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確定了員工在其他的公司繳納了社保,我公司不好繳納,那麼只發工資並算入成本費用,這樣算違法嗎
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是違法的,有人訴訟是要追責的。
其次可以與員工協商,將社保金以工資形式發給員工,工資單標明社保繳納金,讓員工自己去繳納。
⑵ 老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是幫其他公司代收代付社保費的,稅金如何計算,成本該怎麼核算。
如果僅是代收代付社保,不用納稅。從往來款走賬。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等
貸:其他內應付款-社保容
扣繳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貸:銀行存款
代收代繳的成本不是你們的,是代繳方的,不用計入你們的成本。
⑶ 如何計算企業幫員工買社保的成本
要知道一共交幾險,繳費基數,單位的繳費比例。例如我是大連的我交五險,我們是按專60%那檔交的基屬數是2741,單位承擔部分養老18%,失業2%,醫療8%,生育0.4%,工傷0.35%,那就是2741*(18%+2%+8%+0.4%+0.35%)。不過各地政策不一樣,有的地方醫療和養老不是一個基數,而且各地繳費比例也不一定一樣。你要是都不知道還是去社保打份繳費單子吧
⑷ 如何計算社會保險費在企業支出中的比列
社保繳費是指參 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一般情 況下特指 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
1、基本養老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目前湖北省和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總繳費比例為28%,其中個人繳費比例8%,單位負擔20%。
2、醫療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總繳費比例鄭州地區9.5%,武漢地區為10%。其中鄭州地區單位負擔
7.5%,武漢地區單位負擔8%,兩地區個人負擔都為2%。
3、失業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總繳費比例3%。其中個人負擔1%,單位負擔2%。
4、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參保遵循自願原則,繳費由企業和員工個人共同負擔,根據員工參加工作年限分為10年及以下、11年至20年、21年至30年、31年以上四個類別分別按繳費基數的1%、3%、5%、7%相應比例繳納,單位按員工繳費的1.2倍負擔。
企業為職工買社會養老保險標準是按照當地的社保局最新的社保基數按比例繳納的。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⑸ 成本核算 怎麼統計社保
成本核算時工資應當按實發工資分配;
一、應發工資是發放的工資綜合,沒專有扣除任屬何應當扣除的選項;
二、實發工資就是扣除社保,個人所得稅,伙食費等應當扣除的選項時,所發放的工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⑹ 勞務派遣單位如何計算成本
滿意答案儒心道者6級2010-11-26要結轉,不過,一般來說管理人員的工資包括社保,應作為管理費用列支。既然派遣工工資和社保是用人單位支付,並且由你單位開票結算,代發。那麼,這部分開票的工資和社保應作為收入,然後代發工資和社保時,結轉成本。這樣開票時的稅金,可以在主營業務稅金中,在所得稅稅前列支。如果你將代發的工資和社保,能過往來科目結算(其他應付款),那麼開票時的稅金不能稅前列支。 追問: 代發的工資和社保等,我是做其他應付款,代收都少就代付都少,但我感覺沒有主營業務成本可以結轉 回答: 是沒有什麼成本可以結轉的,因為勞務派遣單位屬於中介性質的嘛,以費用為主。 追問: 那我單位財務報表就不反映主營業務成本,只反映費用對吧? 回答: 其實,所謂主營業務成本,指公司生產和銷售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產品或服務所必須投入的直接成本。對於你們這類單位,主要是被派遣人員的工資、社保等,此外,你們派遣人員到用人單位所發生的成本,都是你們的直接成本。(重點突出「直接」)當然,因為企業的經營情況不同,並不是都需要列示主營業務成本,只發生間接費用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如果,你單位不是那種財務嚴格的國企,且不是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其實對於核算就沒有太嚴苛的要求,對於管理費用和直接成本的區分就沒有必要太過於精細了。所以,不要過於糾結,只要如實反映發生的成本和費用就可以了
⑺ 上市公司的社保費用是算公司哪部分支出,算在什麼成本裡面的~~
按照規定,應該是放在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裡面。按照情況,如是生產產品工人的就轉入生產成本,如果是製造車間的就計入製造費用,如果是行政人員的就計入管理費用。另外可參考下面:
新《企業財務通則》規定企業應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企業按照國務院、各地方政府或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基準和比例1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企業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屬於企業提供的職工薪酬,應當按照職工薪酬的原則進行確認、計量和披露。新准則明確了職工薪酬的概念,融合了所有與報酬相關的項目,據此設置「應付職工薪酬」一級科目,在其下根據薪酬類別如工資薪酬、福利費、各類社會保險費用、辭退補償、帶薪休假費用等,設置二級科目,如「應付工資」、「應付辭退補償」、「應付社會保險費」、「應付住房公積金」、「應付福利費」等。具體處理如下:(1)會計期末計提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直付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費)」。(2)從職工的工資中扣除應由職工繳納部分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貸記「其他應付款——職工個人保險費」。(3)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其他應付款一職工個人保險費」,貸記「銀行存款」。
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⑻ 企業職工工資在沒交社保的前提下 可以進入企業費用里核算嗎
可以在企業費里核算,企業職工工資的企業費用核算是根據現有進行,屬於企業成本支出,後續補繳社保再增補核算,並向當地審計部門年度報告。