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可以去社保局拿檔案嗎
個人是沒有權利提走檔案的,必須由人才市場保管。除非你考上公務員事業單位,單位會給你提走檔案的。
㈡ 社保中心接受個人檔案嗎
社保中心接受個人檔案嗎個人檔案和社會保險的關系: 辦理社會保險參保事宜時回,需要答提交的材料有參保個人的身份證、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填寫相關的表格後就可以參保了。 有的企業以職工檔案不在單位為由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這種做法損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就是確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存在狀態的重要...
㈢ 個人檔案從社保所提出來需要什麼手續提走後還能返回去嗎
個人檔案最好別提出來,提出來檔案很難返回社保局的。除非公對公,有託管協議的……個人無法辦理的。
㈣ 自己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取託管的檔案需要准備哪些東西
檔案託管申請條件:在雙方自願一致的基礎上,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者人力資版源管理中心,接受各權類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委託,代辦檔案託管,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咨詢等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四)在職人員個人代理:
1、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合同)的決定或與原單位辭職(辭退)決定;
2、個人檔案;
3、本人身份證;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㈤ 辦理個人社保沒有檔案能辦嗎
可以,個人辦理社保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只需要提供身份證版、戶口本及其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並辦理一張社保局要求的銀行卡即可。
社保繳費基數根據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來決定,因此各地的繳費基數不同,但是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檔位,一般在60%-300%之間。
(5)個人是否可以去社保局提取檔案擴展閱讀:
個人社保注意事項: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
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並且,只報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㈥ 如何去人社局提取檔案
現在人事局勞動局已經合並了 叫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提取檔案分三種情況:
一、單位提取應持有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及來辦理的工作人員的身份證件。
二、本人提取
1、具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出具調檔函。
2、檔案人的勞動合同。
3、或用工備案
4、社保證明。
三、委託他人提取
1、委託人單位出具的提(調)檔函。
2、委託人的委託書。
3、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人事檔案保管制度:
(1)材料歸檔制度。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歸檔,歸檔的大體程序是:首先對材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再次,在目錄上補登材料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材料放入檔案。
(2)檢查核對制度。檢查與核對是保證人事檔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檢查的內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對人事檔案材料本身進行檢查,如查看有無霉爛,蟲蛀 等,也包括對人事檔案保管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查看庫房門窗是否完好,有無其他存放錯誤等。 檢查核對一般要定期進行。
(3)轉遞制度。轉遞制度是關於檔案轉移投遞的制度。檔案的轉遞一般是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的,轉遞的大致程序如下:取出應轉走的檔案;在檔案底賬上注銷;填寫《轉遞人事檔案材料的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 在轉遞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一般通過機要交通轉遞,不能交本人自帶。另外,收檔單位在收到檔案,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字蓋章,及時退回。
㈦ 去人社局取檔案需要什麼手續啊
去人設局取檔案分以下三種情況:
1、本人提取檔案的話,需要攜帶具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出具的調檔函、本人的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備案、社保證明。
2、單位提取檔案的話,需要攜帶單位開的介紹信、來辦理檔案的工作人員身份證件。
3、如果委託他人提取的話,需要攜帶委託人單位出具的提(調)檔函、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託人的委託書。
國家對於畢業後尚未就業的大學生的檔案,一般採取三種管理辦法:
1、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社局下屬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並由個人去辦理託管手續。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在生源地范圍內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在生源地就業後辦理手續簡單方便,而缺點是兩年內如離開生源地就業,需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2、把檔案留在學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檔案留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生源地,學校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報到證。
這種方式適合有就業願望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學校誠信度較高,代為保管戶口關系和檔案不收取額外費用,其缺點是畢業生檔案留校只是延長了擇業期,與學校沒有人事隸屬關系,涉及人事關系的證明都不能出具。
