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公司可以給外地公司北京辦事處的員工代交社保嗎
如果你們辦事處是獨立核算的,就應該在當地繳納社保,如果不是獨立核算,就可以在北京繳納社保
B. 公司辦事處很多,社保可以統一在一個地方繳納嗎
外地勞動社保單位的申請要看當地的政策,如果辦事處比較多,建議你找好易保這樣的第三方代理,據我所知可以提供300多個城市的社保繳納服|務。
C. 公司在注冊地交社保,不在辦事處交,是否違法
外地辦事處怎麼交社保:這個主要看你公司總部是怎麼安排的,可以在總部一起繳費,也可以在下屬各地參保。
一、還是要看員工是在哪裡入職的,如果他是在總部入職後外派的,其實是可以在總部交的,如果各地辦事處都在當地交,hr的工作量也太大了。
二、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D. 公司辦事處很多,社保可以統一在一個地方繳納嗎
營業執照注冊地在哪裡,就應該由公司帶著相關的材料去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如果在外地辦事處繳納社保,可以去外地的社保局申請勞動社保單位注冊,注冊成功後還是可以幫助員工繳納的。
E. 企業如何為的異地辦事處員工買當地社保具體怎麼操作
該公司在南京辦理單位社保注冊(單位參保),就可以辦理職工當地社保了。
單位參保辦理提供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
辦理了單位新參保,同時辦理第一次職工新增參保,社保卡要以、兩個月才制好。
F. 辦事處可以為員工繳納保險嗎
(一)辦事處的主體地位問題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中分支機構含義界定的答復》,《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所稱「分支機構」是指企業法人投資設立的、有固定經營場所、以自己名義直接對外從事經營活動的、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其隸屬企業法人承擔的經濟組織。據以上規定,如果不開展經營,只是聯絡和辦事的機構(辦事處),既不屬於分公司,也不屬於分支機構。
在新《公司法》實施以前,原《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曾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辦事機構應當申請登記。當時公司設立辦事處須經履行登記備案手續。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生效後,情況發生了變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司登記機關不再辦理外商投資的公司辦事機構的登記。原已登記的辦事機構,不再辦理變更或者延期手續。期限屆滿以後,應當辦理注銷登記或根據需要申請設立分公司。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分公司可以從事公司經營范圍內的聯絡、咨詢等業務。以辦事機構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查處。
可見,新情勢下,外資企業設立辦事處無須經工商登記,但只能從事聯絡咨詢工作,不得以辦事處名義對外從事經營活動。
(二)異地用工的社會保險問題
根據《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社會保險登記實施屬地管理。繳費單位具有異地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一般應當作為獨立的繳費單位,向其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跨地區的繳費單位,其社會保險登記地由相關地區協商確定。意見不一致時,由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登記地。
你單位總部注冊在上海,由於辦事處不屬於分支機構,所以在當地繳納社保缺乏主體條件。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上海公司,則在上海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由於社會保險繳納與用工登記手續緊密相連,因此,在外地辦事處工作的員工若為非上海戶籍,你單位可以為其繳納綜合保險而無須在當地繳納社會保險。
(三)勞動仲裁的訴訟主體資格與履行地的證明責任問題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有關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主體必須屬於勞動法律法規調整的適格主體:根據現行法,申請勞動仲裁適格主體主要包括:
1)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3)取得合法就業資格的外籍人員、台港澳人員和定居國外人員。
4)非法用工單位和童工事故傷害涉及的主體。
辦事處不屬於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辦事機構工作人員與辦事處發生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不會受理。因此,你公司員工若申請仲裁只能以上海公司作為被申請人。
員工向上海公司申請仲裁的,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法律確認了履行地優先的管轄原則,但司法實踐當中,仍然要求勞動者承擔履行地的證明責任。對公司來講,若在天津遭遇仲裁,可以向當地仲裁委員會提出管轄權異議。以便利在上海解決爭議。
編後語:企業異地用工管理實踐當中,常常出現公司總部願意為異地員工在當地繳納社會保險,與此同時取消公司注冊地的社會保險繳納,此蘊含一定的勞動爭議風險。假如用工登記在上海,實際上班在深圳,員工保險在深圳繳納(許多公司通過委託外包公司代繳的方式操作),由於上海不繳納任何社會保險。員工未來以企業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金,可能會得到仲裁支持。建議企業要求員工提供每月社會保險繳費清單作為免除公司總部所在地繳納社會保險責任的憑據,並通過《協議》的形式明確社會保險繳納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等問題。此有利於預防爭議及將企業風險控制到最低程度。
G. 辦事處、分公司,可以在外地開戶辦理社保嗎
可以,我們總部在杭州,北京就是辦事處。我們辦了辦事處的營業執照,然後我們北京這邊的員工都在北京參統上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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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社保代理 辦事處
可以找代理機構,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I. 如何繳納辦事處分公司,社保駐上海辦事處社保如何繳納
駐廣州辦事處,沒有在廣州這邊注冊,企業為了合法辦公,想為員工參保,同時又想降低社保成本;非廣州戶口而且自由職業者或許是單位沒有為自己參保的情況,想在廣州參保,這些該怎麼辦?這時候讓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來幫你解決這些問題。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由廣州市人事局頒發的人才服務許可證,具有相應的服務資格。現已代理外資,合資,民營,私營企業及北京,上海,深圳,珠海等多家企業駐廣州的分公司(辦事處)員工的社會保險,勞動用工,人事檔案等人力資源相關的事務,解決了各地總公司對於廣州員工的社會保險等福利所產生的工作地點與購買社會保險所在地分離的問題,讓員工切實享受到了在工作地享受社會保險及相關福利的便利,實現了各地企業駐廣州分公司(辦事處)的本土化管理,既簡化了總公司對分公司遙控管理環節也降低了這方面的管理成本,同時得到了員工的認同,解決了駐分公司(辦事處)員工的實際問題。
辦理廣州社保的優勢: 1)、減少事務性工作,降低成本。對於分公司及辦事處等分支機構的員工,勞動、人事事務交由我司統一管理,利用我司龐大的、全國的、專業的服務平台,將全國的人事事務輕松解決,不必再在分支機構設立人事部門或人事專員職位。從而在總體上節省了人力資源成本,有利於簡化管理上繁瑣龐雜的程序,使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從煩瑣事務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從事企業的核心性、戰略性工作。 2)、簡化手續,降低費用。簡化總公司對分公司遙控管理環節,降低了這方面的管理成本。 3)、增加員工滿意度。解決駐異地的分支機構員工的社會保險等福利所產生的工作地點與購買社會保險所在地分離的問題,讓員工切實感受到在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享受社會保險及相關福利的便利,得到員工的認同,實現各地分支機構的本土化管理。4)、規范操作,規避風險。
J. 分公司與辦事處的區別,辦事處是否可以獨立的為辦事處員工繳納社保
1、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版的,也就不用報稅權/交稅。辦事處是沒有公司性質的,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因此,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
分支機構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為分公司;一種為辦事處。分公司可以從事經營活動,而辦事處一般只能從事總公司營業范圍內的業務聯絡活動且不能申請領取營業執照的,是不具有經營資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商業貿易合同進行營利性的貿易、投資活動,否則其簽訂的營利性協議是無效的,其職責僅僅是聯絡、了解分析市場行情、參與商務談判。分公司、辦事處稅收會因地域或總公司的不同而待遇不同,主要體現在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上。
2、由於辦事處並不具備法人資格,因此沒有辦法為其員工在其辦公所在地參加社保,而應由其母公司在母公司所在地辦理社保五險的參保繳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