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單位不安排工作,他現在應該怎麼辦
你勞動合同存續,單位也沒有解除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你們的勞動關系存內續,勞動既是權利容也是義務,所以,你可以要求單位安排工作,同時從你上班之日起就應該享受工資,這是合同的內容,主張你待崗期間的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安排工作,並支付待崗期間工資以及社保等
2. 在中鐵建公司工作,只交社保,不安排崗,不開工資
可能現在公司遇到困難。所以不能安排崗位。就沒有工資發?至少公司還給你交了社保。你只能與公司共度難關。
3. 我在公司工作了5年,公司沒有給我交社保,也沒有和我簽勞動合同,現在不給我安排工作,也不說辭退我,我
你可以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用人單位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倆倍的工資,並且為你補繳社保。
4. 用人單位長期不安排職工上班又不買社保不發工資不解除勞動關系怎麼辦
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解決,勞動仲裁解決不了,就只能起訴了。起訴之前,仲裁是必經程序
5. 下崗職工沒解除勞動合同前、單位既不安排工作、又不給生活費、共三年單位取名長漂既不買社保、醫保合法嗎
這樣做不合法,沒解除勞動合同,你還是單位的員工,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發工資,同時向社保機構舉報再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6. 退休前6個月不安排工作,不發工資,不繳社保也不發解除通知,現已退休可主張哪些
退休前六個月不安的工作,不發工資不講價,是不也不發解除通知,現已退休可以主張哪些?呃,他們這么做應該是不對的,應該必須啊,都得給你交啊交上啊。
7. 我在監理公司工作了6年,公司一直沒和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交社保,今年也不給我安排工作,也不辭退,我
員工抄可以以單位沒有繳襲納社保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並解除勞動關系。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 我是企業職工,單位一直交著社保25年但是不安排工作咋辦
多好啊~
這樣能你可以找另外一份工作,社保錢就可以免了,等待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