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本人入職兩年,公司一年之後才給交社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把之前那一年的社保補起來
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的。要求補繳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即用回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答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就社會保險、福利發生爭議提起仲裁。
(1)入職一年才交社保的公司能嗎擴展閱讀:
北京市社保補繳流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❷ 入職三年,公司才給我繳納一年社保,我可以申請賠償嗎
可以申請補繳社保
補繳社保時,會產生一個滯納金,這個費用是由單位來支付的
但同時,個人應繳交的部分費用還是要由個人來支付
❸ 公司入職後半年才開始交社保,少交了半年社保,怎麼辦
首先向公司協商申請補繳半年社保,如果協商不成,向當地社保局投訴要求公司補交。
社保是強制險,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買下,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給你交社保,若公司無買社保或無按事實上工薪水交社保,員工能夠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補交過去2年的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第八十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入職一年才交社保的公司能嗎擴展閱讀:
鄭州市民趙女士去年年初跳槽到了一家新單位,她翻開工資條,指著社保繳納數額說,單位今年才剛剛給繳納了社會保險。
趙女士:一開始公司都沒有交,後來才開始交,現在有些人也沒有交 ,滿一年的才交,不滿一年的不交。
趙女士的遭遇隨著今天《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的實施將會改變。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限定時間內單位未補繳社保費將被查賬,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可最高罰款3倍,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❹ 有的公司入職一年後才給繳納社保,該如何處理
建議先跟人事主管人員協商,協商不成,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要參加。
《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入職一年才交社保的公司能嗎擴展閱讀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時建議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材料,如工資條、工作證等。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但是為了讓勞動者在處理勞動糾紛過程中由被動變主動,建議勞動者在維權之前要有證據意識,注意保留對自己有利的一些證據原件,以備後用。
❺ 您好,我公司要求入職半年才給我買社保。
入職當月公司就應該給上社保,如果單位不給上可以去社保稽核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功仲裁,甚至起訴
❻ 入職一年後才給交五險一金,屬於正常的嗎
入職一年後才給交五險一金,這屬於不正常的情況。因為根據社保法和住房公積金條例的要求,需要在一個月辦理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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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❼ 公司的規定說滿一年才交社保
公司是在忽悠你因為社會保險法府邸員工入職的一個月內必須給新員工辦理社保關系繳納養老保險不是滿一年以後繳納是在入職以後的一個月內
❽ 公司規定入職滿一年交社保合法嗎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❾ 為什麼現在的企業,公司繳納社保公積金都要員工做滿一年才能交呢
公積金不是社保,不在強制繳納的三金之列,所以單位不給你繳納公積金並不違法版。按照單位自身規定工作滿權一年才給你加是可行的。
除非你發現身邊與你情況相同的新職員中有人享受公積金待遇,你才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享受同等待遇,也就是同工同酬。不過看你情況,單位是不會對新員工有區別對待的。
不過說實話,你單位也蠻奇怪,一般給員工繳納公積金的單位不大會設置這么一個先決條件。
❿ 入職多久公司才買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內會保險登記。容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麼企業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麼在他入職後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