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需要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必須有社會版保險的條款。根據社權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此外,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還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納,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則由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且可以請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勞動者可以提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Ⅱ 單位不交社保怎麼辦
一、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二、以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三、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
Ⅲ 有公司是個人完全不用交社保,全部都有公司交的嗎
社保全部都有公司交的。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勞動合同。」
五險一金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3)單位不用交社保擴展閱讀:
公司沒交的後果: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解除與工廠的勞動合同,同時要求工廠支付第四十七規定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勞動合同之日止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也可以只要求企業為你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而不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各類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
參加職工社保,通常是把個人社保掛靠在一家社保代理機構,即享受和單位職工一樣的社保福利待遇,一般來說都是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社保繳費基數,個人不但需要承擔個人所需要交納的社保費,還要承擔企業部分所交納的社保費。
Ⅳ 為什麼有的單位可以不交社保
你好,一般的單位錄用員工必須都繳納保險,如果不給員工繳納保險,屬於違反勞動法,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投訴,謝謝
Ⅳ 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給員工交社保
社保由單位和員工個人共同繳納,五項社保的具體繳費比例各地有所區別,但大回致分別為:
養老保險答: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10%和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2%和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約0.8%,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約2%,個人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