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北京事業單位工作的50歲大姐社保已停能轉成靈活就業人員交社保嗎
女50歲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就不用交社保了。到時候就可以領退休金了。
Ⅱ 機關事業單位規定要交社保嗎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1、連續工齡是指幹部、工人和職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
2、凡屬於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參保范疇的具有國家幹部身份和全民固定工身份的人員,在其所屬機關社保機構規定的參保時間後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其參保前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其餘身份人員原則上按實際繳費年限確定其連續工齡,不視同繳費年限。
新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統籌單位的人員,必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原在其他社會保險機構歷年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必須轉入機關社保公司,並按規定繼續繳費,其前後繳費年限可一並計。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
一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二是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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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事業單位社保和企業社保不同之處是什麼
事業單位和企業的社保交納的百分比是一樣的。但是事業單位是有預算定額的相對較少,企業就沒有還可以交納補充養老金,應該說好的企業比事業單位交的多,差的企業有可能就只交最低的社保金了。目前退休養老金是根據在職基本工資計算的另外再加上個人養老金交納部分這兩塊計算發放的。
企業繳納的社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主要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國務院日前公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條例提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再次從法律層次發出信號,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並軌」已箭在弦上。也就是說,從7月開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從不繳費、退休卻拿較高退休金的歷史將終結。
另外,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也是強制的,符合繳存條件(外省市城鎮常住戶口職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除外)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事業單位公積金為單位與職工各繳一半,但也有不一樣的,有單位交的多。要看公積金中心審批後同意單位怎麼交。
事業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是由市政府直接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為: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國標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第十三個月工資;事業人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參考來源:網路 社保 網頁鏈接
Ⅳ 北京地區社保問題:事業單位社保與一般企業社保的區別
手續一樣,都是調出,再轉入
北京的事業單位是退休金,沒有養老保險的……
而且事業單位是看你是什麼單位的,主管部門是哪,是自主經營還是財政補助的。是否是國家公務員,區屬公務員?是否享受公費醫療。
如果轉到私企,養老要重新上,如果是公費醫療,也要改成藍本,重新上。
Ⅳ 事業單位不給臨時工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1、可以先跟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2、協商未果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該單位行為(可收集證據:銀行流水,證明該學校按月給你支付勞動報酬;簽到表、考勤表、工作證等;同事證言等),確認勞動關系。
3、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先經過仲裁程序)。
4、向法院申請起訴,控告你的事業單位。

(5)北京事業單位不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臨時工享受福利:
首先,《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因此,臨時工雖然沒有所謂的正式編制,但其與單位間已經構成了勞動關系,屬於單位的一名勞動者。
其次,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38號)規定:《勞動法》實施以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職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
用人單位如在臨時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並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因此,單位領導所謂「臨時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說法已沒有法律依據。
再次,《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2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國家制定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目的是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因為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所以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
臨時工作為單位的一名勞動者,完全有權享受年休假。
養老保險具體要求: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Ⅵ 在北京事業單位工作了十年現在跳槽到企業,退休後事業單位工齡算在內嘛,因為不繳納社保
按照國/務|院2015年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專定》第十二條的相關精神,事屬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必須要從2014年10月開始繳納社保(五險)。
而2014年10之前參加工作時間為視同繳費年限。
所以,根據以上文件精神,你在事業單位工作得按2014年10月前屬於視同繳費,2014年10月之後,原事業單位必須要給你繳納社保,隨後在企業繼續繳納社保,合並一起建立社保個人帳戶。這樣,才可以計算你事業單位的工齡。
因此,事業單位2014年10月之後沒有繳納社保,是違反上面「決定」的,可根據此文件找原事業單位補繳,如有糾紛,可申請勞動仲裁。
Ⅶ 老家事業單位和北京企業同時繳納社保,算重復繳納社保么
如果在老家,事業單位和北京企業同時交納社保,也沒有必要,你只要交一份社保就可以了,另外交一份那都是多餘的,因為以後報的話也只能報銷一種
Ⅷ 2020年北京市外省市社保辭職,有北京戶口,事業單位保險能合並到北京嗎
可以的。有關社保的政策,你存在多地有社保的繳存檔案。可以選擇一個地方來合並,主要回根據一答個繳存比較時間長的地點。或者選擇戶口所在地。就可以將異地的社保轉移到該地點。累計達到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可退休手續。當然多出部分社保局會退給你個人繳存部分的資金。
Ⅸ 事業單位社保基金是如何繳納的
事業單位社保繳納和企業公司是一樣的。
養老保險都是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16%,個人繳納8%,失業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工傷和生育保險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Ⅹ 機關事業單位不交社保
在機關事業單位和普通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職工身份是不完全一致的,建議如果可以在機關單位繳納就不要轉到普通公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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