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簽勞動合同之後,公司沒有給我交社保,我可以立即辭職嗎
不需要提前三個月申請。正式員工只要提前三十天申請,就可以離職,不存在違約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1)社保簽出沒有單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❷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有單位交社保(他們辦營業執照)
能繳納社保,說明就簽了勞動合同。
即使沒簽,也受勞動法保護。
可以不讓原單位交社保,這個月就可以停交,讓新單位接著繳納。
❸ 單位沒有簽合同,沒有繳納社保,辭職不批准怎麼辦
一、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俗稱的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既然用人單位不批准辭職,一般會以扣發工資、扣押證件、不辦理社保轉移等手段阻撓勞動者解除關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保留對自己勝訴最有力的證據是非常有必要的。
勞動者應當去郵政局用郵政快遞EMS快遞「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以沒有社保,就在寄單上物品欄註明是「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解除原因:用人單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1)情況」,保留好該寄單以證明提出了解除通知,否則用人單位會矢口否認收到過你的解除通知書,並可能以曠工為由開除或要求勞動者賠償曠工造成的損失。
二、這種情況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1、要求用人單位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
2、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合同次月起至解除勞動合同之日的雙倍工資差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2));
3、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以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為由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3))
4、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該項請求在全國大部分地區由勞動監察負責)。
三、要得到以上權利,首要條件是證明勞動關系。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案件,勞動者需要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委託書、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引用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❹ 在工作單位上班。但是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該怎麼辦
建議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舉報,要求企業做改善補交,電話☎️12333.他們會幫助你的。
❺ 單位幫我交了社保,但沒簽勞動合同,會有什麼後果,對我會不利嗎
不簽合同、不繳納保險是違法的,單位需要補償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補交回保險。
❻ 單位沒交社保,但是簽了承諾書,出了事怎麼賠償
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已經嚴重違反勞動法了,簽協議承諾書這類的文件也掩蓋不了違法的本質,如果是放棄社保這類承諾書根本沒有法律作用的,員工出事沒有保險單位要負責任的!
❼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單位沒有給我繳納社會保險,我想知道那這個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1、勞動者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受勞務派遣的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標準是按勞務派遣公司(也稱人力資源公司)所在地標准繳納。
2、社會保險項目不應該減少。
❽ 單位給職工繳納了社保但是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索賠雙倍工資嗎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訂合同並支付二倍工資,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主張經濟補償金。
一、補訂合同,支付二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年的,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補辦手續,並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個月。
勞動者應當及時主張二倍工資,避免超過仲裁時效不被法律支持。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二、、隨時解除合同,主張經濟補償金
未簽合同滿一個月的,違反《勞動合同》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強制性規定,屬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十)款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的情形,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六)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並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款、第四十七條規定主張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三、二倍工資時效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對於二倍工資時效起算,各地規定不同,以北京、上海、廣東、江西等省市適用「逐月起演算法」,「從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按月分別計算仲裁時效」;
山東、重慶等省市採用「期滿起演算法」,「仲裁時效期間從最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江蘇、黑龍江採用「違法行為終止和期滿起演算法」,即未簽合同不滿一年的從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結束之次日開始計算,用工未簽合同滿一年的申請仲裁的時效從一年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湖北等少數省市採用「勞動關系終止起演算法」,「雙倍工資的申請仲裁時效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算,期間為一年」。
❾ 考事業單位,填的現單位無,但是沒有簽合同、有交社保會影響審查么
不會的。沒有簽合同來的社保應該都是個源人自己交的,所以沒問題。到單位以後轉成單位交就可以的。如果是找關系讓單位幫忙交的話,就是可以算工齡,就不能填單位無,等考進後轉單位接著交就OK。
可以讓單位打個報名以前的離職證明,證明你之前的工作時間。如果單位已經給你交社保的話,社保系統里會有記錄的,社保計算時間以社保系統里的時間為準的。這不影響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