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 換工作 社保和公積金如何轉
1、賬戶就是你的身份證,公司直接在社保系統中輸入你的身份證號碼還有姓名就可以給你辦理社保增員了,不需要你提供任何東西,如果你要改定點醫院只能在下個月跟你們人事辦理,否則默認的還是之前的醫院。至於社保卡還有醫療存摺都是用之前的就可以
2、公積金分事管還有國管,如果上家單位還有這家單位性質一樣都是事管或者都是國管,那也不需要提供任何資料,賬戶自動合並,聯名卡也直接用之前的就可以了;
如果之前是事管,現在是國管就需要在新公司給你上公積金後做個賬戶合並,有個轉移手續要辦,首先要列印出國管上公積金的查詢書,然後拿到原單位辦理一下就可以了。
換工作了公積金的解決辦法:
1、首先確定你原單位是否給你交了公積金,這個你自己應該清楚的,如果你不清楚的話,找同事或者你原公司人事部問一下
2、如果原單位沒有交公積金,那麼就好處理了,直接交給新公司的人事部來處理,他們會給你辦理的。
3、如果原單位交了公積金,那麼就要看你原公司和新公司是同一個城市嗎
4、如果是同一個城市,那就只需要把公積金賬號提供給新公司人事部,公司會給你續交公積金的
網路-社保公積金
② 北京的社保可以轉到上海嗎
社保轉移是讓北京單位經辦人到社保中心列印出養老和醫療的繳費憑證,內交到上海單位做社保容轉入手續
住房公積金是由上海單位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開出開戶轉移憑證交給在北京單位的經辦人辦理轉出手續;
1、去北京社保中心,帶上身份證,在辦理業務大廳,要將社保轉移至上海地區即可。在回到上海,在上海的社保中心提交一個社保轉入申請,然後上海社保中心就會和北京那邊對接,如果符合轉移條件(一般情況都是符合的),就可以直接將社保轉移到上海了。
2、如果不是北京戶口,那麼可以直接憑借身份證和離職證明,到北京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提取,然後帶著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提取證明,到相應的銀行直接提取現金即可。到上海以後,可以讓公司新開戶繳納。
③ 我把那個在北京上班的地方的社保轉到當地老家瞭然後北京單位把我的工資轉到了
如果目前你不在北京上班了,那麼你的社保是可以轉回你的老家的,前提是和用人單位要協商好。
④ 北京社保如何轉到天津
一、社保轉移: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二、公積金轉移;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4)北京社保轉到單位嗎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的六大誤區,一定要記牢!
1、社保轉移,只能轉移養老保險
現實生活中,一般只轉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要看新工作地是否接受才可轉移。
法律鏈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醫保和養老保險能轉移的是個人賬戶的金額和繳納年限
按照《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養老保險關系轉接個人部分全額轉移,單位繳納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相當於單位繳納部分的60%。
省內轉移不涉及單位繳納部分,單位繳納部分無論是否轉移,都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權益,只是雙方社保機構之間的基金平衡。
3、換了工作一定要轉移社保
當你離職時,沒有辦理社保關系轉移,當地社保局就把你的社保賬戶封存起來了,最後都會積累一起計算。
繳費憑證最好是申請辦理時再去列印,特別是涉及省外參保地,因為參保地地址可能會變動,會給後期聯絡造成不便。養老金領取地不是在戶籍所在地就是在養老保險累計繳滿10年的工作地。
4、社保轉移不需要親自來回跑
一般情況下,找到新工作後一般都是由新單位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參保人不用兩地跑。
參保人只要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5、社保轉移最多隻需要45天只是理論上而已
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理論上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社保轉移手續辦完。
實際情況來看,如果材料等沒問題,一般在兩個月左右。如果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所需時間還會長一點。然而實際上,有可能要等上大半年才能辦好轉移接續手續。
6、只要沒到退休年齡,就能轉移社保
按照我國社保相關規定:男性參保人滿50周歲,女性參保人滿40 周歲,不用立即辦轉移,等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再將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到待遇領取地。
另外,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
如果男性參保人不滿50周歲,女性參保人不滿40周歲,到外地就業參保的,可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移到新的就業地。
⑤ 北京市內社保轉移流程
北京市內社保轉移流程,具體參考如下
一、轉出手續
辦理所需材料:
1、《繳費人員參專加失業保險基屬本情況表》(失業花名冊)或《失業保險增加表》(2004年11 月以前已在本單位繳費的人員在辦理轉出時需要提供,其他人員不需要任何材料)
2、五險合一企業版導出的電子報盤文件
3、《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醫療和四險報表各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如果企業版系統升級將五險列印在一起,報表提供一式兩份即可)
辦理流程:
註:以上為正常繳費的參保單位為在北京已參加過社會保險(五險),本地進行轉移的手續
經辦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辦理時限:即時
辦理地點:北京各區縣社保中心經辦大廳
是否網上取號:需網上預約取號辦理
政策依據:
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83號》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58號》
⑥ 在北京,把社保從一家單位轉到另一家單位。急~~~~
你自己什麼都不需要辦,你所說的那些材料都不需要,只有新參保人員才需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照片。只要原單位做減少,之後新單位做增加就行了,這是單位勞資的工作,你自己什麼都不用管。
⑦ 北京市社會保險轉移的流程和手續
北京市社會保險轉移的流程和手續:
同城轉移:
