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將在下個月為員工買社保,但是我想的是2月份辭職,能讓公司不給我買社保嗎
一般是不允許的,交社保是企業法定義務,如果是非常正規的企業,不會冒這個風險,如果版到時候你離權職時以企業不交養老保險,可以讓公司補繳,並賠付經濟賠償金。其實轉移社保沒有像你想像的那麼麻煩,而且交保險對自己也比較好的,建議還是交吧,我在人社局上班,僅供參考,謝謝
㈡ 每個月的什麼時候離職,公司必須要給交社保呢
15號後離職,單位應當為其繳納當月社保。
㈢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3)月底辭職公司不給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
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
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㈣ 如果辭職了,在辭職期間公司沒有買社保,沒幹了公司沒有立即發工資。可不可以告
任何事情處理都有個時間段,是否繳納社保或支付工資,基本都是有一個時間節點的,工資超過一個月就可定性為剋扣拖延違法行為,社保次月初查詢沒有繳納記錄方可認定為未繳納。
確實你這兩個部分都經證實,可以以此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訴舉報,主張你的權利。
㈤ 急!月底辭職,公司要自己交下個月的社保這樣合理嗎
我的
情況和第一個一樣,寫的是8月31離職,9月1號辦理手續,但是現在說還需要自己交9月的社保,這樣怎麼處理
㈥ 公司不幫買社保,但是我辭職了,我可以告公司嗎
你這種情況可以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公司一定會幫你補上你在該公司這段時間應該買的社保的,至於你說的工資方面,只有你出示你相關的收入證明和你和公司簽的勞動合同才可以定的。
最後,祝樓主好運。
㈦ 12月份辭職正常上班到月底,單位不給交社保該怎麼辦
內為你辭職了單位和社保關系已終結所以不給你交社保你可以自已到社保局去交
㈧ 辭職後還可以投訴公司不買社保嗎
可以。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將會損害員工的勞動權利,一旦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之後,可能就因為沒有社保,就會影響工傷認定,甚至是傷殘鑒定。如果你的用人單位不給你購買社保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勞動者是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解除勞動合同的,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是需要根據勞動者的工資和工作年限來判斷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是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的,一般的勞動仲裁是一年,需要根據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的時候開始計算。
(8)月底辭職公司不給買社保擴展閱讀:
投訴公司不買社保注意事項:
准備勞動關系證據材料。勞動者有勞動合同,同時公司已經開立了社保賬戶了,勞動者要去投訴公司不交社保的問題,就應該及時准備勞動關系證據材料,常見的就是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材料,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工資流水是證明工資標准。
去公司社保繳納地社保部門投訴。勞動者有勞動合同,同時公司已經開立了社保賬戶了,勞動者准備好證據材料後,就及時去公司社保繳納地的社保部門投訴即可,投訴的時候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件,以及證據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