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6年沒給我買社保,給社保局打電話叫和公司私了。今天去公司明說不會補完。要合同公司竟然給假的
舉報社保稽查或者勞動仲裁
❷ 社保卡咨詢服務電話12333是星期六和日不上班嗎
的確是這樣,社保局星期六星期天是沒有人上班的,所以也沒有人接聽熱線電話
❸ 幹了20多年現在欠6個月工資,4年的社保應該找那個部門投訴
單位欠你四個月的工資,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惡意欠薪專,是違法行為屬,企業法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你們繳納社保,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社會保障局進行舉報,由社保局執法監督來讓企業補齊你們未交社保的幾年的費用。
❹ 請問、中鐵十五局六公司社保電話。關於我的社會保險、是個黑名單、在網上查不出來、我怎麼辦。
在網上查不出來,不一定沒繳納社保。一般中鐵這樣的公司是行業統籌回,不一定在當地繳納社保,可答能會在北京、上海或省會城市的省級社保局繳納社保。你需要問問本單位社保繳納的情況,如果離職了,也需要找單位轉移社保,所以,你必須先找本單位的人力資源部咨詢。如果有爭議,可以向當地人社局的勞動仲裁部門求助。
❺ 我給河西區社保中心打咨詢電話,為什麼從早到晚都是忙音,就算是晚上六點多了也是「您撥打的用戶正在通...
其實很多社保為了減少投訴或者電話騷擾,都會將電話設置為免打擾,或者將電話放在一邊,不去接聽,解決方法是直接現場去找他們,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❻ 請問一下社保局星期6和星期天上班不上班
社保局星期六是不上班的。社保局屬於國家機關,實行統一的的工作時間,內星期六容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1、社保局的作用:指導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關社會保險工作。2、組織實施市本級社會保險工作計劃,加強業務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證計劃按時完成。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線管理工作,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徵收的原始資料,負責按時撥付各項社會保險基金。4、建立各項社會保險業務台賬,定期與企業、職工個人賬戶進行核對,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系統計算機開發利用,對各項賬、卡和冊進行檔案化、計算機化管理。5、負責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會計、統計和信息工作。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❼ 入職六個月公司沒給我買社保,離職怎麼向勞動局投訴我能給到什麼補償
入職時,你就知道公司不會給員工買社保的還是說入職前公司是告訴你可以買社保的呢?如果事前申明了,你也同意了,我覺得你去投訴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❽ 我進公司6個月了,沒有給我交社保,請問我可以去勞動局告公司嗎,告了,我會得到什麼賠償呢
只要您可以證明事實勞動關系是可以的。
您可以要求:
1.公司為您補繳六個月的社保
2.公司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
3.公司支付五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公司不交社保,勞動者可以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或社保經辦部門投訴。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❾ 一個電話打過來說了我的信息聲稱社保局我在外地套用國家資金1萬6叫我報警,
你遇到騙子了。警察不會告訴你這些,只會通知你去當地派出所了解情況。
到了派出所後,才會給你解釋。
一看他們的電話里說的話,就知道有毛病。
❿ 公司沒有給我買社保,我在公司工作6年了,我現在要去什麼部門投訴呢
你如果不打算在這兒幹了,那就去勞動監察局舉報,然後仲裁。如果還想在這兒干,那就跟公司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