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辭職了可以要求公司交社保嗎
不可以。但是能自己繳存社保。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版要到戶口權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⑵ 離職後可以要求公司幫交社保嗎自己再交一部分
離職後公司交的那部分公司退不掉,資金已進入社保統籌基金。
余額上只有自己上繳的數額
公司上繳的那部分不需要記錄在個人信息上,退休時計算養老金時按繳費基數計算養老金金額。
⑶ 離職後,還可以繼續讓公司繳納社保么
辭職以後有兩種社保繳費方式,一是將個人檔案存放在當地人才中心,然後到社保中心辦理個人繳費手續,注意個人繳費是一年一次性繳費的,不是按月繳費的,二是找到新單位,將社保關系轉移到新單位續交
⑷ 員工是否可以拒絕繳納社會保險公司是否能強制要求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不能。2.可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需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社保是一種法定強制保險,用人單位有代扣代繳義務,否則違法。
⑸ 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法律規定,社保是必須保的,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申請,但是訴訟時效是1年,超版過1年就不受權理了。本身公司就是違法的,可以給你補交也可以和解。
在單位,對職工而言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⑹ 個人可以向公司申請不繳納社會保險嗎
不可以,即使勞動者自己提出要求不交社保,因為為員工購買社保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不購買社保單位就違反勞動法了。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6)可以要求公司繼續繳納社保嗎擴展閱讀
繳納社會保險好處
1、有醫療保險來報銷生活工作中因生病、大小意外受傷導致的住院治療費用;
2、生育險是在女性生育時可獲得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待遇;
3、工傷險在工傷意外時,獲得賠償補貼;
4、有養老金可安享晚年;
5、失業險可在失業時獲得賠償補貼;
6、方便、快捷,社保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各城市醫療理賠政策中最方便、快捷的理賠制度,只需在就醫時出示醫保卡,費用即可自動累計並結算,無需另行報銷;
7、大病、小病均可按比例報銷。
門診:起付線1800元,1800元以上70%報銷,封頂2萬元。
住院:起付線1300元,1300元以上70%報銷,封頂10萬元。
⑺ 自己交社保之後公司還可以繼續給交嗎
可以的。
根據《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六條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地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七條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參加新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劃轉,個人賬戶余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劃入部分)通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
(7)可以要求公司繼續繳納社保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⑻ 公司不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都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而不用做到提前一個月,因為是單位違法在先啊.辭職後,你應當及時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⑼ 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或給予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9)可以要求公司繼續繳納社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