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社保可以延遲提交嗎
公司帳戶沒錢了,社保可以遲一點交,但是會繳納滯納金。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公司當月社保沒及時申報擴展閱讀:
社保養老保險是允許斷交的。但是到退休前須繳夠15年。
因為交滿15年後,退休的時候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如果到退休年齡交養老保險不滿15年,那你退休後,國家會把你個人帳戶上存的養老金全部退給你。而你不會享受養老保險。
且退休後如要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前實際繳費和視同繳費的累計年限男女須分別達到25年和20年。
社保醫療保險是不允許斷交的,最多拖欠三個月,三個月後需補交上拖欠的費用,且拖欠期間不能夠享受社保。
醫療保險是當被保險人發生大額醫療費支出時,可得到經濟上的幫助,醫療費用主要包含醫生的門診費用、葯費、住院費用、護理費用,醫院雜費、手術費用、各種檢查費用等。
各種不同的健康險保單所保障的費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項或若干項之組合。醫療保險只針對因疾病引起的傷殘者。
社保繳費比例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繳費
B. 社保申報延誤提交了,會有什麼後果,當月的社保本來應該月中提交的,我到月末最後一天才提交,有關系嗎
我說一下天津的相抄關政策吧,你根據各地具體情況酌情採納吧
各地社保流程不太一樣,就算是同在天津,各區也略有不同,有的區如果到期沒申報就視同為沒有人員增加變化,自動給你申報並扣帳了,有的就必須申報,否則社保不會自動申報
鑒於你的情況,我建議你先查查公司的帳,看看你誤了的那個月社保的錢扣走沒有,如果扣了,那就是社保自動申報了,也就是沒誤。
如果錢沒扣,那麼就證明你在結算期內沒有申報,社險會把你戶內員工自動轉為據時狀態,所謂據時狀態,簡單的說就是欠社保錢了,所帶來的影響有以下幾點,1,據時狀態下醫療不享受待遇,也就是說這個月發生的醫葯費用不能報了。2,工傷不享受待遇,也就是碰巧這月工傷了,就悲劇了。3,人員無法轉出,如果你這月要有員工轉出,那麼是轉不了的,需要這月把欠費補上,一般的社保補費都需要繳納當前月費用,因此你只能下個月轉出了
再說說怎麼把據時狀態消除吧,這個很簡單,只要做恢復繳費的手續就可以了,如果你是網上申報的單位,你可以看看有沒有這個選項(我沒用過),如果沒有,就得去社保填表了,就填一般的增減變化表就行,每個員工都要寫在表上,原因一欄寫回復繳費,再填寫補征表,補上上月費用即可。
C. 請問社保是什麼每月的什麼時間申報,是當月申報當月的,還是申報下月的啊,又是什麼時間扣款
請問社保是每月申報的時間和扣款時間如下: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版理過的增減業務權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每個地區的繳費時間有些差異,具體大家可以結合實際咨詢當地社保局。社保四險是當月生效扣當月,醫療是次月生效當月扣次月。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費。如果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一般是月底做申報,月初1日-10日繳費,社保扣費時間每月月中進行,當月繳費當月社保。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D. 單位這個月沒有及時繳社保,下月補繳可以嗎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內繳才能夠進行補容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E. 公司當月剛辦的社保登記,當月可不可以先不申報
可以當月不申報,次月在辦理月結束前補繳都是沒有滯納金的.
F. 公司當月申報成功後的社保當月漏交到下月可以補交嗎
社保局同意下可以的,補交社保可以在次月
G. 社保當月申報,當月繳納的社保要到下月才能扣嗎
社會保險在職的一般工資上是當月扣當月的,但是繳費時間一般是在下個月的。回答
社保繳費是指參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7)公司當月社保沒及時申報擴展閱讀: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H. 公司社保15號之前忘記申報了怎麼辦
拿社保費申報表加蓋公章到單位管征地稅部門辦理交款,月底前辦理完,如果跨月要加收稅款金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
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六條 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有條件的地區,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規定進行網上申報。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所列申報事項。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出具繳費通知單;用人單位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退用人單位補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造成漏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准。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I. 公司辦招工後 必須什麼時間段內給員工申報社保 晚幾天有沒有關系
按照國家的最新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障法;公司在招工後30天內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回,同時辦理答用工登記和繳納社保;外來人員農業戶口目前還可使用5年過渡的社保;不過,你員工如是在當月15日以後招的,可在下個月辦理繳納社保(但必須是沒有任何危險的工作崗位,如是有危險的易出工傷事故的,還是當天就辦理用工等相關手續);所以建議你以後在招工時注意時間上的安排,合理避讓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