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別的公司代付我公司社保,怎麼做賬
這種做法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和交社保的單位應該一致。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1)公司代支社保費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㈡ 總公司代付倉庫單位社保和個人社保,然後倉庫每個月要從往來賬還給總公司,這筆分錄怎麼做呢
提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養老保險(醫療、失業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版險-養老保權險(醫療、失業等) 以上逐步做分錄
個人部分發工資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失業) 逐步做分錄
轉總公司: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失業等) 逐步做分錄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總公司)
㈢ 單位代收代付職工保險如何做會計分錄
單位代收代付職工保險的會計分錄:
1.代收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2.代付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行
㈣ 房地產企業總分司代分公司代付社保費,而這個社保費又是分公司代施工方所付,這個情況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房地產公司的總公司的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分公司
貸:銀行存款
分公司
借:預付賬款-施工方
貸:其他應付款-總公司
㈤ 社保代扣代繳會計分錄如何做
繳納時:
借來:應付職工薪酬自--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5)公司代支社保費擴展閱讀: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㈥ A公司幫B公司代付工資,但是社保由A公司承擔,入成本,我是這樣出賬的
我該如何把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費沖平呢?
只能計入A公司費用或成本,相當於版本公司權計提。
借:管理費用 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由B公司代發工資,社保由A公司付,入成本,又該如何沖平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費?
一樣啊,如果社保單位部分由A公司承擔,計入A公司費用或成本。
㈦ 代繳社保公司怎麼收費
代繳社保是一種人力資源服務,幫助企業代繳員工社保。據了解,現在有很多代繳社保公司,如瑞方人力等。每個代繳社保公司收費都是不一樣的。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的公司,大家可以網上查詢了解。
㈧ 請問有誰知道人力資源公司代其他公司的員工代付工資和社保的會計分錄怎麼做啊謝謝各位了,我急著要的!
人力資源公司直接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派遣的形式將員工安排在其他公司上班,回員工不要
直接與上答班的公司簽定勞動合同,這樣會比較好做。當其他公司在發工資給員工的時候會先支付給人力資源公司(收入),再由人力資源公司為員工買社保(支出,人力資源公司與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扣出相應的部分再支付給員工(支出)。
㈨ A公司代墊另一B公司的社保費和公積金該如何做賬
1、借款,只要不支付利息,這筆借款A公司可按其他應付款入賬,B公司按其他應收款入賬
2、代B公司支付社保和工資,在發放的同時,不做成本費用,而是做B公司往來,也即視做歸還B公司其他應付款。
3、同第二條
4、以上分錄需要的原始憑證與發票為:借款打收據,社保金要是開給B公司的發票,工資由B公司編制並蓋公章。鑒於你說的社保費發票抬頭寫的是B公司,公積金沒有發票,這種情況下,對A公司來說問題不大,但對B公司來說,這筆支出是不被認可的,也即不能所得稅前扣除,有稅務風險。
㈩ 老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是幫其他公司代收代付社保費的,稅金如何計算,成本該怎麼核算。
如果僅是代收代付社保,不用納稅。從往來款走賬。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等
貸:其他內應付款-社保容
扣繳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貸:銀行存款
代收代繳的成本不是你們的,是代繳方的,不用計入你們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