、辦理完參保手續後請於2個月後領取《市醫療保險手冊》,超過6個月未領取醫療手冊的,需重新申請領取(需要1-2周時間)。
6、每年4月開始保險基數變更,收費會有變化,建議在每年4月前使銀行「醫保借記卡」中余額不少於400元,可在4月底去銀行列印對帳單以了解新一年度繳費標准。
7、個人存檔人員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內出現欠費,根據政策,第二和第三個月的基本醫療待遇暫中斷。如在連續第三個應繳費月的最後一個月的10日前,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後,被暫中斷的醫保待遇重新恢復。
8、因個人原因,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的10日前未能在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入足夠現金,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待遇自動中斷,所簽訂的《個人委託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自行失效。
9、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被中斷後,存檔個人如要求繼續參保時,需持《醫療保險手冊》和銀行所出具的借記卡對帳單,到中心重新簽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
10、個人存檔人員辦理的基本醫療保險,僅負責參保人醫療保險生效期內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同一自然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錢為1300元,年度內第二次後(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錢為650元。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封頂線一個自然年度內為7萬元,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最高支付限額為一個自然年度內10萬元。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錢以上部分,最低報銷85%,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封頂錢(7萬元)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 ,門診不屬於報銷范圍。
11、退休後如要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前實際繳費和視同繳費的累計年限男女須分別達到25年和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