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助懂勞動法律師!公司聘用在其他公司交納社保的員工會有什麼風險如何和該員工簽訂協議
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按照專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屬位需要負擔員工的社會保險。你公司遇到這種特殊情況,那麼可以讓該員工提交相關的其在其他公司繳納社保的證明文件,此外在勞動合同中社會保險條款中寫明具體情況。
這樣的法律風險就是員工有可能在日後主張單位未給其繳納社保,但你公司保留好相關證明文件及勞動合同作為證據會比較保險。
B. 單位這樣簽訂聘用協議書合法嗎
、看原來合同的規定。
2、事業單位的類型,你應該提供給大家。
3、肯定不合法,但單位可能就是怕給你簽合同而在拖你。
4、應該及時與單位溝通,說明如果單位不簽,你要到勞動局投訴,單位肯定會及時考慮的。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合同問題:
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因此你應該了解清楚單位具體的規定,如果勞動合同法不管的,你可以向單位的上級部門反映。
未訂合同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工之日滿1個月的次日起,因為勞動合同法從080101開始執行,因此從08年2月起,就應該給你雙倍工資了)。
可以據理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向當地勞動局申訴,要求仲裁。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C. 聘用合同如果違約能要求賠償違約金嗎,沒有交社保
如果合同上明確寫明違約金事宜,應當按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部門介入處理,亦可向人民法院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D. 新公司要與員工簽訂聘用合同,必須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嗎
社會保險可以不給新進員工做,但是你必須和新進員工之間要有一份協議,說明是新進員工自己已有了社會保險,我的這個建議只是供你參考。
E. 我和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的時候,有一條關於社保的規定,想問一下這樣的條款是否合法
社會復保險制度是經法定程序制確立,由政府主管部門組織和管理,勞動者及其所在單位共同承擔繳費義務,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經濟幫助和補償而制定的社會保障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依法參加保險,繳納保險費用,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法定責任。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在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時,雖約定每月另發500元社會保險費,但該條款違反了勞動法有關規定,屬無效條款。
F. 簽訂聘用合同,單位是否必須給交保險
單位必須要抄交社保,社保是法定的。
單位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G. 企業聘用超過60周歲以上員工只能簽訂勞動協議嗎
勞動協議即勞動合同,60周歲以上的人員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不能簽訂勞動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那麼與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
所以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性質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同時也不需要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7)公司聘用協議不繳納社保合法嗎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五)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聘用合同作為一種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徵,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而不是單方的法律行為。聘用合同與一般合同成立的條件一樣,只有事業單位和擬聘用人員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自願達成協議時,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這一點是雙方自由 表達意願的前提,也是雙方實現權利義務的重要基礎。事業單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於單位的法律地位高於聘用人員的地位,可以任意將其意志強加於對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於一般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聘用合同是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的有隸屬關系的協議,屬於身份關系協議的范疇,因此,聘用合同與調整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有重要區別。
參考資料:網路-勞動合同
H. 簽訂聘用協議就可以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嗎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回保答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I. 單位人力資源負責人說聘用合同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
只要是超過一個月的全職聘用合同都需要繳納社保,包括試用期。
如果不交社保的單位最好不要去,沒有保障而且影響薪金待遇。
J. 求助:聘用合同能否追究公司購買社保問題
導游和旅行社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實際上就是勞動合同,適版用於勞動法和勞動權合同法約束,所以,在你進入公司期間,公司不給你辦理社保關系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屬於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你可以通過去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