3、把檔案轉至就業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考研、創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易於畢業生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缺點是如果畢業生與指導中心交流相對少,則容易造成信息不暢。
㈧ 檔案提取都需要什麼手續,必須本人才可以嗎
首先調檔是可以委託他人代辦的,需要准備的資料有:
1、委託人辦理必要版材料權
需持委託人書寫的委託書(註明受委託人姓名、身份證號和委託事宜)、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方能辦理。
2、調檔函
具體可以咨詢你檔案所在地的工作人員哦
㈨ 社保局有個人檔案嗎
社保局沒有個人檔案的。
1、檔案應存放的地方
(1)有工作單位的人,檔案一般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單位;如果工作單位規模較小沒有存放檔案的條件,員工的檔案會由單位寄存在當地人才市場。
(2)學生的檔案是存放在學校學籍科。
2、查詢檔案的途徑,主要有兩個途徑。
(1)一個是撥打公司檔案管理處的電話查詢或者是撥打人才市場的電話查詢;
(2)另一個是通過學校、公司或者人才相關網查詢。另外,如果時間充裕,可以帶上證件去實地當面查詢。
(9)個人是否可以去社保局提取檔案擴展閱讀
人事檔案保管制度
1、保守檔案機密。現代企業競爭中,情報戰是競爭的重要內容,而檔案機密便是企業機密的一部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
2、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這是檔案保管的主要任務。
3、便於檔案材料的使用。保管與利用是緊密相聯的,科學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檔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證。
人事檔案統計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項: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庫房設備情況。人事檔案工作人員情況。
借檔單位(部門)寫出借檔報告,內容與查檔報告相似。借檔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人事檔案部門對其進行審核、批准。進行借檔登記。把借檔的時間,材料名稱、份數、理由等填清楚,並由借檔人員簽字。歸還時,及時在外借登記上注銷。
㈩ 去勞動局提取自己的檔案需要什麼資料呀
1.單位提取應持有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及來辦理的工作人員的身份證件。
2.本人提取:
(1)具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出具調檔函;
(2)檔案人的勞動合同;
(3)或用工備案;
(4)社保證明。
3.委託他人提取:
(1)委託人單位出具的提(調)檔函;
(2)委託人的委託書;
(3)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二、填寫信息按要求在提檔簿上登記個人相關信息及檔案去向信息三、檔案交接工作人員將檢查檔案的密封情況,對未密封好或破損的檔案進行密封,並蓋章,然後轉交給來辦理的人員。
注意事項:
1.個人檔案交接到手後,請當場再次檢查,如發現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損的情況,請當即向工作人員反映處理,提檔離開後檔案室將概不負責。
2.對密封好的檔案,不得私自拆封、塗改,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3.提取的檔案,請及時交到所需檔案的單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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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歷史含義
中國檔案學界從20世紀50年代起,就一直在不斷的探討檔案的定義,直到1987年9月5日公布、1988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誕生,才對檔案的定義有了一個比較一致的認識基礎。
該法稱: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紀錄。」
2.現行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行業標准《檔案工作基本術語》對檔案的定義表述是:「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在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有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
檔案的最新定義是:「檔案是組織或個人在以往的社會實踐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確定的、具有完整記錄作用的固化信息。」(馮惠玲《檔案學概論》第二版)
個人檔案
個人檔案是一個人一生生命軌跡的縮寫,是用人單位了解一個人情況的非常重要的資料,也是一個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絕不可小看和忽視。
一個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離不開與社會上一些單位、一些部門、打交道,建立起個人檔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會的需要,更是一個人在社會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這是單位或企業了解一個人的重要手段。沒有檔案的人當然就不便於單位或企業了解你,對個人是肯定不利的。
存放和保管好當然是一個重要環節。至於怎樣保管、在哪裡保管?一般應在縣(市)團級及以上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這主要是指國家行政或事業單位的在冊人員等;對於廣大的農村人口一般應有鄉鎮戶籍管理部門;對於企業單位另有規定,一般應在他的所屬上級行管單位。對於大量的流動人口則另有規定。
2016年1月,中央組織部通報稱,在省管幹部檔案專項審核中,420人因檔案造假受到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186人因檔案問題被記錄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造假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1.年齡、學歷、經歷是「重災區」;
2.多人協作,團伙作案;
3.履歷造假往往伴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
一位長期從事組織工作的幹部說,檔案造假會牽涉到很多部門,如年齡、戶籍等歸公安部門管,學歷歸教育部門管,而檔案只是前面這些部門工作的最後痕跡。因此,一份處處造假的檔案背後可能是多個部門管理、把關的問題。「特別是過去對檔案管理很鬆散,隨便找個熟人就能把出生日期、民族都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