社保現在不用轉移,只要原來的單位,把社保做停,不用辦手續,現在的單位憑身份證號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異地轉移: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⑧ 北京社保轉移手續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
第一條 為統一規范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辦理流程,根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09〕191號)和《關於做好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的辦法》(人社部發〔2015〕80號),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流動就業時跨制度、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業務經辦。
第三條 本規程所稱經辦機構是指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本規程所稱參保(合)憑證是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監制要求填寫和列印的憑證(附件1)。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前,參保人員或其所在用人單位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以下簡稱「轉出地」)經辦機構辦理中止參保手續,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開具參保(合)憑證。
轉出地經辦機構應核實參保人在本地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情況,核算個人賬戶資金,生成並出具參保(合)憑證;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並提醒其及時補繳。
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保留其參保信息,以備核查。參保人遺失參保(合)憑證,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予補辦。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後,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或其新就業的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並提供參保(合)憑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並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附件3,以下簡稱《聯系函》)。
第六條 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轉移手續:
1.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2.按規定處理個人賬戶,需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的,劃轉時需標明轉移人員姓名和社會保障號。
3.生成並核對《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附件4,以下簡稱《信息表》),並提供給轉入地經辦機構。
4.轉出地經辦機構將參保人員有關信息轉出後,仍需將該信息保留備份。
《聯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誤的,應及時聯系轉入地經辦機構,轉入地經辦機構應予以配合更正或說明情況。不符合轉移條件的,轉出地經辦機構應通知轉入地經辦機構。
第七條 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戶余額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轉移的個人賬戶金額。
2.將轉移的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信息表》按照社保檔案管理規定存檔備案。
參保(合)憑證、《信息表》或個人賬戶金額有誤的,轉入地經辦機構應及時聯系轉出地經辦機構,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予以配合更正或說明情況。
第八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樣張、標准格式和填寫要求》(附件1),並將憑證樣張公布在部網站上,各地經辦機構按照標准列印。
第九條 各統籌地區經辦人員可以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址(http://www.mohrss.gov.cn)查詢全國縣級以上經辦機構的郵寄地址、聯系電話和傳真號碼,下載各地行政區劃代碼。
經辦機構聯系方式發生變化,要及時通過系統變更或直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確保部網站上公布的縣級以上經辦機構信息的准確性。
第十條 關系轉移接續函、表等材料應以紙質方式通過信函郵寄。為便於及時辦理手續,經辦機構間尚未實現信息系統互聯的,可先通過傳真方式傳送相關材料;已經實現信息系統互聯的,可先通過信息系統交換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 進城落戶農民和流動就業人員參加新農合或城鎮(城鄉)居民等基本醫療保險的信息應連續計入新參保地業務檔案,保證參保記錄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第十二條 本規程從2016年9月1日起實施。原《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人社險中心函〔2010〕58號)同時廢止。
⑨ 北京社保轉移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嘛
1,社保轉移需要在跨省流動就業前開具《繳費憑證》(社保局官網就有,可以自行列印),到回異地就業參保後答,向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繳費憑證》和《轉移申請》,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給各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網路平台辦理。地區間的社保經辦機構在全國統一的經辦規程下,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少部分地區程序未簡化)
2,別忘了醫保也要轉,條件同上但要到醫保部門申請。
3,如果超過男50,女40,則在當地只能是臨時賬戶,意味著不能在當地退休。只能在上一個已滿10的地方退休或者在戶籍地參保在戶籍地退休。
4,如果是異地自由職業的,可以考慮是否符合當地要求,符合的話以靈活就業身份在當地繳納社保會比較省錢,不一定要找公司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