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轉移個人養老保險跨省轉移中,個人所交部分和單位所交部分都能轉嗎
個人的全傳。單位的轉一部分。
⑵ 深圳社保轉出到省外:個人部分和單位交的部分是否都能全額轉出
個人繳費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可以轉出,單位繳費部分由統籌區社保局支配。說白點就是給國家的,養老保險個人和公司的都轉走了,國家那什麼養那群 只吃飯不幹活的公務員。
⑶ 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和個人社保之間可以轉移嗎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版單位或參保人員權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⑷ 社保異地轉移,為什麼只轉移個人部分,那公司部分呢,會影響以後退保嗎
單位繳納的部分已經進入社會統籌資金,只能轉移你個人賬戶的余額,不轉單位的,並不影響你個人利益,對你今後退休沒有任何影響。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申請資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4)社保個人與單位部分都能轉出嗎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一)養老、醫療保險轉出條件
1、從單位轉出且失業金已領取完畢的參保人員;
2、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已確認能夠接受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的參保人員;
(二)養老、醫療轉入條件
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條件
1、宜昌市城區戶籍,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
2、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
3、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可以在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確定宜昌市城區為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人員;
醫療保險轉入條件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或單位同意調動的除外),職工醫療保險在本統籌地區為參保狀態;
2、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時,符合在本統籌地區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轉移
參考資料來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社保關系轉移接續辦理流程
⑸ 養老保險轉移個人部分與單位繳的部分是怎麼轉的
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社保個人與單位部分都能轉出嗎擴展閱讀
1、關於繳費信息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
由於各地政策或建立個人賬戶時間不一致等客觀原因,參保人員在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轉出地無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繳費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繳費信息無法在轉入地計發待遇的,轉入地應根據轉出地提供的繳費時間記錄,結合檔案記載將相應年度計為視同繳費年限。
2、關於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管理。
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地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前應繳未繳的養老保險費的,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性質不予改變,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按照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規定全額轉移。
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再次跨省流動就業的,封存原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原臨時養老保險關系。
3、關於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轉移。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
4、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
《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5、關於城鎮企業成建制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處理。
城鎮企業成建制跨省轉移,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在省級政府主導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建制轉移,可根據兩省協商,妥善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⑹ 社保能轉出省外嗎,包括個人繳納的部分和單位繳納的還有繳納的年限
1.目前,社保關系已經實現了全國轉移。所以,武漢轉到珠海是不成問題的。回
2.社保年限可以累答計,也就是說不管哪裡交的,時間都包含在內。但是,如果轉移的話,只是轉移個人部份,單位交的不轉。
3.社保轉移其實很簡單,你在武漢單位辦理離職手續時,要跟辦事人員講清楚社保要設置成轉出狀態,然後要單位幫你到社保局列印《社保繳費憑證》即可。到珠海後,直接拿社保繳費憑證給新單位查驗,開通社保繼續繳納就完事了。
⑺ 養老保險轉移,單位和個人交的都能轉過來嗎
具體得看您是要把養老保險轉移到哪裡。同省轉移和跨省轉移的手續是不同的。同省:在新參保地參保後,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跨省:在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參保地參保後將憑證交給新參保地省保經辦機構就可以了,兩地社保經辦機構會辦理資金轉移事項。
個人繳納部分全部轉移,單位繳納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單位繳納部分是否轉移對今後領取養老的多少沒有關系,只是為了平衡各統籌地區的利益。
根據《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7)社保個人與單位部分都能轉出嗎擴展閱讀:
根據《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⑻ 辦理社保、醫保、公積金異地轉移,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部分是否也可以跟個人繳納的部分同時轉移
社保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所以社保轉移也就包含了醫療保險轉移。社保轉移中僅僅轉移繳費年限和個人繳納部分,單位繳納部分是直接納入統籌不會一起轉移的。但是不會因此而影響員工的社保待遇問題。
住房公積金中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所有權都是屬於員工本人,所以公積金轉移是轉移個人和單位繳納的所有金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社保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⑼ 為什麼異地轉移社保,只能轉移其中養保中的個人繳的那一部分
不能轉移統籌部分,不代表你是吃大虧的
因為只要轉移了個人帳戶和交費時間,你將來就是享受轉入地的標准,雖然你的統籌部分沒有在轉入地交過那麼多,但是時間依然給你計算和累計
只是說,如果從發達城市轉到不發達城市,就吃虧了,標准低了,但反過來,那就是賺了
不能轉移統籌部分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更主要是不能隨便異地抓,受到戶口限制的,這個才是問題。
(9)社保個人與單位部分都能轉出嗎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參保者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意義
社保卡,總稱社會保障卡,是記錄社保相關信息的集成電路卡。由於社保與國民生活息息相關,它關繫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記錄的是持卡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社保卡個人賬戶等相關信息,對參保人來說很重要。
若參保人離開參保地,其社保轉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社保轉移對於人們的工作生活意義巨大,可以讓參保人在轉換地域後持續的參保,讓他們擁有持續的保障。
⑽ 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和個人社保之間可以轉移嗎
社會保險轉移復流程:制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