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社保和企業社保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是公費醫療、失業、工傷,因為有退休金,所以事業單位社保沒回有養老保險,也沒答有生育保險,因為公費比生育保險報的多。企業社保就是基本醫療、失業、工傷、養老、生育。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㈡ 事業單位沒有進編制就不可以交社會保險嗎
社會保險復是政府通制過立法強制實施.運用保險方式處置勞動者面臨的特定社會風險.為其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勞動收入時提供基本收入保障的法定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這是政策上的規定.至於具體實施起來.是要靠單位的人事部門統籌安排的.關於每個員工上交的年限.比例.金額等等.都是單位規定的.如果單位願意給你交的話.那麼單位會給你承擔一部分金額.你自己工資里再承擔一部分.到頭來這些保險都歸你個人享有.如果你沒有編制的話.你們單位可能就認為你不是他們單位的人.不讓你享受這份福利吧.
當然.也可以以自己個人的名義去申請交社保.國家並沒有強制性規定事業單位就一定要為編制內的員工交社保.也沒有限定事業單位不能為編制外的員工交社保. 參保直接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每月交納當地月平均工資的20%.退休前至少交15年.但不一定要連續.如果經濟困難.也可以選擇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60%.70%.80%.90%幾個檔次作為交納基準.當然退休時候的養老金也是要打折扣的.
㈢ 事業單位社保要交滿多少年
累計繳納滿十五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內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容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事業單位進社保政策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
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㈣ 一直在某事業單位工作,之前沒有進編,後來進編了,工齡和社保怎麼算
按照連續計算襲原則進行計算;按照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進行計算。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社保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社保的繳費基數為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繳費比例為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
(4)事業單位進社保政策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工齡社保相關要求規定:
1、中、小學民辦教師在1979年7月23日調動(招收)到其他部門,不再從事教育工作的,從調動(招收)到其他部門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
2、國營企業中,公私合營前原在私營企業連續工作的職工,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從參加社會主義建設時算起。
3、企業職工在實施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後,被除名或自動離職的,其被除名或自動離職前的連續工齡,可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
㈤ 事業單位辭職後社保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辦理
廣州社保和江西社保,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社會保障號是每個人社會保障的檢索號,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5)事業單位進社保政策擴展閱讀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
1、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
㈥ 進入事業單位編制後,原來在企業買的社保怎麼辦
1、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
2、失業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進入機關工作,原單位及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其失業保障按《人事部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被辭退後有關問題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執行。
3、醫療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在同一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隨同轉移。職工流動後,除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其他醫療保障待遇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6)事業單位進社保政策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1、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
補貼的標准為: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
已建立的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帳戶儲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後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原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繳同級財政。
其個人帳戶管理、退休後養老金計發等,比照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職工的相關政策辦理。
2、醫療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在同一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隨同轉移。職工流動後,除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其他醫療保障待遇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本通知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抓緊制定具體辦法,認真組織實施。
㈦ 事業單位社保和企業能合到一起嗎
可以的,參保的都是五險,只需要辦理轉保手續就可以了。
㈧ 進事業單位需要用到社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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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事業單位編制後,版職工由企業進權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l/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根據勞社部發[2001]13號文件規定,職工由企業進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l/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㈨ 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保滿十五年,辭職後能不能享受養老金政策有何依據呢
我曾經從事人事工作多年,比較熟悉社保和退休工作。看到你的案例,還是想結合自己的認識,給你一些建議或忠告,供你參考。
既然題主很篤定地說自己已經交足了15年的養老保險,那麼無論今後是否離開事業單位,將來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是肯定沒問題的。因為完全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兩條法律依據。一、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我認為以你的案例而言,從事業單位辭職,只考慮這一點,難免有失偏頗,或者說還遠遠不夠,你的當今之計,還有待進一步商榷。
其實,在事業單位工作並退休,和企業相比,單就在職待遇、社會人脈、工作及生活壓力、退休待遇而論,就已經是很多人羨慕,甚至是夢寐以求的事情。而題主你卻要辭職,令人費解。從你的描述中看到的是你的疲憊,而不是有更好的職業定位,不知遇到了什麼問題,是否可以解決。從你的描述中分析,你至少也是四十歲上下的中年人了。在這個年齡做這種轉換,我勸你還是應該三思而後行。畢竟在事業單位辭職,不算小事,影響到你一生職業生涯的路徑,職位錨的重新定位,事業發展,社會生活,家庭生活及退休後的待遇等一系列現實問題,應該是個慎重的決定。
㈩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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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發表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有政策文件嗎?縣社保人員要巜紅頭文件》拜託轉發一下,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