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工資扣了三百多交社保 ,但只有兩百多,並且還有單位社保
除了社會保險外還有另外4種險 你扣得300多還有別的險在裡面。具體你可以問一下公司的財務啊 要個工資條
㈡ 現在扣社保是扣多少,員工出多少,單位出多少
社保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14%;個回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答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8%;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2%;個人繳納比例:1%;
4、工傷保險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對照本單位工傷保險費率,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
5、生育保險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按0.8%的繳費比例,由單位全額繳納。
㈢ 公司未按實際基數繳納社保導致個稅被多扣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雖然沒有國家性的規定出台必須由單位賠償損失,但是很多地方性的規定已經出台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從法理上說也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一旦發生工傷,職工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等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而工傷保險基金會嚴格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4條規定,即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核定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繳費工資本應等於職工實際工資總額,但由於用人單位瞞報工資數額,導致工傷職工享受不到法律規定的待遇標准,才使得工傷保險待遇標准縮水。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從理論上講,用人單位瞞報工資數額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待遇降低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而工傷職工對此沒有任何過錯,用人單位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行政責任的同時,也應該為工傷職工、工傷職工供養親屬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而承擔民事責任。單位少報工資數額和職工人數,不應只承擔行政責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原用人單位必須補償差額部分。
㈣ 單位社保實際扣的錢比應交的多
問題太模糊,你的說明白應交多少,實際扣了多少,否則他人如何分辨是非曲直,如何回答你。
㈤ 為什麼公司交社保個人扣費比規定少
社保是與工資相掛鉤的,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生育保險(0.8%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單位0.5%-1.6%全由單位承擔)。因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區承擔的比例有所不同。
社保基數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發展狀況
步入2015年,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准。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各地普遍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社保繳費基數,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由於歷史和現實原因,社會平均工資存在虛高成分,並不能完全反映出社會群體平均收入的真實情況」。因此,社保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勢必加大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如何平衡好參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還需要統籌考量,拿出相應的配套措施。
其一,降低社保繳費率。眼下,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保的繳費比例,企業為36.6%,個人為11%左右,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在國際上屬於偏高水平。在社保繳費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來大幅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無疑將進一步加重繳費負擔,影響參保熱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其二,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數據顯示,目前社會保障支出占我國財政支出12%,遠低於西方國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國家比例也在20%以上。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須調整我國的財政開支結構。各地不能只盯著公眾的社保繳費基數,更應承擔起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強保障體系。
其三,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後,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交的錢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沒有同步增加,2012年廣州曾打算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但根據方案,廣州居民繳納的醫保費用提高50%—108%,居民醫保報銷待遇卻只增加5%。這引發公眾強烈質疑,調整方案隨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多少,對養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語焉不詳,自然難以贏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其四,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的同時,有關部門還需開動腦筋,通過多元化投資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公眾的養老錢、救命錢白白縮水。
應該看到,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參保人必須先履行繳費義務,再享受待遇。無論從社保制度良性發展,還是從提升保障水平來說,適當調高繳費標准或是大勢所趨。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制定一攬子方案,多項措施齊頭並進,讓公眾繳得明白、繳得放心。
㈥ 社保是交多好還是交少好
多交來好。養老金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基自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繳費年限越多,養老金越多。
㈦ 為什麼社保個人和單位交的總和比實際扣除要少
個人繳納里沒有失業險,和生育險,還有單位交是公司和個人各半的,具體咨詢社保局12333
㈧ 交的社保費用有單位給交一部分,自己在扣一部分,請問如何計算分別交多少
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醫療保險,單位繳8-12%(各地不一),個人繳2%。
失業保險,單位繳2%,個人繳1%。
工傷保險,單位繳0.5%,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繳0.8%,個人不繳費。
用基數乘以繳費比例,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㈨ 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的員工,同樣公司給上的五險一金,為什麼有的人從工資里扣的多有人扣的少
你好:
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的員工,在五險一金繳納上也未必相同,回主要有以下答幾種原因:
1、因為薪酬的不同,各單位均有自己的薪酬體系,薪酬體系根據員工教育程度、年齡、工齡、職業證書等級、專業等級、入職年限等對每位員工進行薪酬劃定,目的是激勵員工在崗位上更敬業和更努力。這樣造成的薪資總額不同,繳費基數自然就不同,扣款也不一樣。
2、勞動關系隸屬不同,公司直招員工和派遣員工在崗位上是一樣的,但是繳費單位不同,也可能造成個人扣款差異。
3、員工自我要求因素,有的員工在原單位繳費基數較低,到新單位後有的會提出按原基數繳費,一般人力資源會採納並執行。
㈩ 單位交社保,在個人帳戶上多扣怎麼辦
去勞動仲裁來做仲裁去就可以,自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是沒有區別的,只是在繳納金額上有所不同。
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0.7%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5到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注意: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