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局是干什麼的,有什麼作用
社保局的全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本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管理制度。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社保局是社會保障局嗎擴展閱讀:
繳納社保的好處
1、養老:累計繳納15年,到退休的時候,可以享受到退休金。
2、醫療:連續繳納符合當地醫保報銷標准,住院可以享受報銷。退休的時候,累計繳納醫保一定 時間,可以享受退休後的終身醫保。(青島最低標準是,男25年,女20年)
3、失業:連續繳納1年,單位原因導致離職或者合同到期離職,是可以享受失業金的。
4、工傷:在企業工作時間,發生工傷,可以享受對應的工傷報銷待遇。
5、生育:連續繳納時間符合當地的時間要求,計劃內生育,就可以享受生育報銷和產假津貼。
B. 人社局就是社保局嗎
你說的這兩個名稱應該都是同一個部門,那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這個在不同的城市,可能大家有不同的稱謂,有的稱為人事局,有的叫人社局,還有叫社保局。所以我理解你說的人社局就是社保局。
C. 社保局就是勞動局嗎
首先說最開始社會保障只是勞動局的一個部門,以最低的縣為標准說版,勞動局是正局單位,而社權會保障是股級單位,後來升格為副局。在現在很多的城市它們已經是一個部門,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但在一些地方依然是並列的兩個獨立單位,叫勞動局,社保局。所以是否同一個地方,每個地區有區別。
第二她們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兩個方面,著眼點不同罷了,互相補充的關系
D. 社會保險局和社會保障局是一個局嗎
是;全稱是:*
*
*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專門從事勞動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機構,簡稱社會保險局)。
E.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不是社保局
是的。社保局是社會保障局的簡稱,是一個單位。
F. 社保中心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什麼區別啊
一、單位級別不同。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比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深圳市社保局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
二、職能不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
1、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2、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3、負責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社保局職能:
1、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參保方案;
2、負責各險種基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工作;
3、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工傷認定工作,並監督用人單位對其非參保工傷員工按規定償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員工的工傷救治和傷殘康復管理。
三、管理不同。
一般來說,社會保險事業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規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從事社會保險擴面繳費、待遇審核發放。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制訂政策。
G. 社保局屬於公務員嗎
1,社保局是政府部門,公務員編制。
2,社保中心是事業單位。
H. 社保局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一樣的嗎
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這是哪個地方的?到現在還沒更名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啊,大部制改革都這么多年了。
I.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社保中心的區別是什麼
1、社保中心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人社局是行政單位,是公務員編制,社保中心不是。
2、社保中心是綜合管理全國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
(9)社保局是社會保障局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針對網民反映的關於「社保欠繳後辦停補繳有關問題」留言,現回復如下:
留言反映的社保欠費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在企業未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變更之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對於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因此,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欠費。
對於用人單位因各種原因未依法給個人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變更手續、終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關於留言反映的滯納金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因此,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欠費及滯納金。
關於滯納金過高問題,由於滯納金屬於行政強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懾力,目前各項法律法規中均未有滯納金減免條款,因此不應減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加收滯納金數額應不高於欠繳社會保險費數額。
參考資料來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_網路
社保中心答網民關於「社保因企業原因欠繳,員工不便利」的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