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申報月平均工資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先錄入----12月底在冊人員----職工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每月的稅前工資)
點擊保持並計算
2.再錄入----12月底非在冊人員----職工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可能沒有人)
點擊保持並計算
3.再錄入----1-3月新近轉入人員----職工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可能沒有人)
點擊保持並計算
4.回到最上面填寫單位月平均工資申報
年度全部職工平均人數=7/12=0.58
單位月平均工資=55000/0.58/12=7902.29
這樣做應該是對了吧?
2. 關於社保基數,如何知道員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呢
統計職工來月均工資,是用人源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重要依據,關繫到職工的切身利益,為了體現公平,公正,應該切實按照國家統計局頒布的工資統計辦法執行。
計算辦法為:逐月統計職工的月均工資,相加之和,除以12就是月均工資,不足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統計。
比如,職工從1月份到12月份工資合計為12000元,除以12個月,為1000元,那麼這個職工月均工資就是1000元。再比如,一個職工從6月份開始工作,那麼全年出勤為7個月,所得工資為14000元,除以7個月,月均工資為2000元
3. 新入職的員工錯過了社保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申報
未按時申報社保繳費工資的單位,按規定,醫療上一年本市月平均工資核定新年度繳費內工資基數,容養老、失業、工傷、生育按單位最近繳費基數的110%確定新年度繳費基數。所以不用申報了。查看原帖>>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4. 如何做社保上年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如實向地稅部門申報專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屬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年度申報後,在一個社保年度內,參保人員如無特殊變動,繳費基數保持不變。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月平均數。職工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出差補貼、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除外)、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無論是本市還是外來員工均按照此方法計算,各險種具體基數由地稅部門根據單位申報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及政策進行確定。
5. 社保年檢月平均工資是怎麼算的
個人基數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6. 社保繳費基數是等於上一年度的實際月平均工資嗎上一年11月份才進公司,實際平均工資該怎麼算呢
一、去年11月進公司,11、12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去年月平均工資。社保基數<月實際工資,是正常的。可查一下,社保基數應與合同工資一致。
二、該基數作為2017年交費基礎。如果簽字確認,那有責任。可對照確認的基數是否與去年11、12月的平均工資是否相同,若不同,可要求單位調整。單位說自願的而不補是不妥當的,關鍵是去年的交費工資與實際是否一致。不一致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改正。
(6)社保補報單位平均工資擴展閱讀: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7. 若員工工作不滿一年,如何計算社保平均工資
我認為是這樣的申報社保繳費工資是應發工資(不扣稅 不扣公積金 社保自己應繳的部分)樓主的問題:若員工工作不滿一年,如何計算社保平均工資?1. 新入職人員社保轉入的需要申報工資 以到公司試用期第一個月的工資為繳費工資申報2. 要是每年4月份核定基數的時候 例:2011年4月份核定員工基數 一員工2010年6月入職 那麼他的繳費工資就是2010年6月應發工資+7月應發工資+...2010年12月應發工資/7=A 這個A就是這個員工2011年4月份申報的繳費工資.當年試用期和轉正後工資不一樣的事情 我覺得都是明年的事情明年就看員工在哪個單位了 今年的繳費工資以上年的平均工資算(在一個單位的 ) 而今年的工資將為明年的繳費基數做伏筆 不對的地方望指點!!! 共同學習
8. 社保月平均工資應該如何計算
用社復保繳費基數計算制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9. 關於社保個人繳費基數申報,如何計算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於我國社會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辦法,目前全國各地的社保繳費辦法不完全一致,通常,單位職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范圍內進行核定。
一般情況下,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公式:
①社會保險基數=上限
(個人月平均工資≥上限)
②社會保險基數=職工個人上年月平均工資
③社會保險基數=下限
(個人月平均工資≤下限)
其中,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通常為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通常為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10. 社保繳費基數忘記申報怎麼辦
忘記申報的話,如果沒有過申報時間你可以補報,如果過了時間建議你等候通知下次申請。申報的補報流程:
1、填寫《年度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及公示花名冊》;
2、加蓋單位公章後到參保所在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基數補報手續。
年度基數申報的補報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如果你未按時進行年度社保基數申報會產生滯納金,那麼你可以參考的資料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有關規定,參保單位應按時申報當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逾期未申報導致社會保險費不能按時足額繳納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10)社保補報單位平均工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