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作了8年公司沒給買的社保能要求補回來么
可以要求公司補齊社保;但是個人部分需要自己承擔,不能折算的;提供能證明工作時長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等;公司不簽合同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從勞動關系開始的時候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在公司5年前未交社保能追回來擴展閱讀
法定的經濟補償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Ⅱ 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一直沒買社保,現在怎樣才能把以前的補交回來。
1.勞動者可以直接向單位申請補交社保,或者直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解除勞動關系後單位任要補交社保。
2.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議勞動關系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各類社會保險。如果未繳納保險,則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以單位沒交社保為理由提出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單位仍應補交社保。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為單位交一部分、個人交一部分,如果單位補交,個人也應補交。另外,由於單位違法,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4.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5.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後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
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Ⅲ 5年員工 公司沒交社保,有哪些賠償,求解
回答:如果你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可以主張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追問:現在是公司強行清退大家,屬於違規解除合同,剛開始說有社保,後來不給繳納,我們知道勞動仲洞脊裁,如果賠償社保需要怎麼賠做鏈償呢!回答:那就按違規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賠償金,補繳社保納胡滲
Ⅳ 現在還在公司上班,剛來時有幾年社保沒交,現在能追回
1.要和公司談,公司應該給你繳納的,如果沒有給你繳納,至少應繳內納的錢公司要給到你,容你自己在時間方便的時候補交進去。如果公司不給們可以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這是公司應該給到你的。
2.看當地的社保政策,有的地方養老保險機構允許補交以前的社保,有的地方不允許補交以前的社保,所以先確定下當地的政策。如果當地允許補交,建議你最好補交,因為養老保險在最終退休時是計算累計月份來發放退休金的。所以,你戶頭里已繳納多少錢,繳納了多少個月份,都是對你最終領取有影響的。
Ⅳ 公司未交任何社保及醫保,我在此公司工作了五年,現離職,我可以要求什麼補償嗎
既然公司於你簽訂有勞動合同,那麼有好辦了
1)不管你的基本工資是元,還是你的基本工資990+獎金合計2400元,只要你有證據說明你的每月收入合計是2400元即可。
注意:這是繳納社會養老金的計算基礎!!!也即是說,你每年的社保繳費的基數,就是你上一年度的月均收入!
2)我認為:你可以以書面辭職的形式來進行的,但是要在裡面寫上要求補償社保養老金與公積金,也就是要求公司進行補繳,而不要補償現金!!!這點很重要!
3)如何做呢?首先與公司確定你每月的收入,在此基礎上談如何補繳社保養老金與公積金,因為你有一個尚方寶劍——可以到勞動監察去進行舉報——公司會受到處罰後還是要為你補繳的。
4)繳費的具體的標準是:單位與個人的繳費比例
按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作為基數
基數比例養老醫保失業工傷生育合計總計公積金累計
單位繳221220.50.537744
個人繳821————11718
下面附圖片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事上海市2005至2009年養老保險金繳納的基數,也就是說,你的工資收入低於這個基數的,就按這個基數來繳納,高於這個基數的,就要按照你的實際收入來計算繳費數了,你就應該按照2400元來計算的。
但願能給你幫助
Ⅵ 社保如果交了5年,以後不交了,以前交的錢能拿出來嗎
能的,如果社保交幾年後就不交了,由於社保賬戶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也就是每個月個人繳納的那一部分歸自己的賬戶里,單位繳納的那一部分就歸到統籌賬戶。
所以若退保,那麼個人的那個賬戶里的錢會返給(8%),統籌賬戶里的錢就歸國家所有。
(6)在公司5年前未交社保能追回來擴展閱讀:
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Ⅶ 在某公司幹活5年單位至今沒交社保怎麼辦
可以找勞動局。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一、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1.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准自行負擔。
二、法律依據
1.《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陪銀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蘆源宴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裂尺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Ⅷ 你好,我在公司做,十多年,現在離開公司近5年了,公司沒有給我交社保,我還可以追訴嗎
離職超過一年,不能再要求補交社保了。
Ⅸ 在公司工作了5年,但是沒有買社保,現在可以買回之前的5年社保嗎還沒有辭職的。是不是規定至少買幾年的。
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協商不成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部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目前社保必須繳足15年,到退休年齡未繳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買斷。
Ⅹ 公司幾年不交醫保社保現,現在又給你交進去,以前的能追回么
你說的公司有幾年不交醫保社保了?現在又給你交進去了。那以前不是沒交嗎?還追回什麼呀?你是不是問剛剛交的能不能?拿回來。這個交進去的肯定不能拿回來了,就是差幾年你應該補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