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參保人數與營業額的關系
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和你的營業額無關,是根據職工的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並且繳納社會保險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必須參保繳費,並不是按照你營業額計算參保人數的。
❷ 公司沒有營業額員工社保交不交老闆自己掏錢違不違反勞動法
要交,從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建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是違法行為。勞動者應當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❸ 銷售額養老保險人數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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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據我所知你屬於核定徵收稅的個體工商戶,這個專稅收和你為員工參保沒有什麼直接關系。稅收只和你的經營規模和銷售額有關系。你屬為她們繳納社會保險是證明你法律意識強,是規范經營。是關心員工的好老闆。
❹ 公司給員工上社保人員數與營業收入多少有關嗎
按照法律是要求按照實際工資的比例來發放,但是一般都是繳納最低基數的社保
❺ 社保繳納個人和企業的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版20%,個人8%。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權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❻ 社保繳納個人和企業的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個人8%。醫療保版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權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❼ 政府監管企業除了通過營收,社保,稅收外還有哪些
(1)對社會抄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運用社保基金買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2)對社保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證券投資基金紅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3)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託管人從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的規定徵收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其他稅收。
❽ 個體戶營業額和交社保人數有關嗎
沒有關系,稅務系統,和社保系統,不聯網的
❾ 公司說社保按個人表現和銷售額繳納不同檔位,這樣合理嗎
這是公司在合法前提下對員工表現給予的政策,目的在獎優激勵,合理。
❿ 社保年度結算和企業工資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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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年度結算申報表填寫說明如下:
市、區各繳費企業:
本申報表供繳費企業進行企業社會保險費年度結算使用,僅針對繳費企業社會保險費單位繳納(在職)部分。申報表有一張主表和兩張附表,繳費企業在填報前請仔細閱讀本填表說明。
1、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結算企業填報次序為:附表1→主表;
2、船舶外包工程勞務企業和部份選擇按「營業收入」結算的建築企業填報次序為:附表2→附表1→主表。
一、主表
1、網上申報時,主表除補充資料外由計算機自動提取、計算產生。補充資料由繳費企業如實填寫,有未填列項不能成功申報,並按提示返回操作。
2、表中第4列工資總額、第5列可扣減項目金額、第6列結算所屬期繳費基數、第7列結算所屬期應繳金額的各費目數據,分別從附表1的第4列、14列、15列、17列對應費目中提取,同費目分行計算的,按該費目合計數提取。
3、第8列結算所屬期內已申報金額按費目由計算機提取資料庫信息產生,取數口徑為該費目已成功向地稅部門申報的、費款所屬期屬本結算所屬期內的應繳數;若年度結算申報前,有發生屬本結算所屬期內的退庫金額,應當減除。
4、表中第9列其中:已減征或抵繳金額按費目由計算機提取資料庫信息產生,取數口徑為該費目費款所屬期在結算所屬期內(含起止日)的減征金額或抵繳金額合計數(09年3月集中減征數)。
5、第10列結算期已批准未減征或抵繳金額按費目由計算機提取資料庫信息產生,取數口徑為結算期內已按減征或抵繳流程批準的費款所屬期在結算所屬期內(含起止日)的減征或抵繳數尚未減征或抵繳的金額。
6、企業成功申報本表後,按第11列「應補(退)費額」產生應征數,進入徵收流程。
二、附表1
1、附表1為主表的附表,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結算企業結算時必須先填報附表1。
2、船舶外包工企業和部份選擇按「營業收入」結算的建築企業結算時必須先填報附表2,附表中第4-14列不填,第15列繳費基數按費種費目向附表2第8列取數。
3、第4列「所屬期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填列企業在結算費款所屬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各險種的工資總額應一致。
4、第7列「市內外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是指憑市外或市內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相關有效證明,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後,除工傷保險外,其他四費允許從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中扣減在市外參保職工、在市內其它單位參保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5、第8列「參加機關事業保險人員個人繳費基數」是指憑市內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相關有效證明,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中扣減在市內參加機關事業保險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6、第9列「外方人員工資」是指企業支付給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員的工資總額。
7、第10列「參加省級統籌人員工資」是指憑省社保事業管理中心出具相關有效證明,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中扣減參加行業省級統籌的職工的工資總額(未參保險種不得扣減)。
8、第11列「可扣減的農民工工資」僅限選擇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結算的建築企業填寫,僅在計算工傷保險費時,可在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中扣除,可扣減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工程總造價×15%×(結算年度已施工天數/合同工期總天數)。對其它險種不能扣減。
9、第12列「與年累計個人繳費基之和差異調整」用於調整按最低申報比例計算的最低申報基數與年度累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差異:
①當[4+6-(7+8+9+10+11)]×行業最低申報比例<年度累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第12列=[4+6-(7+8+9+10+11)]-年度累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公式1);
②當[4+6-(7+8+9+10+11)]×行業最低申報比例≥年度累計個人繳費數之和,第12列=[4+6-(7+8+9+10+11)]×(1-行業最低申報比例)(公式2);
③未參保企業「年度累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0;
④工傷保險費的行業最低申報比例為100%。
10、第6、13、14、15、17列按表中邏輯關系計算,網上申報時由計算機自動計算產生。
11、網上申報時如附表1未成功保存的,則無法打開主表。
三、附表21、附表2僅適用船舶外包工程勞務企業和部份選擇按「營業收入」結算的建築企業,其他繳費企業不需填報附表2。
2、第4列「所屬期銷售(營業)收入」應全額填寫。
3、第5列「行業工資含量」用以計算最低繳費基數,其中:建築企業工傷保險欄不需填,其餘險種填0.75%(5%×15%);船舶外包工程勞務企業工傷保險欄填25%,其餘險種填7.5%(25%×30%)。企業在網上申報時第5列由計算機自行產生。
4、如第6列<年度累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則第7列=年度累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第6列;如第6列≥年度累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則第7列=0。
5、建築企業工傷保險欄第4、5、6列不填,第7列取「所屬期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可扣減項目金額」與「年度累計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大數填入。
6、第6、8列按表中邏輯關系計算。網上申報時由計算機自動計算產生。
7、網上申報時,船舶外包工程勞務企業和部份選擇按「營業收入」結算的建築企業須先填寫並保存附表2,才能自動產生、保存附表1和主表;如因誤先填寫並保存了附表1,計算機將默認按「工資總額」結算,不能再打開附表2。
其他:1、在年度內如有未申報月份產生欠費額的或者申報不足的,這些單位在網上申報系統[社會保險費結算申報表]模塊進行結算申報時,系統會提示有欠費。須在辦稅服務大廳辦結補征手續後(包括職工個人部分欠費等),才能在[社會保險費結算申報表]模塊進行結算申報。
2、隨本申報表上報的資料包括:參保單位個人繳費基數核定表,附表1調減項目相關證明。
3、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受理結算期限為:每年2月1日至每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