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般私人公司交不交五險一金
社保和公積金都是國家強制繳納的,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或公積金,違反了國家規定,可以向社保徵收機構或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公積金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舉報要求單位補足。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孕有所補、失有所得、傷有所保。社保的特點,在於未雨綢繆,有可能我們尚未或者較少使用社保福利,但是這份保障一直伴隨我們,只是「它有用而我未用」罷了。現在個人代繳下載APP就可以操作,還可以實時跟進處理狀態。所以社保繳納期間最好不要中斷,如果出現斷繳,社保的某些保障也會停止享受,不要到了需要用到的時候,未繳或者斷繳,與社保待遇失之交臂就可惜了。
B. 私人企業不幫員工購買社保和不簽定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
違法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制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C. 私人公司不給員工買養老保險怎麼辦
辦法很簡單,只是你現在不適合做。就是到社保局去投訴一下,或者你可以借用別人的名義(比如已經辭職的人,記得打聲招呼,留下聯系方法,他接到後可以說已經離職了),給社保局寫一封信投訴一下就解決了啊。
如果你做了幾年之後,就算單位願意給你補繳,國家政策可能也不允許補繳這么長時間的。
D. 私人公司不買社保,如何維權
一般來說,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
1,公司沒有執照和社保登記證,也就是一個老闆帶幾個人做業務,或者非法用工,前者真的沒什麼好辦法,勞動者可以選擇不幹,後者勞動者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其非法經營行為。但因為不存在合法的單位,不可能有社保的問題。
2,公司有相關執照,未按照規定繳納社保。那麼,就要看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何種關系:1,勞動關系,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舉報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2,靈活就業關系,即勞動者與單位是臨時就業關系,每周工作不超過20小時,每天不超過4小時,則單位確實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3,勞動者與單位屬於非勞動關系(包括一般勞務關系,合作關系,承包關系等),則不牽扯社保問題。
總結起來,也就是勞動者必須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而且單位是合法成立經營,具備繳納社保條件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提請勞動仲裁維權。其他情況下,維權的可能性很低。
E. 私人小公司是否可以掛靠交社保
交社保個人單獨交和掛靠公司一起交的區別是:
一、自己繳納貴沒必專要,找個單位繳納比較劃屬算。
二、你掛靠單位需要找相關的單位說明如果單位不給你辦理你也沒辦法。
三、單位沒有什麼風險因為單位要求都要給職工上保險的所以單位沒有好處也沒有壞處。
四、你可以自費繳納也可以單位繳納單位繳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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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社保一直是自己私人在交,上班單位交的話要辦什麼手續
這個要自己去社保申請個人交社保,不然的話是不能交的。除非你和公司商量好,掛在他們公司,然後錢全部由你自己出,不過這樣不是很劃算。
G. 私人單位不買社保醫保是否犯法
犯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7)私人公司私自交社保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H. 私人小公司不給上五險怎麼辦
您好,
1、如果是合法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違反了社會保險法與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同時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主張自已的法定權益,也可以向稅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險徵收的部門投訴。
2、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
3、勞動者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I. 私人公司能不能只給一個員工交社保
先說結論,實際上可以這樣操作。
法律上是不允許的,法律規定每家公司必須為入職員工辦內理社保容,當然現實中只要沒被查到你沒辦理就沒問題,但是如果查到了你就倒霉了。
你可以根據你們城市的情況來定,當然我在這里建議你為你的員工辦理社保,這即是你對自己公司的負責,也是對員工的負責。
J. 私人公司不交社保是不是違法
那就換個工作單位吧,今天不簽合同,不交社保,很可能去了就是白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